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监督及其消防设施的配置对策 郑俊明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7期   作者:郑俊明 简泉
[导读] 摘要:本文从建筑防火的重要性出发,从建筑防火监管的角度制定有效的建筑防火监管体系,优化建筑消防设施完整性的科学策略,对提高建筑整体安全防火性能,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引发的损失起到积极而有效的促进作用。
        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福建漳州  363000
        摘要:本文从建筑防火的重要性出发,从建筑防火监管的角度制定有效的建筑防火监管体系,优化建筑消防设施完整性的科学策略,对提高建筑整体安全防火性能,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引发的损失起到积极而有效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建筑防火监督;消防设施配置;问题与对策
        引言
        在消防法逐步完善的今天,为了适应行业规范的要求,对消防案件处理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是必然的,但是,有些消防监督人员却总是习惯于以传统的执法方式和老一套的执法经验来办案,缺乏有效的保护意识,在监督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甚至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和传统观念的综合影响,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出现了办案、办事不规范、执法不公等不良现象,使执法力量的有效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不利影响。
        1建筑防火监督的科学化管理
        1.1更新观念,科学管理
        确立正确的建筑消防监督执法思想,有效杜绝传统的依靠经验进行建筑消防监督执法的弊端,必须从观念上转变,理性全面地认识当前建筑消防所面临的严峻现实形式。要切实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消防队伍的法定职责,加强科学执法管理。
        第一,正确认识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管理部重要组成部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全面开展理念宗旨教育,增强消防监督人员的亲民、爱民、为民意识,巩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把执法为民思想和严格执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的防火执法监督工作中,才能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坚持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这两个理念,不断开拓创新,深化改革,从而全面提高建筑消防监督工作服务意识,服从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
        第三,完善工作作风,从监督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找出偏差环节,找出突出问题,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既要对建筑消防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又要对建筑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的思想端正、行为规范、形象文明等进行同步检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而全面提升建筑消防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
        1.2发挥政府主导优势作用职能,进一步优化建筑防火监督效果
        首先,科学地调整消防监督机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地位,通过制度和立法的明确,科学地界定政府职能部门应承担的消防安全社会责任,从而全面优化政府职能部门的行为。与此同时,要科学合理地发挥政府公信力、公众权威、教育引导和感化功能,从而科学合理地规范各类中介机构,促进消防事业的社会化发展,通过政府的有效协调,全面解决各种复杂的重大安全问题,从而弥补自我安全管理消防能力在社会发展中的不足。其次,充分发挥政府机构的综合保障作用,适度提高消防监督机构的经费投入,从而不断优化消防装备和设施,最大限度地保障消防监督、服务和安全管理单位的综合利益。
        1.3强化业务培训学习,有效提升建筑防火检查执法水平
        要全面提高建筑消防监督执法水平,首先,完整配置建筑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调整充实素质优良、德才兼备的建筑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配置一定理论基础、有基层实际工作经验、工作作风优良的建筑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专门负责建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科学地进行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改变执法人员的整体知识结构,加强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信息知识和综合相关知识的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人员队伍。其次,要不断完善优化奖惩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建筑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给予明确奖励,对不主动学习,表现出执法偏差或不严格监督管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形成科学、规范的奖罚机制,最大限度地鼓励建筑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提高业务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综合监督执法和检查工作水平。


        1.4严格实施把关,规范建筑防火监督执法行为
        规范建筑消防监督执法行为,第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国家法规政策,全面明确规定,统一规范建筑消防监督执法程序,确保建筑消防监督工作有法可依;并针对各个重要环节易引发的各种问题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坚决克服和防止执法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第二,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过错执法终身问责制和内部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做到层层落实,优化完善建筑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制;根据主责承办、技术复核、行政审批各负其责的科学原则,实现权、职、责的有效衔接。第三,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引入媒体监督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对建筑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消防行政执法准确、客观。可合理聘请监督员参与监督消防工作,充分发挥二级监督检查职能,规范建筑消防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行为,为进一步完善消防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立足建筑防火监督角度,有效提升配置消防设施科学完整性
        当前,配置完善的消防设施也是消防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可以使消防监督工作更科学、更合理。在实际的消防设施配置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建筑本身的结构、楼层的实际高度、住户人数等。通过对建筑物实体结构的有效探查,归纳出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从而确定需要安装的消防设备的基本类型及安装方案,从根本上提高建筑物的防火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由于建筑物的种类、使用性质、火灾危险和扑救难易程度等不同,其消防设施的配置也有所不同。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如何科学合理地配置建筑物内的灭火器、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以及大型煤气化设备装配式蜂窝网状支承结构方案设计保障建筑安全等,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既有效又节省投资。
        对于消防监督员来说,建筑交付使用后,对其固定消防设施,如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应由设计、施工、检测各方层层把关,确保其合格;对其日常应从系统维护、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对灭火器而言,由于其可移动性,在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多种变化因素,因此管理员在检查时应注意:灭火器配置位置要明显、便于取用,并设置明显标志,以便于救火人员准确、快速操作使用。灭火器不能放置在腐蚀性材料周围或潮湿的位置,以免影响灭火器的使用和安全。户外旋转的灭火器注重安全保护,避免了被风吹晒而影响使用质量。对于地下建筑,设置的灭火器数量应为地面配置的130%,同一建筑场所,应尽可能配备性能相同、操作方便的灭火器,如果建筑物内设有消防专业系统,则可适当减少灭火器配置数量,从而体现人性化的要求。
        此外,建筑应设置火灾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应设置在楼层安全出口,最好设置在楼梯口的位置,并确保各楼层的相关报警器可在同一时间内同时启动。另外,每层楼都应配备一套报警器,当一层楼出现问题时,可使整个楼层启动报警器。当前这类设备安装时,应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保持高度差在1.3米左右。除配置火警声光报警器外,还应配置火警报警器,此类报警器的配置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住宅建筑火灾进行实时集中报警。
        结语
        综上,从建筑消防监督的重要性和实际管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只有创设优质执法的策略,不断加强科学的建筑消防监督,有效提高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才能全面优化建筑消防设施的实际使用效果,从而创造安全、可靠、优质的建筑应用和宜居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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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郑翔.高层建筑的消防隐患及防火监督探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19(4):113.
        [3]张岩军.建筑防火监督及配置消防设施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8(09):186.
        [4]崔予宣.对城市高层建筑防火监督检查要点的研究[J].智能城市,2018,4(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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