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对策分析 谷雅坤

发表时间:2020/7/1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8期   作者:谷雅坤
[导读] 摘要:在分析了环境监测数据重要性的基础上,指出了由于政府职责分工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缺乏,仪器设备和环境监测标准较为落后,导致环境监测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缺乏代表性,准确率低。
        身份证:13018319930717XXXX  河北省石家庄  050000
        摘要:在分析了环境监测数据重要性的基础上,指出了由于政府职责分工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缺乏,仪器设备和环境监测标准较为落后,导致环境监测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缺乏代表性,准确率低。提出了为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国家、省级、市级监管部门应职责分工明确,建立联合监管体系,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积极组织技术大比武、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环境监测机构也应提高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员作用,强化人员培训,确保全过程质量控制,强化数据审核,切实提高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
        关键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1环境监测数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环境监测数据存在的问题当前,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制约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总体而言,环境监测数据主要存在以下3方面问题。
        1.1.1环境监测数据缺乏代表性,准确率低
        由于受到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限制,目前环境监测仍以手工监测为主,但由于采用频次不足、采样时间过短、采样点位不足等原因造成环境监测数据代表性差。此外,由于采样、样品运输、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审核等方面存在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容易造成环境监测数据准确率低。
        1.1.2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数据行为仍存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9月发布«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后,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数据行为已有所收敛,但由于考核目标、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仍存在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
        1.1.3环境监测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在官方微博通报地方查处的5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分别为福建省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湖北省黄冈市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天津超越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造假案、江西省欧兰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造假案和甘肃省白银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环评现状监测数据不实案。5起案件的查处,释放了生态环境部和各地各相关部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严惩不贷的强烈信号,表明了各级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持之以恒严肃查处的坚决态度。
        1.2原因分析
        造成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环境监测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缺乏代表性,准确率低的原因主要如下。
        1.2.1政府职责分工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完善
        主要体现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检测机构,尤其是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监管工作目前还缺少法律依据,监管机构认为其仅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专业问题,监督管理力度不大。
        1.2.2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缺乏
        目前,很多基层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量与人员构成不匹配,人员专业素质低,人才队伍建设落后,业务骨干流失严重。且基层环境监测站培训机会较少,培训力度不强,效果差,监测人员专业素养得不到提高,极大程度地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制约环境监测工作的长远发展。
        1.2.3仪器设备和环境监测标准较为落后
        目前,一些基层环境监测站基础设施落后,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少,购买设备资金难以争取,在用仪器设备更新缓慢,只配置一些简单的常规监测设备,有机、重金属、土壤、生物生态等监测所需大型仪器未配置。用于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方面的色谱、质谱、便携式快速测定类的仪器未配备。同时,已配备的仪器设备检修保养不到位,监测技术手段难以创新。虽然近两年,国家对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变更较快,但有些环境监测标准相对较落后,仍沿用20世纪80年代标准。此外,流动注射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等尚无国家标准。同时,国家虽对一些环境监测标准进行变更,但由于检测机构更新不及时,导致仍使用作废标准。


        2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建议
        2.1加强监管工作建议
        2.1.1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府监管职能
        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完善其政府监管职能,建立联合监管体系。继续加强年度检验检测统计数据和报告编号上报以及审核汇总工作的同时,建立县区检测业务属地备案制度。
        2.1.2多效举措并行,确保监测垂改执行到位
        为加快解决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2016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的要求,各个试点省市和非试点省市都在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部分地区取得了较大进展。由于存在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人员配置和技术水平薄弱、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至2018年,尽管垂改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仍然推进缓慢。因此,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11月发布«关于统筹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于2019年3月前全面完成省级环保垂改实施工作。
        2.1.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着力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
        2.2检测机构工作建议
        2.2.1提高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员作用
        提高人员质量管理意识,首先,是提高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层、质量监督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强化其对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管理层面高度重视质量管理,编制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强化措施。其次,是提高现场采样、样品运输和管理、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审核等人员质量管理意识,使其加强标准规范学习,熟知标准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准确、可靠、真实的环境监测数据。
        2.2.2强化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技术能力水平
        机构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围绕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应急监测、生物生态、土壤监测、形势政策等方面重要环节,制定年度内部和外部培训计划,可采取专家授课、以教带学、跟班学习、专项培训、外出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效果。同时,机构可定期组织理论、实验室操作考核等,提高人员能力水平,考核结果可与年底考核挂钩。
        2.2.3确保全过程质量控制,强化数据审核
        环境监测全过程指的是样品采集、样品运输管理、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审核、结果报告的过程。其内容较多,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科学性的工作,工作的开展保证其严谨和周密,每个环节工作的开展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管理文件。
        5结语
        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切实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希宏.环节监测全过程质量管理、环境监测水平提升策略[J].绿色科技,2018(16):97~98.
        [2]李长虹.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价值探究[J].环境与发展,2018(10):136~137.
        [3]崔建.环境监测数据的重要性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12):105.
        [4]郁建桥.持续提升环境社会检测数据质量工作探讨[J].环境监控与预警,2019(3):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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