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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了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效机制,施工企业开始探索对劳务用工的实名制管理,在现场管理中摸索出对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有效的办法和思路。
关键词:劳务管理;实名制;工人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背景:一是建筑企业用工不规范,不少施工企业通过工程承包人或班组长招用民工,且以包代管,对招用人员不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导致对施工现场人员数量、基本情况、进出时间、出勤和工资悄况不掌握,劳动用工管理整体较为混乱引发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二是一些工程承包人或班组长与项目部发生经济纠纷后,往往会借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之名,鼓动农民工闹事讨要承包款。此类纠纷发生后,不少企业由于劳动用工不规范,无法对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举证,最终不得不超额支付承包款和农民工工资,企业权益同样难以得到保障。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行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影响建筑业企业形象。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同时保障施工企业权益,而对劳务队伍实行实名制管理则显得尤为重要。
正文:
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对施工企业实施的情况进行了总结,探讨如何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减少企业农民工维权事件,提高企业形象。
(1)实行分账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1)签订三方托管协议,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按建设单位要求选定一家银行作为监管银行,在监管银行项目所在地的分支机构设立专用账户,并同建设单位和监管银行签订专用账户资金三方托管协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项分账管理。专用账户只能用于该项目划拨人工费和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与其他项目共用一个专用账户。
2)专用账户实施过程监管、销户审批。专用账户使用过程中,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管银行的全程监管,账户资金不得滥用、挪作他用。专用账户销户必须项目竣工验收后,且项目部已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出具的项目已完工和无工资拖欠证明,方可到监管银行办理专用账户撤销手续。
(2)落实国家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1)贯彻国家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发的《保障农名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月获得劳动报酬。
2)签订代发协议,区域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分包单位、劳务单位签订《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书》,委托我司通过监管银行的专用账户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
3)进行实名制管理,对所有进场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登记,现场设置实名制工人通道,进出场必须打卡,逐月统计考勤,保障按月支付工人工资。
4)统一办理工资卡,由项目部在监管银行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并负责落实工资卡交由农民工本人保管和使用。
5)按月核算考勤,工资及时代发,项目部核算考勤表并制作支付工资支付表,报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委托专用监管银行将农民工工资从专用账户中直接拨付到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银行卡,并留存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或加盖监管银行业务印章的银行发放记录3年以上备查。
(3)强化管理考核,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
1)彰显企业担当,保障工人权益。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项目部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落实好建筑工人实名制、农民工专用账户,保障好农民工工资权益。
2)建立考核制度,施工单位制定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方案,逐月考核,覆盖所有分包,按月考核工人实名制登记、工资卡办理、考勤统计、农民工资代发情况;
3)实施底线管理,触线严惩。严禁将工人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严禁班组长、劳务队长或者分包企业统一管理工人工资卡,严禁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施工单位、项目部严格落实底线管理要求,对违反底线管理的分包单位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时清退出场。
结束语
总而言之,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做好劳务人员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企业的工资发放。通过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减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