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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需要确保产品质量,进而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让卖方、买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对此,本文就抽样检验产品的质量检验的博弈展开讨论,先介绍了抽样检验产品及产品质量检验博弈的概念,随后对抽样检验产品的质量检验的博弈进行了分析,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抽样检验;质量检验;博弈
一、抽样检验产品概述
抽样检验产品,是指在产品批量交易中,整批质量通过部分抽样检验获得,并用代表性样本的质量近似反映整批质量的产品(比如粮食、煤炭等原材料)。在现实世界中,质量检验可能改变了一些产品的物理或化学性质(比如,煤炭产品的质量检验过程,必然将煤炭转化为煤灰),从而丧失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于这类产品实现全检是不可能的,只能采取小比例样本抽样检验。小比例抽样检验产品的质量统计特性表现为,1)产品质量指标在某一个区间内具有分散性和不可验证性;2)整批产品质量只能在产品消费后才能获知或者消费后也不能获得;3)产品为非标准性,抽样检验只能获整批产品质量的近似信息,抽样比例越高检验结果越靠近真实值。在“以质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下,产品质量是产品使用价值的尺度,也是买卖双方交易定价的基础。在契约交易过程中,交易价格是交易者合同的显性变量,它往往受到合同的刚性约束。在确定合同周期内,价格总是一个相对稳定状态,不易成为双方博弈的焦点。与之相对,在整批产品质量不可验证的情况下,产品质量是一个模糊的、不完全的信息。“质量检验博弈”通常成为交易者在合同周期内“价格博弈”的替代形式,即一方在质量出厂检验或质量入厂检验过程中采取虚报质量或压低质量等级,最终导致产品变相提价或降价。这种质量检验博弈的解决途径表现为质量纠纷处理。比如,以某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煤炭交易为例,自实行“热值计价”销售政策(在吨煤计价基础上,煤炭价格按照热值浮动)以后,买卖双方质量纠纷大幅度上升,2018年比2017年质量纠纷次数上升8倍,质量纠纷货款增加4倍,质量纠纷煤量上升了30倍。此外,在信息不完全条件下,交易者的道德风险问题以及质量磋商成本影响着交易的配置效率(总剩余最大化)和分配效率(如何分配交易剩余)。
二、产品质量检验博弈
产品质量检验博弈通常是一种质量纠纷的谈判博弈,而谈判博弈研究比较多的是价格博弈。有学者提出了一个序贯报价过程的非合作博弈基本框架。后有学者在这一框架基础上,研究一个不可验证质量产品的价格谈判博弈,构建卖方道德风险问题模型,分析交易配置效率和分配效率的互相作用关系。有关产品质量博弈的文献研究的基本思路主要包括,在一定价格和成本约束下企业对高低质量产品的选择博弈、在一定成本约束下交易者对不同质量的价格博弈以及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交易者类型的显示机制。这些模型的基本框架是买卖双方只进行高低质量策略的博弈,或者针对特定产品进行价格博弈。这种分析框架并不总是符合实际的交易程序。现实世界中交易者往往是签订一个周期性合同规定产品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交易的产品质量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双方不直接进行价格博弈,也不直接进行产品质量的生产博弈,而是对于产品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博弈,通过产品质量来确定交易价格。
质量控制和检验政策是质量保证基本手段,有学者提出了一个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和生产商实施质量检验的方法,研究了在冲突环境中合同设计与质量控制问题。他们认为供应商和生产商之间的博弈模型为非零和博弈,通过博弈均衡识别在何种合约参数下能够求得合作解。研究供应商、制造商质量投资和检验策略在4个非合作博弈(不同信息披露情况)下,研究博弈均衡策略和利润的检验相关信息的效应。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本文博弈均衡分析和诚信机制设计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借助于质量与价格浮动函数关系,构建交易者质量检验博弈模型。在合约不完全情况下,博弈者部分影响合约的能力决定均衡结果。将交易者对产品质量检验裁决权重作为交易者影响合约的能力变量,构建不同权重的情形下交易者的道德风险问题模型。
