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发表时间:2021/4/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9期   作者:王黎崇
[导读] 摘要:农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层基础,是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焦作  454150
        摘要:农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层基础,是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成效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果。但由于农村社会正处于深度的转型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性,所以农村在社会治理上还存在着不少挑战。这需要我们认真地寻找这些挑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并制定出相对应的措施,来更好地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事业服务。
        关键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1导言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经济现代化的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生产经营、农民思想文化都发生激烈变化,农村社会治理问题日益突出,关乎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乡村振兴战略,其中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2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
        2.1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上存在的不足
        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走向现代化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然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走向现代化面临的首要挑战就是治理理念上存在严重的不足。治理理念的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治理主体和治理责任人在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时血缘、宗族意识浓厚,缺乏应有的民主、法治意识。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治理主体即村民的公民意识比较薄弱,以血缘宗族意识为理念指导自我参与公共事务的观念深厚。例如,在部分农村进行村委会干部选举时部分村民不能理性投票,不懂得珍惜自己手中的选举权利,往往以候选人和自己的亲疏远近为标准进行投票。二是部分农村治理责任人公心意识薄弱,私心意识明显。农村治理责任人首要的身份应该是党和国家的人,是村集体负责人,而不是自己家族、宗族的利益代言人。但是村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缺乏相应的公仆意识,想问题、做决策的时候不能从全村人的根本利益出发,而是只想着为自己或自己家族、宗族,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并激化矛盾。这不但会影响他们的自身的形象和威信,而且会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对党和村民之间的关系造成严重伤害。三是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更多的是依靠“人”而不是“法”的观念浓厚。在部分农村社会,道德和礼治在处理矛盾时是优于法治的,而且这种道德和礼治的实施依靠的是村中的长者或者有威望的人。但是这种依靠“人治”而不是“法治”处理矛盾纠纷的观念存在着更大伤害社会公平的可能性。同时,村中长者或者有威望的人毕竟不是处理矛盾纠纷的专业人士,即使被解决的矛盾纠纷有可能只是暂时或者在表面上被解决,没有真被解决。这对农村社会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是一大隐患,影响农村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果。
        2.2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健全
        相对于中央要求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而言,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其治理体系还普遍存在着不健全以及各个体系之间运转不协调的问题。具体地来看,一是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主要依靠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和基层政府的帮助,缺乏更有效的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农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村民的自治素养和自治能力都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会治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农村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机制还不够健全。农村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农村产业的振兴、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脱贫攻坚等一系列工作之间的协调发展机制还不够完善,还存在进一步健全的空间。三是农村的组织体系供给相对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需求来说还处于赤字状态。部分农村组织体系中党的组织存在着软弱涣散的现象,村民的自治组织有的不健全,有的流于形式,有的徒有虚名,村里的监督组织更是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有的农村经济发展组织更是处于设而不转或者转而低效的状态。

部分农村的文化发展组织和社会组织更是处于空白状态,不能为农村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充足的富有正能量的“精神食粮”,导致赌博等一些社会陋习盛行。
        3依靠行政力量强制推行政策的模式
        3.1行政强制工作方式无法解决农村基层实务问题
        在一些农村地区,存在诸多关系民生民意的细微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导致部分群众某些正当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妥善处理。村民忙于生产生活,对农村公益事业参与度不高,村民参政议政意愿不强。村干部缺乏法治思维,推行落实上级命令时,工作手段强硬,方式粗糙,许多事情难以落实到群众的心坎上。依靠行政强制力量,搞运动式执法,来去一阵风,收效甚微,还伤害了村民群众的感情。例如B村开展强制平坟运动后,村民又把村干部铲平的坟头全部恢复。
        3.2尊重乡土传统习俗顺应民意,防止基层干部和村组织乱作为
        农村传统文化中的落后之处需要改进,农村耕地也需要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感情和生活习俗更需要尊重。运动式的执法,简单粗暴,后患无穷,绝对不可取。一些乡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够,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基层工作中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以权谋私。把党和政府赋予的权力当成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有时甚至故意刁难来办事的群众,造成干群冲突,激发社会矛盾。基层干部必须放下官架子,真心实意与广大村民群众沟通,才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必须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村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3.3打造多元行动主体共同参与、干群互动的协同治理格局
        随着经济发展大潮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偏远落后地区人口疏化甚至出现了“空心村”,村民自治组织“没人可选、无人可用”,农民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缺席。个别村干部一言堂,包揽村务,留守的贫弱村民敢怒不敢言。一些乡村干部对中央的相关政策精神,领会不到位,以粗暴的方式行使权力。势必会丧失村民对干部的信任度、支持度,进而导致乡村党政组织无法顺利开展日常工作,最终造成乡村治理的低效。因此,必须坚持系统治理,实现多元行动主体共同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协商民主是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途径,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增加互动,要做到“村里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讲政策、拉家常、化怨气、增感情、解难题,保障村民的话语权、知情权。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加快形成农村社会治理多元行动主体共同参与、干群良性互动的协同治理格局。乡镇政府要提高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也要承担建设村庄的责任,广泛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治理。
        4结语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农村由于受市场经济的深度影响,已经从原来的熟人社会转变到不完全陌生人社会,其显著特征是复杂多变多样。这样的农村大环境使得农村社会治理面临着不少挑战即农村社会治理理念上存在不足、治理体系上的不健全和治理能力上的薄弱等。这些挑战主要是由于农村经济文化发展不充分,农村多元利益协调不均衡以及农村社会治理环境的复杂多样等原因造成的。因此我们需要从农村基层党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矛盾纠纷协调机制等方面探究应对挑战的举措,以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业行稳至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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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朱祥法.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J].机构与行政,2019(10):43-44.
        [3]张娟娟.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困境[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30(13):231-232.
        [4]赵永明.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分析[J].智库时代,2019(3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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