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孙吴县委党校
摘要:居民自治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社区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平台,只有居民积极参与和管理自己的事务,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社区作为一个小社会,除了居民,构成要素也是多元的除了这些,还有商店、学校、国企甚至机关的各种单位。社会上通常有几百个家庭成千上万的家庭中,规模通常更大。我们有些社区的人口规模,比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大1少许普通乡镇规模都大。显而易见,社区包含的因素远比居民多得多。
关键词: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策略
引言
随着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城市的经济、政治、社会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其中,城市社区建设是继农村改革中的包产到户、乡镇企业、居民自治等三项制度创新之后的又一重大创新。但是,与农村制度创新一样,我国城市制度创新也存在着实践先行、理论创新滞后等问题。在制度创新起步和发展的同时,亟需进行理论创新,否则,制度创新将缺乏明确的目标和持久的动力。
一、对社区居民自治的认识
社区居民自治属于基本自治范畴,其主体是居民。实施自治,就是要改变原有的街道委员会的组织体制,通过召开市议会,更新社区自治组织的组织体制,建立新的社区自治组织体制。城镇社区的构建是在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市场培育与社区培育的双重变革体系社会整合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发生。社区存在着两种取向:管理取向和自治取向。以普遍价值观为指导,以长远目标为基础,加强社区自治。居民自治是低成本管理制度的创新,是社区建设的必要前提,它促进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加强了基层民主建设,要求政府下放权力、转变职能、转变领导方式、转变运行机制,应从合作理念的角度来看待城市社会的合作治理中政府与社区自治的关系[1]。
二、城市建设中社区居民自治的成因探析
社区居民自治是一种管理成本较低的体制创新,通过充分利用包括党政在内的强大行政组织的资源,迅速建立新型社区,是行政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但是,第一次的外观检查费用较高,而且费用也较高。一是要对社会进行有效整合,就必须对经济和社会资源进行充分控制,通过资源配置使社会融入政府系统。二是国家权力基础的扩张要求政府提高行政成本;在中国,上海是最有经济活力的城市,建国以来,城市、街道和乡镇的经济不断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比如,在1999年,光是公路企业就有100多亿元的收入。尤其在城市转型时期,由城管控制的国家急剧崛起。它利用国家发展经济的需要,吸收了大量的经济和社会资源,使国民经济政府能够利用强有力的财政资源来支付行政整合的行政成本。例如,街道办事处,作为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已成为功能完备的政府。但是,中国大部分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政府控制资源的力度不大,造成资源控制难度大。要想完善市场机制,就需要大量的经济资源在市场中配置,从而进一步降低政府的行政审批权限,合理地将政府管理与经济运行分离。社区改革已经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变革,在最早的广西,为了尽快实现社会融合,将村委会改为村办。由于行政管理成本高,后来村委会撤销,重建了村委会。实际上,在我国农村实行预算责任制以后,国家每年至少要通过分权和居民自治来削减100亿元的行政费用。构建行政共同体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社会整合,但构建的社会却与传统制度具有同构性,即社会仍为政府所吸收,社区工作主要是在这种制度下完成政府的任务。在摆脱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压力下,政府很难集中精力履行公共管理职能,长期接管所有的社会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基础。这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体制的一种创新,有利于结构的合理划分。国家专管公共管理,市场专管营利,社会专管非营利,以实现社会和谐[2]。
三、关于城市建设中社区居民自治应如何做的思考
1.政府层面
政府必须进行“自我革命”,完善自身管理,重组政府,培育和领导自治,以保证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能够得到健康发展。首先,在城市建设和城市居民自治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导作用表现为:社区是社区的机构,是地方居民的自治主体,社区是自然形成的,社区自治是自发的,各国对社区的研究视角不同。社会团体有多种定义,其范围也不同。举例来说,后现代不仅仅涉及到地区、国家,甚至整个世界,比如“地球村”的概念,社区的概念也在中国引起了争议。依我看,上述两个协议都没有对中国社区进行精确定位。第一,在中国,共同体不仅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欧洲共同体也并非由中国当局创建。其规划意识体现在政府“安逸管理、安逸开发资源、安逸市民自治”的原则上,这类社区是在自然、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培育和构建起来的。所以,在我国,社区主要是指城市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信任度,其次,城市居民委员会虽然是全国合法的民间组织之一,但其性质和职能有所不同。民族自治地方是群众团体的一部分,主要以行政手段管理,因此,在中国,群众团体的范围不能无限扩大。这必然会产生行政性质的结果,这也是部分地方社区走向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农村地区,社区社会服务发挥着重要作用,帮助人们认识社区、参与社区。以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个体与集体之间存在着强烈的利益关系。除血缘、地域关系外,居民对社区具有天然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住房的分离,血缘和地域的分离,使得城市居民很难有归属感和社区认同感,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都有这种情况。治安状况的恶化导致了社区的“空洞化”。中国人口多、资源少、底子薄,无法以移民的方式来解决社区成员的身份问题,因此不可能仿效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只有通过居民自治来加强服务,才能持续提高服务质量[3]。
2.合作主义的倡导
西方国家的地方自治组织是自发性的,其目的是通过建立公民社会来防止和限制政府权力。“冲突主义”是一种流行的观念,其认为市政自治组织是公民团结一致、与政府协商、追求和扩大利益的工具,即自治组织与政府共同管理城市。为什么要提倡“合作主义”,合作的基础是什么?第一,社区自治是政府分权的结果,它不是为了建立自己的组织,而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城市社会,这是基于管理所需的职能分散,因此,社区中的政府仅承认唯一合法的自治组织,并授权它在自治框架内管理事务。颁发选举证书,表明政府承认选举结果,并将地方自治权移交给政府。但不同于一般的NGO和非营利性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具有自身的特点。而且社区自治组织是独特的,没有竞争力的,这也是为什么我把志愿者自治组织叫做专制主义自治组织,把普通的非政府组织叫做NGO。由于自治组织的权力来自于政府权力的转移,正因为如此,国家法律赋予自治社区组织以自治权,并规定它们有义务向政府提供支持。它是人们依法办事,为自己创造幸福生活的途径。这个目标与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政府的目标是社区自治与治理合作的基础,居民自治与政府治理的合作是分权基础,要实现居民自治与治理的有机结合,就必须恢复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四、结束语
加强城镇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是建立和实施这一制度的重要途径,它对调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掌握自己的事务,为创建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坚持和落实人类民主,培育公民民主精神,提高公民参与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王启友.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自治与委托代理[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7:64-67.
[2]王裕萍.浅谈城市居民基层自治组织——社区的建设与发展[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9:255.
[3]邓名奋.论社区自治进程中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J].学习论坛,2017: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