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路桥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511458
摘要: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贯穿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的实施过程本质上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合同管理的优劣决定项目管理的成败。在国际工程项目中,FIDIC合同文本是被广泛采用的合同标准格式。FIDIC合同文本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和丰富的内容,具有不同版本还有不同领域对应的不同文本。针对国际工程,熟悉掌握使用FIDIC合同文本,可以有效规范项目管理模式,规避风险,提高合同的执行效率,使得项目的经济效益得以保障。本文主要介绍99版FIDIC红皮书在国际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合同管理99版FIDIC红皮书国际工程 项目管理
引言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带一路”全球发展战略,国际工程投资和实施是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而国际工程项目施工是国际工程实施过程中关键环节。习总书记说:“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这就意味着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学习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思想,并分析利弊进而规避风险,“师夷长技以制夷”。FIDIC合同文本是集工业发达国家土木工程建筑业上百年的经验,把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科学等有机结合起来的一个标准合同范本,在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中广泛应用,是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必学内容。因为内容非常丰富,所以本文仅讨论施工合同文本即红皮书,而现阶段应用最广是99版。
一、FIDIC合同文本的简介
1,历史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中文译为“菲迪克”,FIDIC的总部现设在瑞士日内瓦,该委员会成立于1913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于1996年加入FIDIC成为成员国。FIDIC合同文本以红皮书为例,第一版本在1957年出版,1969年第二版,1987年第三版,1999年第四版。所以这个合同文本也是一个发展过程,就为了更加规范,更加合理适应时代的发展。
2,组成与内容
FIDIC的权威性主要体现在其高质量的工程合同范本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指定使用FIDIC的合同范本,甚至使用中国资金融资项目,在东南亚及非洲许多国家业主也指定使用FIDIC合同范本,所以在国际工程中,使用相当广泛。截至1999年止,FIDIC针对不同使用要求,出版了6本标准合同范本,业内人士鉴于书封皮的颜色特点,称为彩虹系列,各个合同文本包含普通条款和专用条款,具体组成和内容如下:
(1)红皮书:施工合同(单价合同)
(2)黄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
(3)绿皮书:简明合同
(4)银皮书: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合同(EPC)
(5)白皮书:咨询顾问服务协议(监理合同)
(6)金皮书:设计、施工和运营合同
3,红皮书的主要特点及适用条件
FIDIC合同红皮书的特点是土建部分为单价合同,业主负责大部分设计工作,由工程师来监理施工和签发支付证书,通过验工计价方式支付工程款,风险分担相对均衡。红皮书合同条款规定,签约后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一笔预付款,用于项目的初期准备工作,而预付款的最大极限为15%,然后再从将来履约的验工计价款中分次扣回。该文本是施工合同范本,适用各种大型或复杂的土木工程。例如:房建、桥梁、公路、铁路、水利和港口等。
二、99版红皮书条款的分析
99版红皮书一共分为20部分,即我们通常所说的20个大条款,熟悉99版红皮书的学者,基本都知道这20个部分几乎涵盖工程施工管理所有合同条款。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仅根据本人十多年来从事海外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常遇到的一些重要条款按合同文本顺序做详细分析,结合实际案例探讨,特别是容易混淆的几个条款做专门论述。
1,一般规定
1.1,明细表与BOQ清单的区别
1.1.1 BOQ清单