三、抽样检验产品的质量检验的博弈
(一)模型设计
假设卖方(博弈人S)与买方(博弈人B)都是风险中性者。产品质量按照批次抽样检验获得,买卖双方只能获其质量的近似信息,整批产品质量在一个区间[mL,mH]内具有分散性和不可验证性。
双方对于交易质量合约具有不完全性,设定价格为产品质量的函数,实行“以质定价”。在交易过程中,双方以事前合约规定的质量和价格为基础,对整批交易商品的质量进行质量检验博弈,以期获取有利的交易价格。在产品质量无法准确识别的条件下,卖方通过隐藏低质量产品和抽样检验高质量样本,虚报整批交易产品的质量等级,从而获得高价格;相反地,买方通过抽样复验低质量样本,降低整批交易产品的质量等级从而获得低价格。这样,双方就存在质量等级的利益冲突。
双方博弈过程为,1)双方事前达成一个不完全的合约规定,基准产品质量m0情况下的基准合同价格p0;交易价格实行以质定价p=p0+k(m-m0),k为价格的质量浮动系数,k>0,m为双方认同的产品质量。2)整批产品的真实质量为mr,mr的取值范围在[mL,mH]之间,具有不可识别性,卖方生产成本为cr,cr>0,卖方检验质量为mS;买方从购买mMr产品获得收益为br,br>0,买方检验质量为mB。3)双方依据各自检验质量(mS和mB)谈判形成一致认同的质量m=BSmS+BBmB,0≤BS≤1,0≤BB≤1,分别为卖方与买方拥有的质量裁决权重,BS+BB=1。在BS与BB不同取值情况下,构建博弈模型研究交易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并将按照卖方的道德风险问题、买方的道德风险问题及买卖双方的道德风险问题三种情形进行模型讨论。
(二)分析
研究给出模型具体参数,并对模型描述的三种情况进行计算分析,便于模型结果的理解。假定某商品为质量抽样检验产品,产品真实质量mr∈[mL,mH]=[350,450]具有不可确定性,买卖双方交易合同C(m0,p0,k)=C(360,210,0.5),卖方无法确定买方的收益br∈[220,250],买方无法确定卖方的成本cr∈[120,210]。若将质量检验裁决权配属给卖方,卖方在对买方收益估计的基础上,存在一个具有上下边界的质量估计区间,估计区间的上界为mS=2br-60,质量估计下界为交易双方认同最低值,卖方理性选择是为质量估计上界AB。若将质量检验裁决权配属给买方,买方在对卖方成本估计的基础上,存在一个具有上下边界的质量估计区间,估计区间的下界为mB=2cr-60。质量估计上界为交易双方认同最大值,拥有质量裁决权的交易者选择质量区间上界(卖方)下界(买方),从而获得对方的全部剩余。
通过构建不同质量裁决权配属情形下交易者的道德风险问题模型以及均衡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在产品质量不可验证的条件下,通过产品质量等级裁决权配属不能解决交易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并且产品质量等级裁决权配属往往导致不同类型的道德风险。当将产品质量裁决权配属给卖方时,只要k(mH-m0)≤br,博弈均衡中卖方选择一个质量等级上界,mS=(br-p0)/k+m0。当将产品质量裁决权配属给买方,只要cr≤p0-k(m0-mL),博弈均衡中买方选择一个质量等级下界,mB=m0-(p0-cr)/k。当将产品质量裁决权均等配属给交易双方,博弈均衡中买卖双方总是采取欺诈行为来报告产品质量。
当产品质量纠纷成本为0时,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交易剩余分配的低效率。在产品质量纠纷成本大于0时,道德风险问题降低了交易的配置效率。
结束语
产品质量的不可验证导致了交易者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发现,以质量裁决权配属权重为变量,质量博弈的道德风险模型将出现不同的均衡结果。当将产品质量裁决权配属给卖方时,博弈均衡中卖方将选择一个质量等级上界。当将产品质量裁决权配属给买方时,博弈均衡中买方将选择一个质量等级下界。当将产品质量裁决权均等配属给交易双方时,博弈均衡中买方必然选择低估质量等级,卖方必然选择高报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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