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新疆克拉玛依 834000
摘要:根据 2018年开展全市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检查情况,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从监管部门和核技术利用单位两个方面对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一些工作建议,以期对以后辐射管理工作有更好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辐射安全;监管;实践;思考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文件要求,克拉玛依市2018年开展了全市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随着专项检查工作的全面展开,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全部完成,通过检查妥善处理了许多监管中存在的难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辐射监管工作,提出一些个人的建议,期望对以后辐射管理工作有更好的借鉴作用。
一、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档案资料不全、不规范
不少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规章制度不规范,不完整,不分主次、不分类,摆放零乱、多处存放,缺少应有的记录、台账、证明、手续等。
2、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问题
少数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地址等变化后,未按要求进行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期满,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延期;新购的设备没有按要求进行备案;辐射安全许可证上的台账与实际不符;停用的设备和送贮的放射源没有及时注销。
3、应急预案不实用
部分单位应急预案过期不修订(人员变动、机构变动);抄袭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无源单位写成放射源事故应急);信息不全(无事故报告部门,无联系电话);责任不清晰;没有组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未真正落实。
4、个人剂量监测不规范
有些工作人员没有纳入检测范围;没有建立剂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剂量检测报告不全部连续;超过剂量限值没有做跟踪分析;报告中没有体现工作岗位。
5、辐射安全防护培训不到位
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防护培训证过期,复训不及时,新招人员没有参加辐射安全防护培训,辐射安全防护培训人数不够;一些私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从事辐射工作的人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一般,辐射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6、个人剂量牌佩戴不规范
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牌佩戴不规范,长期置于工作台处或者办公室抽屉里,没有按要求规范佩戴;剂量卡佩戴未按三个月送检一次等。
7、辐射年度评估报告
没有按要求上报年度评估报告;年度评估报告内容编制不规范。
8、辐射安全管理系统
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中单位基本信息维护不及时,联系人、联系电话、培训证等信息发生变化,没有在系统中及时更新;监测仪器与防护用品填写不全;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辐射工作人员等信息发生变更,没有及时更正;企业台账数据没有及时维护等。
二、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1、针对辐射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方面
(1)加强对国家有关的放射性防护法规和标准的贯彻实施
作为辐射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不容置疑,但首先要加强对国家有关的放射性防护法规和标准的贯彻实施,尤其在专项检查和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对企业的宣传教育。
(2)明确属地管理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 、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辐射监管职责, 将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与Ⅲ类射线装置委托下放,实行区县属地化管理;与区县环保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 明确职责。
(3)加强对区县辐射安全监管人员的专项指导
按照辐射监管工作职责分工, 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指导,加强区县监管人员和核技术应用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 切实做到目标明确、监管到位、能力到位, 逐步形成市、区县健全的放射源监管体系。
(4)加强辐射安全日常监管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拥有放射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拥有射线装置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 1 次;做到检查到位、监测到位、监管到位。
(5)完善放射源安全监管长效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责任
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查机制、违章整改查处机制、对放射源安全隐患的督办机制、辐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案件移送机制和报告机制等工作机制。
(6)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增强放射源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能力建设, 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监测仪器、执法监督装备是做好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市辐射站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 争取早日完成标准化建设。二是区县以基本监测能力建设为基础,积极争取支持, 按全国辐射机构建设标准配置仪器设备,充分发挥地区的监管、监测作用, 提升我市整体辐射监管能力。
(7)进一步加强违法行为的整改或处罚的执行力度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整改或处罚。
(8)建立企业守法信用管理办法
建立企业守法信用管理办法,对守法企业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对违法记录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督促其加强管理,保障辐射安全。
2、针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方面
对于核技术利用单位尤其是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每个部门都应按照分工职责,确实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放射源的安全。
(1) 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放射性防护相关法规,都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定有效的辐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成立辐射安全领导小组,设专门人员专职负责,这样才能使辐射管理更加的规范化,减少管理的混乱,使人员能各尽其能,发挥自我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2) 各核技术利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时刻放在首要位置,作为一个单位的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辐射安全教育,使所有员工都有强烈的辐射安全意识。
(3)严格要求辐射工作人员执证上岗,加强辐射安全防护的培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做好防护工作,增强防护知识,掌握防护常识、防护技术,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辐射安全档案,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照射,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保障相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通过全市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克拉玛依市辐射监管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 但与新时期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和发达省市相比, 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随着辐射安全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作为环保人,我们面临新的时期、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做好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在了解问题本质的前提下,把握其基本规律,采用科学的方法,在管理和技术两个层面上加强;所采取的措施既要符合宏观社会经济条件,又要满足技术标准的要求,既要具备科学性,又要具备系统性;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1]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
[2]部令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