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发展路径分析

发表时间:2020/6/11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36期   作者:王宇
[导读] 摘要:对于我国而言,电力能源的供应紧缺问题变得越来越重,为了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提高电力能源供应的效率,加快电力能源转型发展的速度十分关键。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大连  116023
        摘要:对于我国而言,电力能源的供应紧缺问题变得越来越重,为了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提高电力能源供应的效率,加快电力能源转型发展的速度十分关键。在此过程当中,会被很多不同类型的因素所干扰,所以,研究风电、光伏发电和煤电联营发展的路径可谓至关重要,有利于攻克电力如何可持续发展的难题。本文通过分析风电、光伏及燃煤发电经营状况,提出了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发展路径,从而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和煤电联营发展的速度。
        关键词:风电;光伏发电;煤电联营;发展路径
        引言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引入了绿色发展理念,旨在提高对新能源的利用率。从电力行业发展的角度而言,风电、光伏发电以及煤电联营可谓未来的发展趋势,当明确具体的发展路径和方向之后,一方面,达到了节约电能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减小了环境污染及其造成的严重危害影响。基于有效利用可再生资源的目的,合理运用新能源实施发电非常重要。鉴于此,系统思考和分析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发展路径显得尤为必要,拥有一定的研究意义与实践价值。
        燃煤发电经营
        1.风电、光伏及燃煤发电经营状况分析
        1.1弃风和弃光现象明显
        从当前国内的情况而言,吉林、山东、江苏、河北以及新疆等不同地区均已经构建了7个千万千瓦级别的风电基地、3个百万千瓦级别的光伏发电基地,根据相关调查统计信息可知,截止2018年的时候,我国的风电装机设备容量为1.6 亿kW,有关太阳能发电装机是7985万kW,对比2016年,相应的年均增速依次是28.3%、371.3%。尤其当风电、光伏发电的发展速度变得越来越快之后,弃风与弃光现象更加显著,在2018年的时候,我国弃风电量为495.8亿kWh,相应的平均弃风率是16.2%;弃光电量为72.3亿kWh,相应的弃光率是11.2%。而山东等区域的弃风率高于42%,弃光率高于32%。在电力的需求方面逐渐缓慢,装机过剩导致形成弃风与弃光的情况出现,再加上电力系统的调控缺少灵活性,阻碍到风电、光伏发电的可持续发展[1]。
        1.2燃煤发电运营中的经济损失情况
        作为现阶段国内主要的发电形式,燃煤发电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笔者根据相关调查统计数据信息可知,截止到2018年的时候,国内煤电装机容量为9.6 亿kW,占据总装机容量的大概56.2%,相应的年发电量是3.7万亿kWh,占据总发电量的大概64.8%。一般而言,燃煤发电企业经济效益因为被发电经济成本、上网电价等方面的因素所干扰,导致相应的折旧费、燃料费等成本费用增多,而持续下降的上网电价、日益增加的市场交易电量,燃煤发电企业的经济效益日渐降低,一些发电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危机,到了2018年的时候,煤电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变得更多,其中大部分的煤电企业均开始出现经济损失的情况,形势不容乐观。
        2.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发展路径
        2.1确保发电流程规划的科学性
        开展新能源发电工作的过程当中,应该注重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确保发电流程规划的科学性,考虑到规划设计的全局性因素,方可以保证此流程环节的合理性。借助此项举措,能够降低有关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几率。并且,科学进行资金方面的规划和分析,尽可能减小运作时产生的资金损失量,使电力企业承受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针对周边的发电环境情况来说,需要事先做好调查和分析工作,并科学处理相关发电数据信息,进而规避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干扰[2]。
        2.2注重辅助服务补偿方式的合理利用
        对于煤电企业来说,能够带给有关风电、光伏发电等类型企业的调峰更多的帮助与服务,以便达到相关风电、光伏发电等企业的上网需求,同时根据具体进行服务的类别、用电量结算的费用等情况加以管理。此种方式的应用过程当中主要利用了相应的辅助服务电力市场。现阶段,我国东北地区已经有试点,应用成效非常好,不过我国还没有形成相应的电力市场,在市场形势与范围等方面依然应该进一步健全[3]。
        2.3构建并不断健全辅助服务电力市场管理制度
        一方面,应该构建相应的市场分配资源与供需价格,使具体的节能减排电力市场制度得到建立,明确具体的辅助服务市场规定;另一方面,有关燃煤发电企业应该改革和优化自身的服务职责与功能,科学利用相关市场制度,实现对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价格的有效调整与管控,依靠电力市场有效促进风电、光伏发电以及煤电企业之间的共同发展,尽可能避免行政方式的运用。由此可见,通过上述分析和研究,可以看出,构建并不断健全辅助服务电力市场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2.4加大参股运营方式应用的力度
        有关风电、光伏发电以及煤电企业彼此进行参股,依靠相同法人实现控股与运营管理,利用对发电企业中相关利益科学配置的方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以及煤电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帮助有关电力企业获得了更多的经济利润;另一方面,也加快了电力能源绿色转型发展的速度。不过,从当前很多燃煤发电企业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属于国企,有关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则很多是民营性质,其中显现出来的相关制度衔接缺陷不容忽视[4]。
        与此同时,现阶段,国内大多数燃煤发电省份区域暴露出燃煤发电装机过剩、弃风、弃光等相关问题,所以,进行风电、光伏发电和煤电联营发展的过程当中,应该实现将过剩燃煤发电的资源和受到限制的风电、光伏发电有效融合到一起。对于那些条件优越的风电、光伏发电以及煤电企业来说,需要进一步突破在区域方面的局限性,可以应用引入资本、股权的合理置换、兼并重组以及股权科学划分等不同的方法,最终实现风电、光伏发电和煤电的联营,确保相关利益的合理分配,解决目前企业运营的难题,提高利用新能源进行发电的能力。
        结论:从此次论文的论述与分析当中,不难看出,系统分析与思考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发展路径显得尤为必要,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实施价值。本文通过分析风电、光伏及燃煤发电经营状况,提出了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发展路径:确保发电流程规划的科学性、注重辅助服务补偿方式的合理利用、构建并不断健全辅助服务电力市场管理制度、加大参股运营方式应用的力度。希望此次研究与分析的内容和结果,能够得到有关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等企业管理人员的关注与重视,并且从中获取到相应的借鉴和帮助,以便增强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发展的实际效果,进而推动我国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陆洲.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发展路径初探[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理论版),2019,180(112):178-180.
        [2]郑雅楠,刘建东,任东明.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发展路径初探[J].中国能源,2019,139(119):120-124.
        [3]李晓鹏,郝敏.内蒙古电网风力发电现状分析与发展初探[J].内蒙古电力技术,2019,187(102):115-116.
        [4]果岩,方晓燕.风电标准、检测与认证现状及发展方向初探[J].电器工业,2019,168(110):17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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