基层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探索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1/6/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4期   作者:席骞
[导读] 摘要:巡视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既是企业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  450000
        摘要:巡视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既是企业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2017年以来,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为工作方针,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分批次开展了4轮巡察,在不断的实践中发现了一些短板,总结了一些经验,得到了一些启示。
        一、基层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存在的短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国有企业巡察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新一轮中央巡视组、国资委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以及本单位开展巡察的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在巡视巡察工作上依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越到基层表现越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治巡察的要求把握不准。在基层企业巡察实践中,由于固有思想认识、经验习惯,部分领导干部和人员对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定位、基本任务和应该发挥的作用的认识不够到位,容易将巡察等同于业务检查,不善于通过业务上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根源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结果“胡子眉毛一把抓”,找不准工作重点,导致巡察工作目标不聚焦、效果打折扣。
        二是巡察方式方法单一。目前,基层国有企业巡察方法和手段相对比较单一,主要通过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所属管理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由于发现问题手段有限,再加上时间紧、任务重,巡察过程中往往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难以挖掘深层次问题。
        三是遴选出高质量的巡察组依然有困难。政治巡视巡察的属性决定了参与巡察的工作人员要有很强的政治理论基础,要有政治敏感性,责任心强,能力水平高,善于分析研究问题,但因基层企业有限的人力资源,能够进入巡察视野、并能全力担当起政治任务的人员还比较有限,尤其是抽调的非党务工作人员对政治理论不够熟悉,无法从政治定位、政治属性、政治态度等方面对问题进行研判,不善于使用党言党语描述问题、定量定性,巡察力量和人才库建设,仍然是基层企业今后需要关注的问题。另外,受单位规模限制,抽调的巡察人员与被巡察单位在同一地区,参与巡察的人员在工作上未与原单位、原岗位脱钩,使之不能够集中精力、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完成好巡察工作任务,直接导致巡察效果大打折扣。
        四是巡察成果运用还不够充分。公司党委部分领导干部对发现的问题不敏感,对发现的问题不敢、不会、不愿深挖细究,小化问题性质,软化处理措施,巡察“回头看”的力度还不够;被巡察单位存在前期“高度重视”,中间“决心很大”,结果却是“虎头蛇尾”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整改缓慢、措施不力、处置不当的问题,导致巡察“后半篇”文章做的不扎实;对巡察结果运用不够,巡察结果未与干部考核提拔和员工绩效考核真正挂钩,导致不少人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
        二、提高基层企业巡察工作质量的建议
        一是要坚定政治方向,确保政治定位不动摇。对国有企业来讲,政治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基层国有企业的党委巡察依然是政治巡察。党中央、国资委对政治巡视巡察内涵进行了深刻阐述,明确了政治巡视巡察所蕴含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为巡察工作科学有效开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基层企业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定位,要把政治巡察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确保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要抓住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偏移。

巡察组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集中力量在重点问题和风险点上实现有效突破,取得较大成果,形成震慑力,对于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业务问题,如果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不必投入过多的精力,以免陷入业务检查的圈子。
        三是注重分工协作,确保监督力量不分散。在基层企业规模不大、可调配巡察力量不多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强化自上而下的领导和支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巡察规划,及时了解巡察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巡察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枢纽”作用,履行好上传下达、统筹协调、督办指导、服务保障等职能,尤其是扎实做好巡察前的培训,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撑。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巡察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纪检、审计、财务、干部人事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和配合,努力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
        四是重视内部管控,自身监督管理不松懈。巡察组代表的是上级党委形象,集中体现了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战斗力、纪律性,务必要加强自身建设。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工作、带好队伍;联络员要善于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协助组长、副组长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明确分工,才能确保不打乱仗。同时要增强纪律意识,不该说的不说,不能议的不议,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喝的不喝,带头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不干扰和影响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
        五是转变思想认识,确保巡察时限不延期。开展巡察是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的共同政治责任,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虽然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不是对立面,要面对面开展工作,必须做到相互信任,巡察组要开门见山地表明立场态度,开诚布公地讲清政策规定,把思想归拢到一个立场上,对被巡察单位权限内的有关问题,可以交给他们调查处理,能够由他们协助做好的调查,也应充分相信他们,委托他们具体实施,进而确保高效率完成巡察任务。
        六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狠抓问题整改不放手。巡察组要做好问题分类处置,对问题和线索建立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机制,把巡察成果精准地分解到对应的主体。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认领问题要积极主动,整改问题要不打折扣,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对于不认真整改的被巡察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问责,以问责倒逼问题整改。
        三、基层企业开展巡察工作的启示
        基于在基层国有企业从事巡察和纪检工作经验,对基层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有如下启示,重点体现在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上:
        一是要处理好“巡”与“查”的关系。巡察的主要目的是发现、了解、印证问题线索,不是纪检组织核查问题线索,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不履行查办案件职能,一旦发现问题线索,按照类别、职责分工和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是要处理好“表”与“里”的关系。企业内部巡察与地方党委党组的巡察不同,虽然强调要确保巡察的政治属性不动摇,但在巡察中也离不开对业务工作的检查,巡察组要善于通过业务问题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纪律规矩意识,要把一些细小的问题当作突破口,从而挖掘深层次问题,最终找出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重大问题。
        三是要处理好“标”与“本”的关系。巡察不仅仅是为了“挑刺”,而是要通过尽早发现问题,进而在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发现问题只是治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才是治本,只有标本兼治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基层企业党委要善于分析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总结梳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防患未然,切实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四、结束语
        基层国有企业巡察工作当前尚处于探索阶段,但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基层国有企业巡察工作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将成为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将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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