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整治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有效衔接。乡镇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依据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编制土地整治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乡村特色、地域特征、农村实际、发展现状和功能定位,统筹谋划耕地保护、农民居住、产业发展、基础配套、生态环境等布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路村”全要素整治。本文对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整治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美丽乡村;土地整治;探究
村庄规划是村域范围内用途管制和各项建设的依据,更是土地综合整治的依据。当前,应抓紧制定土地综合整治需求下的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工程布局分解到土地利用分区、用途管制中;研究制定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规范,将整治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建设项目中,分析投融资能力,制订实施计划,明确近、远期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任务,规定建设用地标准,从严管控各类项目建设,严格耕地保护,严格生态空间准入。
1美丽乡村与土地整治的概念
美丽乡村主要表现为经济、政治、社会及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对于美丽乡村的建设,主要涉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宜居等内容,它包括了建制村与自然村。从美丽乡村建设的战略被提出以来,我国就开始着手对乡村各个方面的建设工作,这是对自然客观规律、市场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与遵循。
农村土地整治是运用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技术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用途,对区域范围内的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村人口集中聚集生产生活,进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与进程。
2传统农村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空间逻辑,复合功能弱化
在农村的土地整治当中,空间逻辑主要涉及到以下层次:①城镇村体系的空间层次,主要表现为需要区域系统观统筹安排土地整治项目;②整治项目的地块层次,它主要涉及了政治项目涉及的区域、整治类型,以及整治项目在空间、时序上所存在的冲突。二者所具备的空间逻辑关系就是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前提所在。但就目前而言,现阶段的农村土地整治在空间层次方面,缺乏对于城乡统筹关系的认识,大都只是对单一项目实施的分散整治,无论是相互间的空间关联性还是功能互补性,都并未受到关注。在地块层次上,整治项目空间及时序的安排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影响了整治效果。在实施整治的过程当中,对土地的复合功能的衡量,通常通过单一的主导功能来实施,没有科学的量化标准来对土地生态功能进行考核。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土地整治的效果,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带来了许多困难。
2.2缺乏统一组织管理形式,影响资金投入
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建设工程,包含田、水、路、林、村等整治,在实施过程中具体会涉及道路、水力、电力、林业、草业等多项内容的配套建设,而这些都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分管,各自为政,不同部门出台了不同的支农政策,开展不同整治工程。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涉及的内容面广,不同的管理部门相互制约,关系到多方利益,各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衔接不上,管理出现问题,工作效率下降,无法统筹实施整治工程。此外,农村土地整治由局部整治转向整体整治,如果仅由单个部门管理,则无法全面完善整治工作,需要由政府主导的统一组织进行管理,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组织管理形式分散会导致资金使用分散、利用效率低下,影响资金的投入使用。
2.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生态环境效益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整合整治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以经济效益为重点,对生态环境效益不太注重也没有足够的重视,或者鉴于生态环境效益不像经济效益那样容易量化,即使表面重视生态环境效益也因其难以精确量化而置于一旁。在全国各地的农村土地整治中,伴随着大规模的农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及村庄的拆并等一系列整治活动的实施,对地表植被以及景观生态建设方面考虑欠妥,需要实施更加广泛与细致的措施与方法。
3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整治的有效措施
3.1提升工程质量,让农民有幸福感
政府应该加强对新建社区项目的统筹规划,把好质量关,力争每个新建社区都成为示范性建设项目。无论在项目规划、设计还是施工上,都要认真落实,位使每个建设项目都能经得住时间和民众的考验。坚决不能随意压缩建筑成本,降低建筑质量。加大对新建社区入住后的管理,让农民住的高兴、住的放心、住的舒心,努力提升农民的幸福感。
3.2加强资金整合管理,发挥资金叠加效应
首先,必须要高度重视对农村农业大部委的改革,将此前涉及了土地、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等各行业、各部门的涉农资金统一起来,并把耕地开垦费、新增费以及农业用地的出让金全部集中,统一交由农村农业来统筹支配,以此来最大程度的体现出各项资金的叠加效应;其次,要把握现阶段土地流转的机遇,加大鼓励,正确引导并吸收农民、企业及社会资金,全面推进PPP的项目融资模式,从而进一步推动土地整治资金的筹集;最后,要了解并认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及新增耕地指标跨地区交易等政策,有效减小土地整治在资金方面所面临的压力。
3.3提高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首先在意识上要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在措施上要利用先进的技术保护生态环境。在制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案的过程中,提高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污染土地。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对环保知识的学习和环保工作的认识等。
3.4提高公众参与度,尊重农民意愿
土地整治项目一般是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国土部门负责实施,专业机构承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而群众很少能参与其中。农村土地整治的收益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但目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却忽视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无视农民群体的意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要得以顺利的开展和有效的完成,需要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大土地整治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并且在整治工作前期规划制定时在农村进行公告,召开相关会议,与村委会等配合告知农民群众土地整治的计划,积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考虑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治规划。在整治工作中提高公众参与度可使项目实施顺利,让农民群众参与,行使其监督权可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减小安全隐患,在后期的管护阶段做到管护主体不缺位,提高整治工程的利用效率。
4结语
国土整治是实现从规划到登记的中间载体,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平台抓手。以国土整治为纽带,衔接村庄规划、用地审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占补平衡、不动产登记等制度,建立项目申报、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实施监管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激活国土整治收益和土地制度红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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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素勇(1973.10- ),男,汉族,山东滨州人,大学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主要从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相关的研究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