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背景下传统民居建筑的利用

发表时间:2020/8/2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2期   作者:赵峻锋
[导读] 摘要:我国拥有丰富的古建筑与古村落文化遗产,今天由于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推进以及新农村建设蓬勃开展,古建筑与古村落正在走向逐步消失的危险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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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拥有丰富的古建筑与古村落文化遗产,今天由于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推进以及新农村建设蓬勃开展,古建筑与古村落正在走向逐步消失的危险边缘。乡村建设热潮不仅能够对于古建筑和古村落的保护带来新的机会,同时也给其更新和利用带来新的挑战。如何解决现代建筑与传统建筑之间的矛盾性存在,同时满足在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传统民居的保护成为当前乡村建设的研究重点内容。
        关键词:乡村建设;传统民居;建筑
        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文化悠久,有着十分丰富的古建筑和古村落文化遗产。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由此也对古建筑与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与冲击。乡村建设蓬勃开展,一方面可为古建筑、古村落的保护提供新的思路;另一方面也为古建筑、古村落的利用带来了诸多挑战。如何建立起现代建筑与传统民居建筑的和谐关系,并满足在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发展的需求,实现对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成为当前乡村建设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开展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并非简单的拆与留、新与旧的选择问题,也并非简单的破旧立新,而是拆除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留下传统民居建筑。
        1乡村建设背景下的古村落和古建筑的保护现状
        1.1没有强烈的保护意识
        当前我国传统文化建筑与古村落面临的逐步消失的危险,当地政府由于缺乏以文化遗产价值的保护理念以及对于传统物的保护意识,把落魄的古乡村与古建筑当城市贫穷落后的象征,对于古建筑进行随意的拆改,有时缺乏修缮和整理,如今又面临坍塌的危险,故意进行毁坏和买卖,使得古村落以及古建筑等中国传统文化遭到不可逆转的毁灭性破坏。
        1.2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我国的古村落以及古建筑大多数分布在只要偏远的地区,距今年代比较久远,缺乏相应的修改和整理。在古村落中有许多精美的雕窗以及家具,这些传统文化瑰宝时常会被犯罪分子盗窃。有些没有人居住的古代建筑往往残破不堪,同时对于现存的古代建筑居住者可以随意拆改,严重破坏了古建筑原有的风貌,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一种严重的破坏。
        1.3旧村落改造时,破坏古村落
        随着当今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有了建造新房的需求,但是乡村地区宅基地资源比较匮乏,因此农民的建房需求与有限的土地资源之间具有深刻的矛盾。在缺乏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的情况下,在新农村建设或者是旧农村进行改造的过程中,时常会出现对于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代建筑进行胡乱拆改或者是改变其原有的风貌甚至损毁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代建筑。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应该有正确的保护文物的规划思想,不能对古代村落进行大拆大建,盲目追求整齐划一忽视村落背后的传统文化,抛弃地域特征以及乡土特色,千篇一律的按照城市建设的标准进行新农村建设,这样会导致千村一面的发生,如果长时间下去就会导致我国现有的古村落古建筑迅速消失,这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惨重损失,中国传统文化就没有了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土壤,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对此进行重视,采取切实行动保护工作古村落的完整性,不能够随意破坏古代建筑。
        2乡村建设背景下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利用策略
        传统民居建筑的现代化与现代建筑的本土化是乡村建设的一大趋势。在乡村建设背景下,对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利用是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乡村建设背景下如何做好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现提出以下3点策略。


        2.1提高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利用意识
        加强对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利用,首先应提高地方政府和农村居民对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地方主管部门应加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利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引导管理部门给予足够重视,实施人才培养及引进优秀村干部的计划,构建和健全人才竞争机制,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利用提供有力支持。与此同时,还应构建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到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来,使他们认识到传统民居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唯有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方可更有效地促进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还应构建完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的作用,切实杜绝乱拆乱建现象,做到科学规划建设。
        2.2调节好农村建设与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利用之间的关系
        为满足现代农村居民生活的多元需求,相关部门应在有效保存传统民居建筑整体风貌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保证传统民居建筑居民的生活水平,满足他们的生活需求。与此同时,传统民居建筑蕴含着丰厚的传统文化,是一项宝贵的旅游资源,相关部门应注重发挥其旅游资源优势,提高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这种绿色高效的经济发展模式,尤其适用于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可通过引导居住在传统民居建筑的居民迁移至新的村落,对村落中的人口开展科学调节,从根本上解决古村落大拆大建、拆旧进新的问题。例如,山东枣庄台儿庄针对运河古镇采取保护性的开发、修复,同时结合地方特色及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不仅实现了对运河古镇原有风貌的保护,还推动了地方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进而建立起了经济发展层面的良性循环。
        2.3功能更新,使传统民居建筑重获新生
        可将一些传统民居建筑打造成民宿,实现对传统民居建筑的变向保护利用。在这方面,浙江农村民宿建设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民宿改造秉持“修旧如旧”的原则,选择村落中部分传统民居建筑开展合理改造,通过加固、修复、扩建等途径,采用保留手工痕迹等方式,建成具有农家院落氛围的原生态民宿。另外,在建筑功能方面迎合当代人的体验、娱乐、回归自然等需求,这不仅可避免传统民居建筑遭受拆建的风险,还可使传统民居建筑重获新生,进而使传统民居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利用。在乡村建设背景下,上王村因地制宜,突出当地特色,全村经济以发展农家乐为主。实行综合改革,获得了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先进单位称号。为了更好地推动农家乐旅游发展,上王村开展了传统民居建筑改造更新工程,主要依靠对当地传统民居造型符号的模仿,如入口大门造型改造、传统装饰元素运用等,从外观上保证了乡村风格的统一,也满足了农家乐经营需求。
        结束语
        坐落在古村落中的传统民居建筑反映了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建筑文化特色,是研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建筑文化的物质基础。然而,随着城镇一体化、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古村落、传统民居建筑不断遭受冲击,村落生态环境也面临着极大的破坏。因此,相关人员必须革新思想观念,围绕如何更有效地开展乡村建设背景下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利用进行探索研究,对保护利用传统民居建筑目的及必要性要有明确的认识,对当前传统民居建筑保护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调节好农村建设与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之间的关系,功能更新,使传统民居建筑重获新生,促进乡村建设背景下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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