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延安分公司, 陕西省延安市, 716000
摘要:随着经济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就在我国城镇化进程飞速进步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也对农业生态化形成了巨大的威胁。为了能够保证农业发展尽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那么就必须保护好生态系统,在较快的农业生产过程中,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农业生态化建设方面的重视,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又快又好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是,通过现实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大多数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并没有对农业生态化建设环节形成正确的认知,以至于不健全的法律机制或者是较为缓慢的生态农业发展步伐下,都不利于预期理想建设目标的实现。基于此,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将站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视角下,对农业生态化建设问题进行分析,着重提出了几点针对性的建议,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士提供些许参考依据。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业生态化;生态农业
引言:近年来,我国农业持续发展,更加凸显出了在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当中的重要价值。鉴于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进行,行业人士发现了我国农业进行当中的一些问题,特别是生态化建设工作,更是存在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时代基础上,摆在行业人士面前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平衡好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在本文当中,将着重提出农业生态化建设的措施。
1.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业生态化建设困境
1.1法律规制体系不健全
通过实际调查发现,当前大多数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还缺少健全的农业生态化建设法律法规,该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少数地区政府等部门视角下进行研究,还没有推出一系列妥善的法律条例,针对农业生态化建设工作,对其详细的范围并没有做好确定,虽然现下还有着一些法律条例,但是正因为没有做到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影响了农业生态化建设条例的重要价值,最终在农业补偿规范比较缺少的现况下,阻碍了地区农业生态化建设步伐;除此之外,身为地区的执法部门,自身忽视了法律条例的关键作用,在没有定期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的基础上,更是没有平衡好执法部门以及人员之间的职责与权利,在不能作用于农业部门各项生态化建设工作进行的同时,极大的打击了最终的建设效果。
1.2生态农业发展缓慢
首先,因为缺少针对性的农业建设机制,虽然地区城镇化得以快速发展,但是根本上并没有推动农业共同进步,如果只是单纯快速发展城镇经济,还是农业生态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最终对地区农业建设会产生巨大的障碍。除此之外,大多数地区并没有推出合理化的措施,不利于地区农业经济循环发展的基础上,导致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效益受到了威胁,久而久之,就会丧失对农业建设工作的信心,降低农业资源存在价值的基础上,影响了农业生态化建设的效率以及质量。
2.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业生态化建设出路
2.1健全法律规制体系
基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上,在地区农业生态化建设过程中,要想能够保证该项工作高效进行,获取到最终的工作效果,那么从政府等部门角度下出发,就应该着重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处理:
第一,地区政府部门应该与农业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根据地区农业发展现状下,制定出合理化的法律细节。同时,确定好该项工作的立法内容,凸显出农业生态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好其范围的同时,与应该制定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希望在地区接下来农业生态化建设过程中,更加能够做好所有细节部分的建设工作。
除此之外,也应该引导环保等部门加入到该项工作当中,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充分的调整过去传统的农业生态化建设模式,持续推出完善的法律条例。最为关键的是,站在立法环节当中,还应该要求相关参与部门人员,都应该秉持环保性以及生态化的工作理念,确保农业生产工作更好进行的同时,也能够达到生态化的发展目标。
第二,确保所有涉及部门人员都应该全面按照法律内容加以处理。首先,从执法部门角度下进行研究,应该明确好内部人员的种种操作流程,合理的划分每一个工作岗位上人员的职责与权利,定期组织人员参加专业的教育活动,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够具备极高的专业能力。同时,也需要对所有执法主体关系加以明确划分,避免后期主体之间出现一系列的矛盾。像农业管理部门,应该将工作重心放在农业生态化建设内容当中,引导内部工作人员能够融合完善的法律内容,解决具体内容,满足所有主体的需求,达到协调统一发展的目标。
2.2全面发展生态农业
为了能够实现生态农业全面发展目标,详细可以围绕以下两点进行处理:
第一,建设合理化的农业机制。在之前一段时间内,党中央政府等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条例,目的就是希望拉近广大农户与现代化农业之间的关系,推动农业迈向现代化的发展党方向,更加凸显出农业生态化建设的优势。与此同时,为了能够平衡好农业用地之间的关系,也需要在一系列改革的土地机制下,保证土地制度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调整,推动农业生态化建设工作的稳步进行。另外,站在宏观视角下,地区政府等相关工作,在进行农业生态化建设过程中,也应该秉持工业化等的建设原则,以工业化、城镇化带动农业生态化建设工作,依靠三者之间的经济转移体系下,做好地区生态环境优化工作,确保地区广大农民能够从中实现极高经济效益目标[1]。
第二,秉持循环经济原则,促使地区农业得以快速发展。所谓的农业循环经济,主要就是希望地区农业得以发展当中,消除一系列威胁农业生态化环境的问题,围绕农民经济效益提升为目标,融合循环、绿色经济等为核心,实现农业资源有效循环利用的同时,也能够尽可能的减少各项污染物的排放。经过较长时间的观察可以看出,该种方式能够平衡好农业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也能够很好的提高农民的收益,消除对环境质量造成威胁的部分,详细分析该种方式,可以以以下两点为主导:其一是农业循环模式。面对地区较为广泛的环境下,此时方式能够凸显出极为关键的作用,而站在地区政府部门视角下,应该整合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以及地区气候特点等方面,构建合理化的循环方式是,希望能够加快农业生态化建设步伐的基础上,由此实现地区整体经济平稳发展的目标。比如,某地区之前推出的资源应用现代化模式,全程秉持循环性的发展理念,招引规模化生态循环产业项目融入兴业富民实践中,短时间内成为了地区核心的企业,同时更是确保地区生态资源得到了很好的利用;其二是能源应用方式。针对农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废弃物,能够达到回收再次利用的效果,整合有效的沼气池处理模式,做好农业废弃物及时的处理,保证农业资源利用率得以提高的基础上,也能够达到农业生产循环的发展效果[2]。
结论:
简而言之,文章站在新型城镇化进程建设视角下,针对当前农业生态化建设当中的问题,提出了全面发展生态农业以及健全法律规制体系几点建议,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士提供些许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王艳成.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机制[J].求实,2019(8):57-61.
[2]骆世明.农业生态转型态势与中国生态农业建设路径[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17,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