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20/9/2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5期   作者:韦素娟
[导读] 摘要:基层纪检监督部门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察监督职能履职的落实有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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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基层纪检监督部门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察监督职能履职的落实有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对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履职状况特别是监察监督职能的行使状况进行研究,找出制约其监督能力的关键性影响因素,并且提出合理的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问题
        引言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随着新形势的不断发展,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日趋复杂,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1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
        目前,国家在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力度,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弘扬廉洁的党风,提倡将党纪党规落实于每个组织,全面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顺应国家廉政建设工作趋势,必须坚持中共中央指导路线,加强本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秉承“保护”“惩治”“监督”和“教育”原则,即保护国家利益和本组织集体利益以及员工个人合法权益,依法惩治违法行为,监督本企业每一步活动流程,做好全体党员尤其是基层每一位党员的教育工作。此外,基层单位应谨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着重优化组织管理职能,创新企业管理模式,转变传统工作作风。
        2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问题分析
        2.1基层纪检机制体制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基层纪检机制体制仍然不够健全。其中,从事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人员缺乏专业性,还有部分人员是兼职,缺少专业的编制人员。体制不健全则难以为监察监督工作的落实提供保障,在监督监察的过程中出现漏洞。另外,由于体制的不完善,基层人员的工作态度也容易出现不端正的现象。某些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对于反腐倡廉和监督工作未给予充分的重视,不利于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的进一步落实和加强。
        2.2基层纪检监察缺乏监督力度
        在工作实践中,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力度较弱,没有将真正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不敢在工作中“唱黑脸”;这种工作状态和效能不仅无法实现有效的纪律监察,还会引发很多不良后果,很难在后续工作中树立应有的权威性,给工作的开展埋下不良隐患。这种缺乏监督力度的行为,不仅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负责任,对于我党的廉政作风建设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状况,会导致国企基层纪检检查工作难以树立威信,开展推进工作不力。
        2.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强
        在基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原基层纪检干部既要执纪又要执法,客观上对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部分基层纪检干部仍然存在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对国家法律法规不熟悉,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不足。同时,基层监察事务涉及面广、情况繁杂,需要专业化、精细化的“业务”处理能力,但是现阶段基层监察队伍力量普遍薄弱,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新时代反腐败工作要求。
        3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问题的措施
        3.1推进机制体制革新
        要想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存在的问题,就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机制体制革新,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的组织管理能力。作为至关重要的政治机关,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干部肩负着基层群众的信任和期待。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问题的解决,首先应从机关内部抓起,在监督别人之前,对自身进行监督。

除此之外,上一级纪检委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负责好对于基层纪检监察的监督工作,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履职出现问题时,进行及时的引导和介入。为了发挥监督的作用,监督要加强自身独立性,提高监督的权威,对每项权利进行严格的界定,从而加强内部监控。只有引导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干部做到严格自律,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标杆,才能使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相关工作人员成为人民的公仆,党章党纪的拥护者,才能成为党忠诚的卫士。
        3.2加强监督执纪工作
        在进行监督时,各项推进监督方式应当灵活转变,将监督工作与被监督工作相互统一,一方面来说,纪检监察人员需要做好人员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还需要时刻保持被监督的状态,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这样能够建立起牢固的廉洁自律防线,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这样能够建立一个作风优良的纪检监督团队,使一线职工满意。
        3.3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锤炼党性修养。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忠于职守、勇于担当、认真履职的实际行动,用浩然正气与执政为民的信心威慑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业务素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核心,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理论知识广、实践经验足、工作能力强;不断提升开拓创新能力,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坚守法纪红线和道德底线,自觉践行“五严守、五禁止”纪律要求,学会做一个“透明人”,涵养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进出机制,增强干部活力。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注重从基层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班子中来;坚持高标准选人用人,实行双重管理,严格按照协商、酝酿、考察、任免等规定的程序办理,对工作中表现一般又不能胜任岗位需要的坚决予以调整,确保提升队伍建设的战斗力。
        3.4建构柔性空间,提高执法效能
        第一,推进《监察法》法律解释工作,就是否可以办理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从宽处罚建议权、指定管辖案件中监委职责等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制定和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提供基层纪委监委执纪执法的法律指引,夯实基层纪检监察的法理基础。第二,有效赋权,充分赋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由裁量权”,鼓励基层纪委监委就贯彻执行《监察法》过程中遇到的执行问题进行自主化探索,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置,根据处置效果动态调适,推进自我管理和独立监察的柔性嵌入,有效建构基层纪委监委执纪执法的自主空间和柔性空间,赋予基层纪检监察实践方式自主性、实践过程独立性、实践程序自适性,有效提升基层执纪执法效率。第三,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容错机制,提高试错包容度,建构柔性管理空间,消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试错风险,降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试错成本,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自主探索动机,有效提升基层执纪执法效能。
        结束语
        在当前形势之下,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进一步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基层纪检机关要永远创新工作方式,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的体制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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