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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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投标制度是国际国内普遍采用的工程建设的采购方式,能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而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设工程各个环节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优化建设市场的资源配置起着关键且无可替代的作用,投标标工作进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质量管理,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较为仔细的分析,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对策。
关键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问题;对策
1.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过程出现的问题
1.1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虚假与串通现象
招标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以及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所以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利益在招标过程中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指的是工程的发包单位在招标前已经选定了相关承包单位,已经就某个项目的建设签订了施工协约,甚至有些施工单位已经进入场地施工。完全没有通过招标的流程,但是为了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筑的发包方就会组织虚假招标形式。虚假招标主要采用的手段有:
一、招标信息不公开发布,工程发包单位为了使意向单位顺利中标,会限制招标信息的发布范围,或者在不知名媒体上发布信息。
二、招标文件上做手脚。工程发包方会在招标前向意向单位透露标底,并采用串通围标的方式进行,以保证其顺利中标。
三、工程发包方控制评标环节。在工程评标的过程中,为了使内定单位顺利中标会暗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是向着意向单位倾斜。
1.2规避招标
规避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手段以逃避招标程序的行为。其采用的手段有:
一、化整为零肢解项目。我国的建筑招标是有一定限额的,低于限额的建筑工程项目可以不用进行工程招标,这就给某些建筑单位留下了法律漏洞。建设单位会把整个的大型工程分解成各个子工程都低于招标限额来规避招标。
二、隐瞒发表信息。部分建筑单位在进行工程招标时为了规避招标,而且又不违反法律,采取在非常小而且不知名的杂志或者报纸上发布很小的招标信息,很难被其他投标人发现。
1.3综合评标过程不规范
投标结束后的评标阶段是整个投标过程的中心环节,直接决定着项目的中标人,是项目定标的最后阶段。同时由于这一过程的重要性,所以也是问题频出的一个阶段。评标的过程就是要根据投标人施工资质以及提供的投标文件并综合投标的价格进行综合的评定中标单位。但是由于评标是有相关的评标单位进行的,由于法律的立法不完善,对于评标人的约束至今仍然主要靠道德约束,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很多时候评标人会丧失道德底线,评标有很大的操作空间。评标人受到发包单位的示意或者受到投标人的贿赂之后,完全成了傀儡,完全失去了评标的意义。
1.4招标文件不规范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相关的招标单位都应具有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但是由于我国建筑企业的不规范,以及相关人才的缺乏,使得一部分的企业没有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常常有其他工程单位代写或抄袭模板,造成招标文件不规范,漏洞百出错误连连不符合要求。给后续的投标、评标、定标带来了很多困难,不利于投标过程的管理。
2、对当前的招标投标突出问题的对策措施
针对当前混乱的招标投标市场,根据多年的经验研究以下的几种措施:
2.1规范行业行为严格按程序进行
一、是严把招标方式审查关。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按制度核准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明确邀请招标的界限和程序,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和代理机构遴选制度。
二、是严把招标文件审查关。防止招标人随意抬高或降低投标门槛,为特定对象“量身定做”,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三、是严把招标信息发布关。
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公告以及招标信息变更公告统一在“招标与采购”和国家、省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要做到“一网发布,多网同步”,防止少数人控制招标信息。
四、是严把资格审查关。资格预审项目,招标人要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资格后审,最大限度地解决因资格预审带来的围标串标问题。
五、是严把投标保证金来源关。投标保证金统一实行集中收退,投标人只能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从其基本账户中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他渠道资金一律不被认可。招标项目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按其来源渠道,原路退回,收退全过程保密。
六、是严把评标专家抽选关。评标专家通过电脑自动完成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短信确认程序,评标时,评标专家直接凭确认短信到现场签到,评标专家抽取通知过程更加保密。
七、是严把拦价审查关。推行拦标价先行拦标价审计和公示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先行拦标价审计备案,再进入招投标程序。
八、是严把标后管理关。招投标综合监督部门将与行业主管部门将组织专班,在合同签订、施工现场公示以及项目经理到位情况等进行检查,对规避招标、假借资质、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不良行为将记入“黑名单”。
2.2抓住市场主体,规范交易行为。
达到规模标准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一、符合邀请招标条件的,必须经有关部门严格把关,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肢解项,规避招标。更不许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潜在的投标人。
二、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业务实行备案管理。
三、是规范投标人行为。严格投标会员注册审查制度,特别是对项目经理进行严格的身份认定,从投标报名到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全程参与,防止冒名顶替。对于通过不平衡报价,恶意抢标以及假借资质、非法挂靠的投标人,记入黑名单,清除市场。
四、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调用全省统一的评标专家库资源。
2.3创新服务手段,提升管理水平。
一、实行网上招标,投标实现“零门槛”。
二、使用统一的标准文本。使用统一的标准文本,固化通用条款,凸显专用条款,不仅能够减少监管部门文件审查的工作量,更能够让监管部门发现问题。
三、评标实现智能化。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合理的最低价,以经评审的最低价直接确定中标人。技术复杂项目,利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技术,资信标自动评审,商务标自动计算,技术标雷同性分析。
四、招投标交易全程监控,过程留痕。对项目登记、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文件管理、资格审查、专家抽选、现场开标、专家评标等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为事后查处围标串标提供有力证据。
2.4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一、加强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代理机构信用系统和信用发布平台,及时对招投标活动中有其他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
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腐败预警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招投标市场主体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推动招标投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
2.《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弊端分析》,山西建筑,邓慧琴,2004,30(1).
3.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78-79
4.《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与趋势》中国科技信息,蒋世军,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