BOQ清单也叫工程量清单,其实这个翻译不是特别准确,BOQ清单在填入价格前,我们可以叫工程量清单,经常是出现在招标文件里或者总包商给分包商报价使用的清单;BOQ清单在填入价格后,我们应该称为工程量价单,经常出现在投标文件或分包商给总包商的报价文件中;但是在实际工程应用过程中,我们经常不做区分,统称工程量清单,其实这是不严谨的。
1.1.2 明细表
在99版的条款1.1.1.7中明确指出,明细表包含的范围,它不仅包括工程量清单,也包括承包商签署的包含在投标书中的任何数据、表格、单价或价格表等。
1.2,工程师
工程师也称咨询工程师,在国内我们称为监理,工程师不一定是指某一具体的人,工程师也可以更换。国际工程中的工程师和我们国内职称评定的工程师完全两码事,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企业刚走出国门,由于语言方面和专业知识的不足,曾经某公司在合同谈判中闹出矛盾,导致谈判失败,就是两个“工程师”的概念混淆。国际工程中的工程师往往是至少从事施工管理30年以上的土木工程专业的专家或学者担任,一般由中标的咨询工程公司派遣,相对于承包商,工程师属于雇主方人员。
1.3,承包商代表与项目经理
承包商代表是指承包商公司派驻现场的法人授权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承包商公司在所派驻项目的一切权利。项目经理和我们国内项目经理定义基本一致。国际工程中,承包商代表和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两个人。
1.4,开工日期
国内工程开工日期一般是指承包商收到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而99版红皮书里明确要求工程师应该在开工日期之前至少7天发布开工日期,这其实是给承包商比较充足的时间准备开工,更重要的是如果承包商不同意该开工日期,可以回函澄清。
1.5,缺陷责任期与缺陷通知期
两者其实没有本质区别,是指承包商收到移交证书开始后,通常是一年或两年后(具体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发出终期证书(履约证书)止。但是称为缺陷通知期更为合适,因为缺陷责任的期限并不是固定的,要以承包商收到终期证书为准。
1.6,文件的优先顺序
工程承包合同经常是由很多文件组成的,文件中的条款或文件与文件之间的条款都是具有关联性的,且经常互相引用相互解释和补充,这就造成在实际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条款定义冲突,所以99版红皮书对文件与文件之间的优先解释权做了如下规定(一般是后签署的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权):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函
(4)专用条款A
(5)专用条款B
(6)通用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明细表和其他组成合同的文件
2,雇主(业主)
2.1 进入现场的权利
雇主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和占有现场的权利,但是这种占有并非承包商专有,雇主方的人员、雇主雇佣的其他承包商及专家等与该工程有关的人员均享有进入现场的权利。
此条款看似简单,但是对承包商来说相当重要,在合同谈判中一定要特别注意。以我公司斯里兰卡中部高速项目为例,该项目雇主要求的工期相当紧,在合同签署之前,经过项目团队的认真分析,项目关键线路是制梁,但是梁场的设置只能放在桥台背后,然而,现场雇主路基填方进度相当缓慢,所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我方强烈要求把进入和占有桥台背后的路基长度和时间节点写入该条款。这就为后面工期保证提供可靠的保证。
2.2 许可、执照和批准
这个条款承包商应该注意的是,雇主规定的应该提供办理许可、执照和批准的协助但并不具有强制性,所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不要对雇主太依赖,应该掌握主动性。比如,协助办理承包商人员的签证、石料场许可,搅拌站许可等等。
2.3 雇主的资金安排
此款的规定是雇主必须履行的一项强制性义务。如未履行,将构成雇主的严重违约。结果,承包商将有权根据第16.1款暂停工作或延缓施工进度,直到得到合理的证据为止。如果承包商根据第16.1款发出通知后的42天内仍未收到合理的证据,承包商将有权终止合同。
3,工程师(以上已有论述)
4,承包商
4.1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虽然99版红皮书不再要求承包商向工程师通知他所发现的设计、规范中的错误或缺陷。但我们应该知道最为一个成熟的国际工程承包商,此项义务我们应该主动履行,对雇主和我们自己都是有利的。
4.2 雇主提供的资料
雇主仅负责提供资料,而承包商应对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比如说,水准点资料,承包商测量人员必须对水准点的资料可靠性重新复核。
4.3 承包商的设备
设备一旦进入现场,即视为雇主的财产,只有当工程竣工时,设备产权才回归承包商。
5,工程的开工、延误及停工
5.1 竣工时间的延长
(1)变更与工程量增加
(2)延误的原因属于合同条件规定的有权延期的情况
