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有效性探讨

发表时间:2020/11/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0期   作者:王丽
[导读] 摘要:在城乡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管理非常重要。
        菏泽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山东省菏泽市  274000
        摘要:在城乡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管理非常重要。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再次被提上热度,在城乡规划制定、实施中促进公众参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但是在现实的实践中,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往往流于表面,缺乏效率,没有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本文通过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实践的研究,提出了与以往公众参与城乡规划不同的理论和方法,以期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关键词: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有效性
        引言
        在当前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社会民众参与积极性不断增强,尤其是“互联网+”政务模式已经成为公众参与的一种全新模式。然而,从实践来看,社会公众参与方式并未达到理想状态和效果,积极探索新的公众参与模式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1城乡规划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1我国很多地区的生态环境污染严重
        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近些年以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地域的扩大,很多城市中的自然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从而引发非常严重的失衡问题。例如:城市一些工厂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水中,对水质有极大的污染;还有些人没有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经常将有害垃圾随处乱扔等。这种情况不仅仅严重影响了周围村庄居民的生活质量,还污染了地下水,从而导致自然生态系统失去平衡等问题。
        1.2规划编制公众参与不足,增加了规划实施难度
        从宏观层面来看,城市规划不仅涉及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也涉及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因此在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过程中,必须有社会公众参与其中。但是实际上,由于工作落实不到位、需求考虑不全面等原因,公众参与机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效,导致规划编制工作具有片面性,规划信息不透明。即便有少数公众参与到规划编制工作中,也没有体现出主观能动性,而是被直接告知规划结果,并未通过正规渠道,有序征求公众意见。而公众也只有在城乡规划建设影响其日常生活时,才会主动反映问题。此外,我国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多以技术报告形式呈现,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时存在很大的不便,也不便将这些技术成果直接向社会公众诠释,因此客观上削弱了公众的参与度,信息不透明也进一步增加了城乡规划实施的难度。
        1.3缺乏评判机制,公众参与不够深入
        当前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效率比较低下的另外一个因素,就是缺少合理的评判机制,也就是对于公众参与的结果,没有进行适合的评估和判定,导致公众参与流于表面,没有实质性的意义。第一,大多数情况下,公众表达完自身的意见之后,相关部分无法及时给予公众反馈信息,也不了解提出的意见是否合理,能否接受;第二,相关部门在处理一些舆论的时候,没有对舆论中包含的信息进行分析,只是根据表面的内容对其进行处理;第三,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一些公众参与后产生的结果,相关部门都不会进行公布,因此公众无法感受到自身在城乡规划中起到的作用,逐渐失去了参与的兴趣;第四,相关部门在公开招股的时候,一般不会有效判断受益人主体以及利益起点,导致公众参与过程变质。
        2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有效性措施
        2.1相关部门需要不断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在整体的城乡规划中,不仅仅需要相关部门在进行编制规划的过程中根据城乡人口、自认资源等几个方面进行规定合理的发展目标,还需要针对城乡的本身特点、自然环境以及民俗民风等因素进行划定“三区三线”,这样才能为日后的城乡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且在城乡规划的过程中还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广泛发动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秉承“一张蓝图干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的原则,从而更有效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2.2构建参与式规划管理格局,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作用
        提高公众参与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乡规划管理成效,这能有效避免个人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因此,应积极构建集政府、公众和社会组织,如规划编制方、建设方于一体的多方联动参与规划编制机制。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时必须结合当前土地的权属、利用情况,多方位了解公众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需求,尊重公众的利益诉求,使得城乡规划更彰显民意。此外,在构建参与式规划管理格局时,必须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全面收集社会各界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反馈信息,并在规划的不同时期制定与之匹配的公众参与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流程,健全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机制。
        2.3加快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在开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期间,管理体制是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减少城乡规划工作中异常情况发生概率的重要保障,所以山西省的有关部门需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具体需要立足于山西省城乡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情况,将城乡规划工作纳入到行政管理工作中,有效地约束城乡规划工作的相关部门与人员,如要使他们严格依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行政法规和要求进行城乡规划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密切监督与管理城乡规划工作的相关主管部门,确保他们可以做到有法必依,不可出现工作懈怠或其他不认真开展城乡规划工作的行为。又如,针对山西省地区的一些小型或中型城市的城乡规划工作而言,可以立足于当地的城乡规划工作实际需求和现况,灵活地利用差异化、多样化的管理方式来确保城乡规划工作有序开展,妥善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冲突与矛盾问题。此外,在对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进行健全期间,还要重点解决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富余等一些关键问题,使城乡居民与农村群众都可以享受城乡规划推进带来的红利,如平等地享受就业权利,具体可以对农村群众就业之前开展培训,并让他们和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福利与待遇等,也要对现阶段城乡地区的公共服务有关体制进行完善,确保可以使农村群众也可以享受到其中的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2.4积极打造公众参与专有网络平台
        互联网时代,社会公众面临着多种选择,对于无明确参与目的的社会公众而言,有趣、生动形象的界面是吸引其关注的主要因素。城乡规划应当摒弃传统专家的姿态,而是要对公众界面进行人性化设计,从而使公众有兴趣参与其中。同时,还应当建立公众发表个人意见的专属讨论区,无论参与式还是协作式治理以及规划管理工作,相互之间的沟通都是关键所在。虽然因人力、财力等因素影响,目前还不具备城乡规划中的具体事项沟通与协调条件,但是在当前的大趋势下可尝试在专有网络平台上构建公众讨论区。不仅可以全面了解广大公众的意见以及搜集大众信息,而且能够为协作式城乡规划建设与发展总结经验。
        结语
        在实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保证公众的参与度可以有效帮助相关部门分析现时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不符合人们需求的环节等,以此保证相关部门能够更准确地找到公众利益和发展要求的平衡点,减少由于城乡规划产生的人民矛盾,以此有效提升城乡规划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通过分析影响公众参与的各种因素,及时给出正确的解决方法,积极发挥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作用,促使城乡规划工作更好地开展。
        参考文献:
        [1]刘为勇.我国城乡规划公众参与规定之完善:权能理论视域[J].学习与实践,2017(4):76-85.
        [2]马宏科.新时期推进城乡规划改革创新的若干思考[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9(8):32-33.
        [3]刘远志,新时期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研究[J],科学与财富,2018(1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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