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和坤 代倩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省杭州市 310018
摘要:为了分析研究农民工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总体认知程度,我们挑选出7条《条例》的有关信息和主要内容,调查目前农民工群体对其的认知情况。
关键词:条例;认知度
1.1.1内容认知度总体分析
为了分析研究农民工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总体认知程度,我们挑选出7条《条例》的有关信息和主要内容,调查目前农民工群体对其的认知情况。团队采用累计计分模式,给在内容1至内容7中选择“是”的农民工分别计“1分”,选择“否”的农民工分别计“0分”, 最后得到认知度分布表如下所示:
表 37 内容总体了解程度得分频数分布表
分析上表可知,杭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对《条例》内容了解程度得分主要集中分布在“0”附近,其中,得分在“0-2分”的农民工占比超过60%,基本呈现递减分布。
据此,项目组依据得分评判农民工对《条例》的了解程度,将总得分“0-3分”的归类为认知度低;总得分“4-7分”的归类为认知度较高。
自5月1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农民工总体了解程度较差,政策并没有准确落实到农民工身上。为此,政府及其他社会部门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宣传《条例》中的各项内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也验证了本项目开展研究具有一定的的实际意义。
1.1.2认知度具体分析

由图可知,针对不同的《条例》相关内容,具体的认知情况为:
(1)内容1:该政策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调查的杭州市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当中,有73.53%的农民工不知道“该政策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仅有26.47%的农民了解条例的正式实施时间。由此可见,大部分农民工都不知道该政策何时颁布,何时正式施行,政府的宣传普及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容2: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对应《条例》原文: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六条
结果显示,有41.18%的农民工表示知道“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还有58.82%的农民工并不知道这项内容。该项内容在《条例》颁布之前就已经要求各单位实施,由此可见,除了部分农民工不懂得只是处于私人朋友关系外,依旧存在部分单位没有实行用工实名制。
(3)内容3: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对应《条例》原文: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一条
目前杭州市建筑领域有67.88%的农民工知道“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还有31.12%的农民工对此并不明确。由此可见,仍有不少数量的农民工对规定的工资支付形式不太了解。
(4)内容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对应《条例》原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二条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
仅有29.41%的农民工知道工资支付周期应当依法进行书面约定并严格执行,还有70.59%的农民工对此并不清楚。大部分农民工对工资支付的规定要求认知还不够清晰。
(5)内容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对应《条例》原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五条
工资台帐是一个对公司人员工资的书面管理资料,为发放工资提供依据。结果表明,部分农民工并不了解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的相关规定,也不清楚工资支付台账需要至少保存3年。由此可见,农民工对《条例》中工资支付台账相关内容了解程度较差。
(6)内容6: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对应《条例》原文:
“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五条
在对杭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进行调查中,有82.35%的农民工不知道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只有不到20%的农民工对此内容了解,认知程度较不理想。
(7)内容7: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不得开工建设。
·对应《条例》原文:
“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三条
仍有超过半数的农民工不清楚建设单位没有满足资金安排不得开工建设。这导致农民工无法合理判断是否加入该公司。这也是不少农民工受到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之一。
1.1.3条例帮助评价
在了解的《条例》的主要内容后,我们收集了杭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对《条例》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帮助评价。有43%的农民工对《条例》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帮助评价比较乐观;认为解决支付问题帮助一般的农民工占比为16%;同时,也有不少农民工认为,《条例》的实际帮助不大,占比达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