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电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 511400
摘要:要想有效推进国有企业尤其是电力建设集团的纪委监察工作的创新与监督,首先,相关人员应当提升自身素质,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而对于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重视程度低、制度不够完善、宣传教育形式单一等问题,相关人员应当聚力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具体工作中,国有企业内部应当聚焦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制度与监督体系,并聚焦风险防控和审计监督,加强廉洁自持的品格的宣传教育,综合推进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与监督。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引言:当前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诱惑纷繁多样,时刻吸引着纪委监察人员的注意,如果纪委监察队伍面对这些诱惑不能做到坚守纯洁的本心,将会对党、国家和企业都造成危害,产生不可预计的负面影响。同时,违法乱纪分子的手段层出不穷,可以说是日新月异,隐蔽性也越来越强。如果纪委监察工作人员不能与时俱进,或是专业素养不够深厚、办案经验不够充足等,将难以有效进行纪委监察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中,纪律监察机关与从严治党工作紧密相连,关乎着党风建设与反腐倡廉,更关系着人心向背。新时期背景下,电力企业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发挥着不容小觑的能源保障作用,具有战略意义,关系着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与发展。纪律检查机关应当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推进廉政建设,发挥制度的约束力。这样,才能促使企业内部工作正常高效运转,为电力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干部职工影响整体作风
现如今,国有企业内部的一些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不到位,对于党风廉政管理的重要性把握不足,也就无法切实遵守企业的内部检查制度。这样一来,就会出现部分企业由于整体作风没有守住正确的方向,从而危及到整个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二)纪检监察制度不完善
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在国有企业的纪律监察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部分企业却没有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或是由于一些因素导致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例如一些公司虽然设立有纪检部门,但是这一部门缺乏独立性,不可避免地与其他部门相连,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另外,国有企业领域中,党风廉政与纪律检查工作原本就存在的制度缺陷不能随着新形势、新变化而有效弥补,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影响着相关部门制定的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三)宣教活动形式缺乏创新
一方面,有些企业的廉洁反腐教育形式一直过于单一,且形式主义强,不能真正起到思想教育的作用,主要以文件的宣读,或集体抄写笔记等形式进行,效果浮于表面,不能让廉政宣传深入人心,更不能将宣传教育工作融入于生活与工作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企业应当在工作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时候就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提醒、约谈等形式及时制止,避免酿成严重的后果。
三、国有企业的纪检创新与监督
(一)聚焦政治建设,加强思想教育
有能力的人应当要德才兼备,将自己的聪明才智与心血都倾注在正途,把精力奉献给企业与国家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为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相反的,一个人具备很强的工作能力,却将自己的才智用在了歧途,为自己谋私利,那么就会给社会、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国有企业,尤其是电力建设集团内部,不仅应当重视工作人员个人的专业素养,也要重视其思想教育,把握整个企业的政治建设。同时,企业应当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确保纪律检查人员自身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保证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如果纪检人员不能约束自身,克制一己私欲,纪检工作将毫无说服力,无法顺利进行。
所以,国有企业应当通过各种手段,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第一,企业可以通过在内部树立正面榜样和反面典型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参考,鼓励员工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采用切合实际而与时俱进的做法,最好做到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第二,企业内部应当加强对纪检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监督工作人员在严肃的纪律和清正的风气下,严格约束自己,这样才能手握监督执纪的权利而保持头脑的清醒。要让纪律检查人员发自心底地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对权力、对党规党纪、对国家法律都能心存敬畏,这样才能时时刻刻谨记遵规守纪,时时刻刻保持头脑清醒,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与制度程序开展工作。第三,国有企业内部应当严防“灯下黑”,保持工作人员政治本色不变质,在日常管理中践行严密的制度规范,对于以权谋私的害群之马严肃处理,不留余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人人自律守正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上下联动落实“两个责任”