(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4)由流行病或政府行为造成的不可预见的人员和物资短缺
已今年新冠病毒为例,当WHO发布新冠病毒全球大流行的新闻后,我就要求斯里兰卡中部高速项目部写函雇主依据本款要求竣工时间延长,避免因疫情影响,工期延误造成雇主的索赔。
6,工程移交证书与工程履约证书的区别
6.1 工程移交证书
工程移交包含区段工程的移交和部分工程的移交。工程移交以雇主实际占有工程或颁发移交证书为准,具体看哪个事件先发生。工程移交以后即进入缺陷通知期。
6.2 工程履约证书
缺陷通知期结束以后,雇主按规定颁发工程履约证书给承包商。承包商收到工程履约证书时,标志项目施工合同履行完毕。
7,工程计量
99版红皮书是单价合同,采用量变价不变原则,所以工程量的现场采集和计算至关重要,这里我们需要重视三个问题:
(1)任何一张现场计量表都要及时让现场工程师签字,没有签字的计量表,最终是得不到任何支付的;
(2)工程计量通常为永久工程的净量,不存在诸如钢筋搭接或易损材料的损耗问题,超量部分只能在承包商投标报价时的单价构成中给予考虑。
(3)雇主付什么钱,承包商干什么活,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按BOQ清单描述和图纸要求去施工,千万别自作聪明,调高标准,否则完工后,工程师只会按BOQ清单的单价给予计量,如果降低标准,则会得不到任何计量。
8,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保留金(保留金保函))
8.1,投标保函
条款规定投标保函的金额是不少于投标报价的2.5%,为什么是2.5%? 这个2.5%是大量投标反馈出来的数理统计结果,假如有个项目有N个承包商参与投标,他们之间的均衡相差2.5%,这样一来,如果第一标改变主意不干了,雇主就可以收回该保函,让第二标干,以此类推,雇主可以保证还是第一标的价格承包出去。因此,当投标的时候,我们第一标比第二标低了10%,甚至20%,而后面几家都是相差2%-3%,我们就可以判定我们的投标报价是有问题的。
8.2,预付款保函
条款规定预付款保函是15%,在实际操作中,这个数值可以在专用条款中更改,也就是说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如果雇主要求预付款低于15%,我们要反对,因为15%反应的是国际惯例,但是国际工程还是买方市场,雇主都是比较强硬的,有的雇主提出10%,不答应也不行,但是我们在谈判过程中,可以提出这个条款,期待雇主在其他方面做出让步。
8.3,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是10%,这个基本是不会变的,但是如果有雇主提出超过30%的履约保函,我们就要引起注意,作为有契约精神的雇主,一般不会提出这无理要求,所以这里就有可能存在欺诈,就是雇主不是真的要做项目,就是在项目实施开始后,找个理由没收我们的保函。
8.4,保留金、保留金保函
国内也称质保金,条款规定5%,也就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雇主在每期的中期支付中,扣除一定的金额,有一个计算公式,连同扣除预付款,所以每期中期支付都要扣除这两项和其他应扣款项。一般保留金需要承包商拿到履约证书后,雇主才会退回,但是在承包商拿到移交证书后,我们可以开出2.5%的保函,置换现金。这个保函我们称为保留金保函。
9 保险
条款规定内容很丰富,我这里总结了几个比较重要的。
9.1,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
一般这两个险种都是雇主来统一购买,关于第三方责任险,这里有个小概念“最小保险金额”,也就是当发生损失的金额小于该值时,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所以这个金额,越小对承包商越有利。还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第三方责任险和工程一切险会有交叉,存在重复投保的现象,所以我们要在风险和支付的角度考虑并权衡利弊,有时某些分项风险相对较小或发生概率低的,我们可以选择不投保。
9.2,运输险、车辆险,设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
这几个险种,一般都是由承包商自己购买,费用都会在BOQ清单里,保险购买后,附上票据,雇主会在期中支付中给予支付保费。所以实际操作中,这几个险承包商一定要买,比如运输险,特别是进口物资,长途跋涉,难免出问题。还有车辆设备险也一样,工地上用的最多的就是设备和车辆。人身意外险更是少不得,国外出了安全事故,只要有买保险,处理起来就很轻松,保险公司会帮承包商全权处理安全事故。一般这个险最好找当地保险公司购买,相信道理大家都明白。
10 索赔
索赔,看到这两个字眼,大家都很反感,承包商反感,雇主也反感,但是它又是不可避免而且相当重要。索赔,我们可分为承包商索赔和雇主索赔,还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成本利润索赔。我们重点研究一下承包商索赔。
10.1 承包商索赔
有的人可能会觉得项目开工后才会发生索赔,但是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国际承包商,应该从买标书一刻起就应该考虑索赔和反索赔的问题。无论是工期索赔还是成本利润索赔,还是两者兼顾。时间和证据是索赔成功的关键因素。
10.1.1 时间
