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䶮
上饶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江西上饶 334000
摘要: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是违规违纪多发领域,报价承诺法是防范违规问题的有效方法,从思想观念、制度机制、监督检查等方面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
关键词:招投标;工程建设;纪检监察
一、我国招投标领域总体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中央部委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行政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招投标领域秩序有了明显的改进,但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权力大,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多发。一些领导干部为谋取私利,说情“打招呼”、利用职权影响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近年来,中央纪委先后查处的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等一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严重腐败案件中,领导干部与不良企业内外勾结、同流合污,权钱交易现象突出。如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就是“靠地敛财”的典型。2010年至2018年间,张琦帮助多名私营企业主在儋州、三亚、海口违规取得土地近7000亩。其中,帮助某地产商违规设置排他性条件,违法获取土地1000多亩,占用地质公园、生态林地,给国家造成数十亿元损失。
二是招投标制度形同虚设,围串标问题突出。招投标制度自身的缺陷使得领导“打招呼”有了“用武之地”,可以合理的运用漏洞“如意得逞”,导致围串标问题突出,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有的招标代理、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中介机构,未有效履行委托监管把关义务,与不良企业相互串通,由“帮手”变成“帮凶”。如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王锦河接受有偿请托,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甚至通过微信向其发送机密级文件,以便其及时掌握信息,在投标中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三是主体责任缺位,监管责任缺失。少数党委(党组)没有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对反腐败斗争工作置身事外,对腐败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有的甚至带头腐败、以身试法。从中央纪委近年查处通报的腐败案件看,有关党委(党组)、政府对辖区内财政、教育、审计、住建等职能部门疏于监管,造成工程项目发包、招标投标、价格评估等一系列问题突出。此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城门”大开,致使制度形同虚设。如财政评审中心、采购办、招标办、审计局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本来应该是制度的执行者,却对企业的不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麻木不仁,让制度成了摆设,造成工程项目发包、招标投标、价格评估等一系列问题突出。有的招标代理、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中介机构,未有效履行委托监管把关义务,与不良企业相互串通,由“帮手”变成“帮凶”。有的建筑企业承建商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从承建项目中谋取不当利益。有的通过行贿业主单位或与第三方中介机构串标,获得项目建设权;有的通过不法手段打通评审环节,从而获得造价的优惠;有的在施工过程中,通过串通有关部门变更工程量虚高造价等不法手段获得非法利益;还有的在资金拨付过程中,按工程款的一定比例给业主单位有关领导和关系人好处费。这些行为,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严重腐蚀领导干部,甚至造成政治生态的恶化。
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一体推进“三不”工作的对策分析
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要继续紧盯“关键少数”,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在保持高压震慑的同时,针对风险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守好工程建设廉洁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综合全国各地现有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可探索试行“报价承诺法”“337”摇号制度模式:
第一个“3”是指“三个层面”。
即除行业规定400万元至5000万元工程项目要求实行报价承诺法外,对4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两个层面的工程项目,均刚性要求采取“摇号”方式进行。第二个“3”是指通过“N—30—15—1”三轮摇号产生中标人,并在相关环节采取告知、约谈、审查、承诺的做法,让不良企业无法“浑水摸鱼”。“7”是指“7项配套制度”,即在选择招标代理、评标专家、财政投资评审、房地产评估、工程质量检测、协助审计造价等机构和人员时,均采取“摇号”产生,确保标前、标中、标后公开透明,做到“找谁都没用,机器说了算”。
一是能有效改善领导干部打招呼、违规插手工程现象。从近年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来看,采取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EPC等模式的工程招投标项目,领导干部打招呼、违规插手工程的现象严重。而“报价承诺法”通过“摇号”确定中标人,大大提高了围标串标的难度和成本,有效切断了利益输送链条,进一步压缩了腐败空间,强化了对权力的约束,让权力回到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报价承诺法”通过随机方式产生中标人,让投标企业“不敢送不能送不必送”,有效解决了投标人与第三方中介机构串通、拉拢业主单位、操纵评标专家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程项目建设受权钱交易的影响,推动工程招投标由市场决定。市场环境改善后,企业更致力于通过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来参与市场竞争。同时,由于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不打招呼”,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起来更积极、更有力、更有底气。
三、推动建立“报价承诺法”制度模式的工作建议
一是要从营造氛围入手,着力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思想共识。一项制度的出台和执行,需通过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氛围作保障。特别是对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存在的顽疾,更不可能仅靠简单出台制度就能解决。要坚持以巡视巡察、检查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督促打击一批企业非法行为,问责压实一批“两个责任”,监督推动建立一批刚性制度,运用案件开展一批警示教育活动等“六个一批”开路,坚持“两个责任”同向发力,撬动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通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各地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约谈、通报,领导干部带头签字背书,作出“拒绝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的承诺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交出权力、健康成长”的共识。
二是要以联席会议为平台,推动刚性制度体系建设。只有好的制度,才能让监督有力有效。鉴于发改部门的综合职责,纪委监委要监督推动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包括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成员单位参与的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联席会议制度,为“摇号”制度体系建设搭建齐抓共管、科学高效的工作平台。纪委监委部门应派出相关室部参加联席会,着力推动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并解决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要以监督全覆盖为抓手,保障制度刚性执行。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仅仅是查办腐败案件,也包括把党内规矩和制度坚持下去,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这才是真正的“严”。在报价承诺法制度体系建立后,要充分运用派驻机构改革成果,推动基层监督和派驻监督“两翼齐飞”,将遏制增量作为主要监督内容,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摇号”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发挥对制度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同时,以打击部分存量形成震慑为目的,对制度落实形成障碍的,坚决优先处理、定点清除,确保惩治“后墙”不松。通过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保障“摇号”制度体系落地生根,真正实现制度执行上的“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2]《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
作者简介:谢䶮,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纪检监察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