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河长制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0/10/10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7期   作者:姜明亮 王旭峰
[导读] 摘要:溧水,是百里秦淮的源头。作为六朝古都南京最重要的城市副中心,曾有“天外贾客归,云间片帆起”的历史文化渊源。
        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  211200
        摘要:溧水,是百里秦淮的源头。作为六朝古都南京最重要的城市副中心,曾有“天外贾客归,云间片帆起”的历史文化渊源。溧水,地处南京市的南部,全区总面积1067平方公里,境内以丘陵为主,面积占72.5%,总地势东高两低,分属石臼湖、秦淮河两水系。境内有一干河、二干河、溧水河等6条骨干河道,6座中型水库、73座小型水库、4.5万余座塘坝,水域总面积达222.3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20.8%。这片水域内,既有经济发达的高新园区,也有地处偏远的乡野农村;既有流域广阔的湖泊,也有排涝灌溉的撇洪沟。
        关键词:溧水区河;长制工作;调查与思考
        一、河长制工作基本情况
        (一)上下联动的制度体系。溧水于2019年在全省先行先试,率先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河长制管理中心,主抓全区河(湖)长制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全区骨干河道、重要河湖全流域的管理工作。同时,设立区委书记、区长双总河长,构建了区、镇街、村、民间四级河长全覆盖体系,280个河长制水体落实河湖长、志愿者2000余名。区河长制管理中心的成立还为上下级河长、责任部门之间沟通架起了“高速通道”,切实有效解决了河长办工作定位不清晰、人员力量不充足、跨镇街重难点协调难等问题,成为全区河长制工作的“润滑剂”,更有利于全区河长制工作综合统筹、科学有序推进。
        (二)军令如山的治理目标。2019年度,溧水区3个省考断面、10个市考断面达标率100%,1-12月份水质均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1条城市内河达标率100%,1-12月份水质均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全区已实现无一条黑臭河道目标。在此背景下,溧水区委区政府在全省首次提出“誓创高质量全域Ⅲ类水”的治理目标,计划未来三年内再投入60亿元加大水环境治理,编印下发《“健康溧水•活力新城”誓创高质量全域Ⅲ类水三年(2020~2022)行动计划》,建设清水通道、亲水走廊、滨水公园等一系列惠民工程,以军令如山的态势,不留退路、决一死战的信念,奋力夺取治水攻坚战的绝对胜利。
        (三)齐心合力的管护模式。溧水河湖资源丰绕,水网密布,开发区、各镇(街)根据辖区河湖实际情况以及经济能力,在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实施“一河(湖)一档一治”的精细化管护措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河道管护水平。
        (四)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举办两届全区“最佳河长”评选活动,开展水环境保护活动进社区、校园、企业,以市民们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现场介绍我区河长制特色亮点工作、河长典型事例;举办“净岸行动•争当河长”“我是河小青 美丽石湫行”特色主题巡河护河系列活动;在全市率先推出水环境突出问题有奖举报办法;通过省市区媒体、政府网站、河长制信息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河长巡河动态、河长制日常工作、河长制会议等百余次,不断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河湖长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共治共建共管共享的治水氛围。
        二、创新推动河长制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统筹施策仍需优化。

在责任意识方面,部分河长重视程度还不够,基层河长制的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对一些违规涉水行为巡查劝导存在走过场等现象;在沟通协调方面,河长制管理中心人员少、任务重、难度大,特别是涉及到跨区、镇(街)沟通协调机制模式上,存在信息传达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在整改落实方面,部分河长受其他工作影响,精力投入受限,对一些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存有打折扣现象。
        (二)管护机制仍需完善。全区部分河湖基本信息还不完善,部分河长巡查排查的力度和频次还不够,多部门联动执法的效果还不够明显;部分街镇河湖管护经费不足,导致一些河湖管护措施无法及时实施到位;河长工作的奖惩力度还不够明显,不能有效激发调动基层河长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基层河长考核机制有待完善。
        (三)护水意识仍需激发。部分市民水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公众对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的知晓度还不高,宣传普及尚不到位。河道洗涤衣物、乱扔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发现问题、举报监督的程度还不够强,全民全面参与治水攻坚有待加强。
        三、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一要从严从紧压实责任链条。进一步落实280个河长制水体的属地党委政府责任,深入推进断面长制,压紧压实各级河长、河长制管理中心、成员单位、联系部门的责任,明确各级河长分工职责,提高河长制工作的执行力。有关部门要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一协调、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同时,还要强化河长制工作的培训,积极探索扩大河长队伍,提升河湖管护成效的工作模式。二要精细精准实现流域综合管理。全区在实行“一河(湖)一档一治”的同时,协调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综合考虑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协调,实施干流与支流整体推进、部门与区域间相互协作、水域和陆域共同治理。三要合规合理制定奖惩考核制度。水环境治理和提升,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设计一套合理完善激励和问责制度。既通过合理的财政奖补措施激励各地积极开展治水工作,又要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制度,推动相关问题整改与各项工作及政策落地见效。
        (二)强化河湖管护机制。一要完善常态化管护机制。坚决落实2019年第1号省总河长令、“河(湖)长制”“断面长制”,以及《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实管理养护责任。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违规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和处罚制度,定期开展违法排水排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整顿排水户直排、偷排、超标准排放等违法排放行为,以整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二要创新智慧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智慧治水”工程,建立“一河(湖)一档”河湖信息库,聚焦河湖断面监测、管网运行监控、智慧水质检测等内容,推动“管水治水”向智慧化、数据化、精细化转变;加强供排水、水环境、水工程、水安全等各类水务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探索建立覆盖全区的四维信息水务地图,进一步实现水务管理的定量监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辅助决策。三要创新日常监督机制。借力区纪委、政府督查室等政府监管部门、水务专家、第三方团队等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一线的“三不一直”工作方法,开展河长制工作的实地暗访督查,提高监督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全民治水氛围。一要强化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氛围。二要鼓励社会监督。拓展涉水问题的举报通道,合理优化投诉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河长监督工作中。借鉴其他市区成立河长行业协会的经验做法,广泛联络沿河企业、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定期组织开展治水经验交流活动,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三要加大曝光力度。运用报刊、新媒体等各方合力,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受到制裁,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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