这里有两个关键时间节点:28天和42天。
如果承包商根据本合同条件的任何条款或参照合同的其他规定,认为他有权获得任何竣工时间的延长和(或)任何附加款项,他应通知工程师,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该通知应尽快发出,并应不迟于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这种事件或情况之后28天。如果承包商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竣工时间将不被延长,承包商将无权得到附加款项,并且雇主将被解除有关索赔的一切责任。
在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之日起42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且由工程师批准的此类其他时间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足够详细的索赔,包括一份完整的证明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的依据以及索赔的工期和(或)索赔的金额。
10.1.2 证据
我们经常说“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国际工程中,书面资料、照片、视频等都是索赔的有力证据。实际操作中,要做到出现一项,索赔一项,避免一揽子索赔,重在讲理,举证服人。证据可以找出事实,但证据和事实与真相是两码事。这里要特别强调,国际工程项目部一定要设置一个专门信件收发部门,专人负责。事无巨细,所有与雇主沟通的事情全部要反应在书面上。这是成功索赔和保护自己的重要法宝。哪怕咨询工程师的口头指示,我们都要发函要求确认,如果对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发函否认,则自动形成书面指示。
三、99版红皮书合同条款在斯中部高速项目中的成功应用
斯里兰卡中部高速高架桥项目,合同金额2100万美元,合同工期18个月,现已完成95%的工程量,在商务方面,本项目从开始运作到目前为止,全部由本人亲自主导,项目预计盈利10%。
1,运作前期
本项目不属于公开招标项目,项目资金来源是兰卡政府,总包方是兰卡本地一家大型施工企业,对FIDIC所有合同版本都相当熟悉,我公司作为高架桥分包商,分包了1230米的高架桥施工任务。总包方项目负责人通过代理关系,主动找到我,在第一次会谈过程中,我就做足了功课,会谈前晚,我详细了阅读99版红皮书,对里面的一些关键时间节点和数据牢记于心,比如预付款、履约保函、开工日期、基准日期等等规定,会谈中展现了一个成熟国际承包商该有的素质,也表达了真诚和我方在兰卡的实力。
2,合同谈判期间
虽然本项目是分包,但是在合同第一轮谈判中,总包方就提出了两个原则:“背靠背”原则和99版FIDIC红皮书原则。
2.1 采用 99版FIDIC合同版本原则
合同采用99版FIDIC红皮书,我方是没有任何异议的,因为这个版本我们也很熟悉,这个版本相对来说分包商和总包商是比较公平的。当时我方担心对方提出使用ICE的分包合同,因为该合同条款对总包方比较有利而且我们不熟悉。估计总包方当时觉得我们对ICE合同版本不熟悉,怕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其他不必要的麻烦。当时我们也提出双方签署一个管理协议,我们提这样的要求,主要考虑两方面:首先,管理协议比较简单,容易理解,减少合同谈判和准备时间;其次,管理协议可以免交1%的合同税。但是,对方当场拒绝,他们觉得第一次合作还是先小人后君子,详细规定合同内容,减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
2.2 “背靠背”原则
合同采用“背靠背”,即总包合同规定的,也同样适用分包合同。其实,这对我们分包商是比较不利的,但是在买方市场下,我们还不得不答应。所以我们当场要求对方提供总包合同文本,我们详细研究了专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他们也是采用99版红皮书,没什么差异。没想到经过详细研究总包的合同,发现了很多对我们有利的条款,比如预付款比例,专用条款规定20%的预付款,这是我们没想到的,因为一般规定是15%,在后来的谈判中,我们坚持按20%,写入专用条款。还有调价公式,期初总包方是没有给我们调价的,但是我们坚持提“背靠背”原则,要求按总包合同的调价公式计算调价。进过详细地研究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发现对我们有利的,我们都提出来,写入我们的分包合同。有人可能要问,都已经“背靠背”了,为什么还要写入分包合同,这涉及到前面我们提到的文件优先级原则。而且我们还根据现场条件,对开工日期、工期等我们估计会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规避风险,为以后索赔和反索赔埋下伏笔。
3,合同执行过程中
本合同是2018年4月份签署的,18月工期,按合同工期我们应该完工了,其实到2019年10月份合同工期结束是,我们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了。工程量约完成了85%。但是这个项目至今为止,我们都没收到雇主索赔函,因为我们在合同签署的时候已经埋下伏笔,利用进场条件,先提出工期索赔。还有后来的水灾和2019年4月份恐怖袭击。下面我们介绍一下,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合理利用合同条款,规避的一些风险。
