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分析农村土地管理中问题和对策

发表时间:2020/6/16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8期   作者:兰必猛
[导读] 近几年,城市化发展战略成为我国的主要发展道路

         摘  要:近几年,城市化发展战略成为我国的主要发展道路,由此,城乡一体化政策逐渐落实到社会各界,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也显著提升。基于此种情况,各地方政府纷纷响应中央关于扶持农村建设的战略,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促进农村地区的高速发展。然而,由于各类问题频发,农村基地建设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发展问题。尤其在土地管理工作方面,依旧缺乏及时有效的解决措施。若相关管理部门不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将给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危害,影响我国长期、稳定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土地资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可以说是农村居民正常生活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呈现出不断优化发展的趋势,土地市场规模也呈现出显著扩张的情况。基于此,有关部门在制订有关管理战略时,需要首先保障政策切合实际,满足当地的实际土地状况需求,再进一步考虑经济效益问题。管理部门首先应当保障充分了解当地的土地发展状况,再做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提高当地居民的土地经济效益,保障农村地区能够实现长期快速发展。
1 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节约用地意识不强
         由于我国经济实力的显著增强,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也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轻视土地资源的作用。尤其是部分生活在农村的年轻群体,对于土地资源甚至缺乏最为基本的尊重。与此同时,由于城市规模呈现日趋扩大的趋势,农村土地闲置的情况也就更为严重。加上,地方政府对于土地管理工作较为轻视,管理工作的不到位,同样使得农村耕地质量日渐下滑。
1.2 宅基地违法建设、买卖
         农村居民所持有的宅基地资源矛盾更为突出,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原因如下:一方面是农村居民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认为在自己所持有的耕地内建造房屋属于合法行为,无需取得合法的房屋审批手续。另一方面是部分居民出现虚报信息的情况,对自家家庭信息进行修改,或者隐瞒已经建造完成的房屋信息,通过改变家庭户籍的方式,进一步建造更多数量的房屋以牟取大量收益。同时,部分农村居民出现私下买卖房屋的情况,忽视我国法律对于农民持有土地的严格规定。
1.3 土地流传不规范
         想要实现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流转,主要方式即为对土地使用权利进行让渡。农户通过转让当前持有土地的所有权牟取利益,有助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过程中,土地流转的承包周期不得大于两轮,同时也不能够改变预先登记的土地用途。由于部分农村居民追求土地收益的最大化,忽视严格的土地管理规定,进行部分违法买卖行为,使得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例如,一些转让者在完成转让工作后,私自改变土地的实际用途,为了大量盈利而选择开发土地为游乐度假地区。或者出现转让者私自延长转让周期的情况。虽然目前国家法律规定,土地流转的期限需在2029年之前,但一些转让土地的居民将延期条约放在附加合同内容中,进行土地的长时间转让承包。这种不规范的土地流转情况实际上严重危害了当地农户的经济效益。在大部分土地承包工作中,政府部门是承包行为的主要负责人,普通民众缺乏基本的发言权,只能服从政府部门的有关决定。而政府部门出于对地方发展的长期规划,往往选择尽可能降低承包转让费用,虽然长时间内有助于地区经济大战,却严重侵害了当地居民的经济收益。同时,土地承包过程中,各式各样的金钱收益将直接引诱地方官员走向腐败道路,使得腐败分子增生,而忽略民生、民意的考量。
1.4浪费农村土地现象严重
         由于城市化脚步的不断加快,各地政府纷纷采取各类措施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然而,大量农村区域政府缺乏绿色发展意识,只追求短时间内的建设水平,也就不能做到尽可能节约资源,保障农户的基本权益。


1.5一些地区的管理认识不足
         大量地区工作检查中,检查范围并不能包含基层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也就无法轻易察觉到地方政府可能存在的违法用地情况。部分地方政府在进行长期土地规划时,往往出现规划比例失衡的情况,将大量土地规划给土地开发商进行土地开发。
2 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由于农村居民普遍受教育水平偏低,法律意识不强,也就对于土地管理工作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而仅仅依据自身的合理推断,认定自身持有土地资源的处置权,最终导致各类违法情况的出现。
2.1 征地拆迁后的隐患
         一些农户的土地被当地政府所征收,而自身所持有的宅基地已经拆迁,因此出现无处可住的情况。虽然农民已经得到补偿费用以及政府所安排的安置房,但由于安置房的交接速度极为缓慢,农户才会选择建造违法建筑,满足自身的住房需求。
2.2 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十分不了解土地管理对应的法律法规,也就对于土地资源充满不正确的认知。大部分农户依旧持有土地所有权在自己手上的旧有观点,随意对土地资源进行处置,也就造成了违法房屋的猖獗。
2.3 对生活要求的提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居民的生活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也不断攀升,也就对于生活住房逐渐提高要求。一些居民为了尽可能创造较为舒适的居住环境,私自对住房进行大范围改建,形成了大量非法建筑。虽然大量农户经济收入不断提高,但部分居民生活条件依旧较为艰苦,也就对于生活要求有了更高的企盼。
3 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问题的对策
3.1 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节约用地意识
         各地政府需要尽可能做好土地资源管理的宣传工作,确保各户居民都能充分了解到土地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民众对于政府工作的支持程度,保障政府工作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
3.2 做好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各地方政府应当切实做好区域内的协调规划,针对当地土地管理的基本要求,在保障耕地不受威胁的情况下,尽可能开展科学合理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即使部分农户满足建造房屋有关规定,也需要在政府部门进行报备,而不能私自进行房屋的改造、扩建。针对部分完全不满足法律规定的农户,居民应当在保障合法的情况下,做好土地资源配置。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应当严格限制居民购房行为,严禁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上住房。
3.3政府部门要做好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中的监督工作
         政府部门想要做好土地流转的管理工作,就务必遵循科学发展规律,以生产力关系作为基本发展准则,切实落实好家庭承包制度。只有政府部门严格管理土地流转工作,才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发展基础。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将其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内,采取高效措施进行管理,提高管理工作的开展效率。在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农户土地资源配置提供政策层面的支持,做好协调发展工作。
3.4严格对农村土地的规划
         各级政府需要聘任有关的专业人员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尽可能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并最大程度减少土地资源浪费情况的出现。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应当切实保障农户的基本生活利益,尽可能减少耕地占用情况的出现,给农民的经济收益提供基础保障。
结  语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农村区域内部存在极为严重的土地空心化情况,地方经济发展失去平衡,土地管理工作方面问题尤为显著,包括土地的违法使用情况以及土地的浪费现象。然后,随着我国政府对此类问题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大量问题都将得到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进而为我国农村发展探索出一条最为适宜的道路,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我国国民经济实力的提升打下必要的发展基础。
参考文献:
[1]穆猛.农村土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消费导刊,2017(34):163.
[2]彭琳.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情,2018(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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