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河长制的实践探索

发表时间:2021/1/1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5期   作者:姚志东
[导读] 摘要:为有效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水污染的治理效果,河长制的推行是十分有效的手段之一。
        黄山市屯溪区水利局  安徽黄山  245000
        摘要:为有效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水污染的治理效果,河长制的推行是十分有效的手段之一。基于此,本文通过对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重点探索推进河长制的实践路径,以期有效推进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河长制;司法保障;公众参与度
        引言:随着我国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视程度的加深,于2007年推出了河长制,该制度主要指的是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对相应河湖的管理工作负责。河长制实行至今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探索推进河长制的实践路径是十分必要的。
        1.分析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河长制已实行了十多年,有效保护了各地的河湖水资源,水污染防治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将河湖治理工作分摊在各个地区政府的各个部门,从而实现水清、岸绿等目标,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通过严格落实河长制以及各项管控工作,能够有效促进我国的生态建设。河长的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
 
        图 1 河长的工作流程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目前河长制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影响了水资源保护等工作。从目前现状来看,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第一,在水环境的压力提高的背景下,小微水体缺乏河长。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被推进,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使得区内常住人口增多,每日产生的污水量以及污染物数量也呈上升趋势,这不仅影响了周围的水体环境,还未河长相关工作的落实造成阻碍。除此之外,在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人们对自然绿色等景色的旅游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这导致河湖周围的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难免会形成一定的污染问题,这导致水环境保护的压力加大,给河长制的落实以及相关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1]。而在该条件下,部分地区的小微水体缺乏河长,整体的管理体系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从而导致整体水体保护效果无法得到保证。
        第二,人为活动频繁,公众参与程度不足。由于我国河湖往往具有良好的气候条件和水文情势,孕育了丰富的生物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保障。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部分人群秉持着“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过于重视经济效益,导致出现较多的人为活动,在该状态下河道的水文情势和植被结构受到了影响,造成了水文情势的改变和植被结构的不完整,这意味着水环境压力变得更高,甚至造成部分地区的水生态系统退化。例如,部分地区的湿地或是水生植物生物量呈下降趋势,干支流河道的水生动物也在逐渐减少,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而且,从目前现状来看,大部分地区的河长制推进工作以及河湖治理工作公众参与度都比较低,但对于河湖保护和治理而言,公众的自发性和主观性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尤其对于旅游地区,人们保护河湖的意识对河湖治理和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影响,虽然部分地区在河湖旁树立公示牌,上面存有河长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但实际上,很少有公众选择反馈,告示牌往往流于形式,无法从源头上减少河湖污染。告示牌如图2所示:
 
        图 2 河长告示牌
        第三,未能形成司法保障。在河长制决策部署过程中,缺乏审判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等单位的协助配合,导致工作机制无法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进行有效有效衔接,不利于推动河湖治理体系的完善和现代化发展。
        2.探索推进河长制的实践路径
        2.1向小微水体延伸,设立塘库河长和管护员
        如上所述,在河湖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以及河长制不断推进落实的过程中,水体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部分地区出现向沟渠塘堰等小微水体排放污水等问题,一方面影响河湖的治理、保护效果,另一方面造成小微水体的功能萎缩。因此,在河长制实践过程中,应从大江大湖向小微水体延伸,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小微水体的治理工作和管护工作。具体而言,第一,河长可通过对存在颜色异常或是气味异常的小微水体进行评估,并加强监管,若是岸边存在较多垃圾或是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都应该将其纳入小微水体的挣值工作中。对于小微水体的整治工作而言,主要遵循的原则就是绿色安全,所以,避免使用化学等药剂,应极强技术安全评估,并使用人工湿地等技术方法或是生态系统将水体中的污染区进行去除。第二,在小微水体处设立河长和管护员,该措施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小微水体的管理,完善整个水体治理系统,避免乱排污水和乱扔垃圾现象的出现。
        2.2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宣传力度
        在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公众参与对该工作具有极强的推进作用,对河湖治理和保护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因此,各地政府部门应加强河湖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并在多种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和传播,强化公众们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从而使公众能够发挥出有效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河长制的实行,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河湖现状[2]。除此之外,还可以创建生态美超市,以废品换商品,通过落实该绿色发展政策,在培养人们“变废为宝”观念的同时,促进其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和自觉性,从而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目标。例如,农村地区的有害废弃电池、农膜地膜、农药瓶以及农药化肥编织袋等,通过以兑换的方式对其进行回收,能够有效保护水体环境,促进我国生态化建设。
        2.3加强司法保障
        为有效推进河长制的实行、提高河湖的管理质量和效率,应加强司法保障,从而健全整个水体治理体系。具体而言,各地可以实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制度,并对河长办公室进行规范设置,在该制度下开展河道管理工作。除此之外,还应召开“一村一警”的工作会议,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细化河长和警长职责,形成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的水环境管理模式。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可以从派出所以及执法队抽调一名人员,充实到河长办公室,提高河长办工作力量。
        结论:综上所述,河长制的推进对保护河湖环境,促进我国生态化建设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因此,各地政府部门应加强落实、推进河长制,通过加强司法保障以及提高公众参与度等措施,从而有效改善我国水环境。
        参考文献:
        [1]曹梦迎,魏完,高燕妮,王华.成都市推进河长制长效管理实践与探索[J].中国水利,2019(23):53-55.
        [2]丁兴根.发挥媒体作用  助力“五水共治”——《绍兴日报》推进河长制报道的实践探索[J].传媒评论,2018(07):77-79.
        作者简介:姚志东(1992),男,硕士,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河长制、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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