3.1 保函的转开与保函传递
本项目不是公开招标项目,所以没涉及到投标保函,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雇主要求我们14天内,递交履约保函,我们当然也想尽快递交履约保函,好正式签署分包合同,但是这个时间实在太短,而且总包方要求只承认本地银行出具的保函。当时确实给我们商务人员造成不小麻烦,首先,时间太紧,开保函的程序太长。当时,我注意到99版红皮书里4.2款明确规定是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递交履约保函,我马上给总包方负责人发电子邮件,阐明我们的困难和FIDIC红皮书的规定。后来,总包方回复,尽快出具保函,必须在28天内。由于我们公司在兰卡银行现金流比较小,兰卡银行不直接帮我们开出保函,这里就涉及到保函的转开和保函传递。
3.1.1 保函的转开
银行帮我们出具任何保函都是要收费的。保函的转开是指本地银行视这种情况为:“首次要求即付”保函,承担直接责任。如果发生雇主索赔的情况,当地转开银行要立刻办理支付手续,事后再与原开保函行进行财务结算。但是10%的履约保函,转开的手续费是6百多万卢比,约3万5千美元。
3.1.2 保函的传递
保函传递是指当地银行只是起到联络作用,承担的是间接责任。如果发生雇主索赔时,当地的传递银行只是负责传送信息给原开保函行,并且以其意见为准。原开保函同意支付,则必须先给其汇款,保函传递有助于降低我们的风险。而且办理传递保函手续费只要几十美元。
3.1.3 解决办法
财务人员跟我反应情况后,我立马发函总包方,请求开保函传递,可想而知,总包方拒绝我的请求,强调必须开转开保函,包括以后预付款保函也是转开保函。后来,针对高额保函费用问题,总包方凭票给予支付,并支付8%的管理费。
3.2 工期和费用索赔
本项目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比较成功的,本项目工期雇主同意延长至2020年3月底,费用成功索赔3912万卢比,约人民币153万,已等到支付,后续还有索赔事项,正在等待批复。这些都得益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3.2.1 工期索赔:(1)项目运作前期和合同谈判期间,我们已经为工期索赔和反索赔埋下很多伏笔,比如进场条件,根据我们经验和计算,我们有意加大梁场的使用场地面积,和提前进场日期并写入合同专用条款,正如我们预测的总包方无法按期移交梁场的场地,而我们又知道制梁处于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所以我们成功索赔工期3个月。(2)4月21日,兰卡发生恐怖袭击,我马上让项目上写函再次索赔工期,因为这是不可抗力。为以后反索赔埋下伏笔。(3)这次传染病疫情全球蔓延,也确实给项目进度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项目上也发函请求延长工期。
3.2.2 费用索赔:(1)项目部以加快制梁进度为由,扩建一号梁场,主动积极与总包方沟通,等到承若后,做好现场数据采集和记录,成功索赔3912万卢比。(2)在兰卡做工程,增值税和关税都是必须缴纳的,除非是从亚行或中国政府融资项目,但也仅仅是免进口关税。但是这个项目是兰卡政府自有资金项目,能否免关税,我们不清楚,所以在合同谈判结束后,项目部马上利用南部高速项目(中国政府融资项目)进口一批钢绞线、锚具和集装箱等一批重要物资,以免税的名义放在中部项目使用。同时我们在分包合同里明确写入我们的BOQ清单价格是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这就给我们留下索赔关税的伏笔。此项索赔正在等待批复。(3)T梁钢筋索赔,本项目在报价时,总包方T梁图纸还未批复,报价团队按照南部高速的T梁图纸进行计算报价,结果本项目T梁钢筋用量比南部高速多近10%,项目部也在规定时间内发函,请求补偿钢筋费用,此项索赔也在等待批复。
关于工期和费用索赔,项目部会继续按合同要求保持与总包方的沟通与联系,有理有据,争取得到更多的索赔。
结束语
不能说熟悉FIDIC标准合同文本就一定能做好国际工程项目,从事十五年的海外工程施工与管理,FIDIC标准合同文本对我影响很大,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很多问题都可以在FIDIC合同文本里找到解决办法。从事国际工程施工的每个项目经理办公桌上都有一本99版FIDIC红皮书。本文由于篇幅有限,有些条款没有办法深入解析,比如工程变更与调整、不可抗力、仲裁等方面。以上所论述的基本是本人的经验总结和对合同条款的理解运用,也参考了一些别人的观点,希望本文能对大家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用好FIDIC合同有些帮助,从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中的适应能力。由于本人的经验和水平相当有限,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FIDIC 合同标准版本(英文).1999年,第一版
[2]田威.中信建设公司 副董事长,FIDIC合同条件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