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政策分析

发表时间:2020/11/18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0年7月21期   作者:蒋丽果
[导读] 本文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政策为对象,并分析总结,并进行反思。
        蒋丽果
        河南科技学院,河南省新乡市,邮编453000
        摘要:教育财政政策的目标是保障教育公平。在这个竞争性的社会,教育对个人还有整个国家都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政府的责任就越显得重要。政府之所以需要并能够在教育政策中承担责任,是由政府自身的性质、追求的目标以及教育产品的属性所共同决定的。本文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政策为对象,并分析总结,并进行反思。
关键词:农村教育                财政政策        
        在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目标表现为政府应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贫穷、负担不起教育费用而被拒之于校门之外。农村义务教育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家对农村教育财政政策密切相关,它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活动,调整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原有资源量,使地区、学校之间的差别保持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不至于引起农村义务教育政策缺位和失衡。
一:政府教育投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支出中教育费支出增加较大,从1980年114.15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3351.32亿元,年平均增长15.6%,超过了同期GDP的增长速度。但是,财政教育支出占GDP比重增长较慢,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呈现出增速缓慢甚至下降的趋势。
        ( 1)财政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上升较慢,距原定4%的目标相差较大。1980年财政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为2.53%,以后缓慢上升,有时还出现下降,2000年以后增长较快,但2003年较2002年有所下降。1995 年颁布的《教育法》第五十四条明确指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一直都未超过3%(世界平均水平为5.1%,发展中国家平均为4.1%),我国还没有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低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到200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应达到4%)确定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
(2)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没有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执行。从1980年~1996年的十几年间,我国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呈现出缓慢上升的趋势,从1980 年的9.29%,上升到1996年的最高点17.84%,而后就出现缓慢下降的趋势,这与1997年~2003年间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16.64% 的速度是不相对称的。2005年3月5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预决算"报告显示:2004年,全国财政增收4640.63亿元,较2003年增长了21.4%,2004年的财政支出较2003年增长了15.1%,而该年的教育支出增加了421.89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14.4%,这也说明了教育支出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不能同步增长。耐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这表明我国各级政府没有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安排预算支出。
二、”以乡为主”时期的教育概况
        “县、乡两级管理”办法,即县和乡管理基础教育,县指导和监督乡级对义务教育的管理,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具体的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则由乡负责。权力下放,地方办学积极性有效提升,但教育经费投入主体下移至乡,使乡级政府的财政负担加大,乡级政府进而将此负担转嫁给农民,农村的负担进一步加大。乡级财政作为最基层、最薄弱的财政机构,承担了最大份额的教育经费投入,这导致了农村教师的工资拖欠问题。

此外,乡级和村级对于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不够明确、不够合理,出现挪用或占用经费等乱象、
三、“以县为主”时期的教育概况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政策的制定背景在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诚少,无法维持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压力被转移到农民身上,农民压力增大。尤其是在2000年推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农村义务教育费附加等教育经费来源相应取消,面对数额庞大的教育经费投入,乡级财政的经费筹揩渠道减少。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进行与发展,2001年,中央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人主体由乡级上移个县级,形成了“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体制。
四、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政策现行成效
        (一)改变了教育投入渠道,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
“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体制从根本上终结了“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等不规范现象,使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更加规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逐步纳入公共财政,县级负责主要的教育经费投入,部分教育经费投入依靠国家或省政府转移支付。这种方式给予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农民不用再自己筹资,学校秩序得到了维护,也减轻了农民供养孩子上学的负担,
        (二)建立了县级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保障机制在“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体制建立以前,由于乡级财政经费问题,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很严重,这导致教师流动性大、教学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体制建立后,教师的工资由县级财政直接拨发,这保障r教帅的劳动所得,尤其是缓解了农村教育经费紧张状况,农村中小学教师基本.上资得到保障,农村教师工资发放时存在的标准不下、时问不同等问题也得到了解决,这为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
(三)降低了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
五,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政策存在的不足
        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为了适应新的农村教育形势,我国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政策。新政策加强了县级政府在教育管理中的责任,有效解决了乡镇财政薄弱、协调统筹能力差而产生的种种问题,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阻碍农村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一)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供给总量仍然不足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供给总量偏少,难以满足农村对于义务教育的需要。近年来,财政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供给虽有所增长,但对照世界.上其他国家数据,投入总量依旧显得不足,且增长速度也偏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过低引发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共供给不足。
(二)投入主体脆弱,责任分担不够清晰
        县级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投入的主要责任承担者,但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使得欠发达地区脆弱的县级财政根本无力承担这部分经费开支,一些县级财政支出中50%以上都是农村义务教育支出,成为名副其实的“教育财政”。而且新政策只是分清了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但对各级政府应承担什么责任、承担多少以及具体的经费分担比例和分担机制并未明确,这就导致基层地政府过多地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加重了它们的负担,也限制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四
(三)地区教育投入不公平
        虽然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有助于实现本地区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协调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得到了较大程度的缓解,但由于县级财政的统筹层次低,局限性大,对区域内城乡教育差异的调节范围小,投入结构不合理,地区投入差距不断扩大,依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邓言平,刘亮: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政策探析2011 , 5 7
杜琳琳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政策改革探析2016        8.18
蒋丽果,女、19990324、汉族、河南省漯河市,本科、学生、研究方向: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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