要想在企业内部加强纪检制度体系的建设,企业应当对内部负责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关键的部门、岗位与环节着重进行监督与治理,规范其工作流程[1]。同时,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好工作流程中效能监察、内部审计、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强化过程监督,把握住企业内部生产管理的关键点、这样就能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地进行深入治理。另外,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党员干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让企业规章制度烂熟于心,提升员工的从业道德操守。
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的创新与监督,离不开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制度监督体系的完善以及全体人员廉洁清正从业意识的培养,这几点都与“两个责任”的落实与发挥,密不可分[2]。只有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发挥出了应有的顶层设计与社会保障的意义,才能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要求明确企业内部领导班子的责任分工与追究制度,而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要求企业确保将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中去。落实好了“两个责任”,也就牵紧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让权利在监督下规范行使。
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内部各级党委纪委都应当做好表率,聚焦主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让各级人员都对企业内的风险点严加防范,减少违法与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选拔优秀人员入职,加强思想与能力教育
人员的选拔任用是“第一道关口”,关系着国有企业是否能建立起具备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如果能够在选拔阶段就任人唯贤,纪检监察工作能够事半功倍[3]。所以,国有企业应当完善人员选拔制度,加强考核,选取政治素质高,具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的人才成为纪检监察干部。企业不仅应当加强入职考核,还应当培养年轻人才,为监察队伍培养坚实的后备力量,让更多年轻血液注入监察工作中来,加强培训与实践,让年轻人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培养出一批又一批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优良的年轻人才,提升员工的纪检监察素养。
另外,企业内部对已入职的员工的思想建设工作也不能懈怠,应当加强内部的廉洁宣传教育。企业可以组织开展廉洁思想的主体宣讲教育讲座,强化员工的纪律意识,凝聚共识[4]。另外,思想建设还可以通过谈话来进行,对部分出现不良苗头的员工进行提醒与警示,把贪腐问题扼杀在摇篮中,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纪检监察工作不仅需要较高的思想境界,还需要过硬的专业水平。所以,企业不仅要重视提升纪检干部的思想觉悟,还要加强业务培训,这样才能防止产生冤假错案,让纪检工作能够顺利进行[5]。在具体的培训中,企业可以邀请专业师资力量,将自学与讲授相结合,让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理论知识。此外,企业还可以探索创建“借调轮训”的培训机制,加强其理论学习与实战训练,创设干部上讲堂的交流平台。总之,只有让思想教育、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实践水平的锻炼融为一体,才能提高整个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性的专业水平。
(四)充分调动积极性,全面参与纪检监察工作
要想推进国有企业的纪检创新和监督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来,开展“四种形态”谈话工作,并踏踏实实走访基层,编制出一张纪检监察网络[6]。同时,国有企业还应当健全考核机制,带动队伍中形成忠诚、尽职的良好风气。企业应当明确纪检监察人员的专职的要求,让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人员尽量不需要身兼数职,专心专注开展监察监督。对于兼职的纪委委员和纪检委员,注意完善考核机制和奖励措施,可以通过制定印发考核细则的形式进行。另外,对于一些受到群众信任、在支部中广受认可的优秀纪检人员,应当通过表扬、树立榜样、事迹上墙等形式,给予额外精神上的鼓励,以及年终进行评选后,对优秀人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这样一来,一方面能够激励优秀的、工作时间长的纪检工作人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另一方面能在企业内部树立良好的榜样,让其他纪检人员能够有意识地向榜样看齐,同时还能在企业中营造良好的风气。
在实际的工作中,国有企业还应当对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同时,对考核中检验出的那些不作为、没有责任意识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责与调整[7]。只有奖惩分明,树立威信,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的队伍建设,维护其廉洁清正,才能为国有企业的持久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结束语
纪律检查机关负有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对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与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至关重要,关系着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得到加强,反腐败工作能否收到实效。同时,国有企业体制深化改革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电力建设集团,需要一支忠诚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中的沟通协调、整改追责等机制。因此,新时期下,国有企业的纪检创新与监督推进工作应当引起人们的思考,需要纪检监察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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