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要素和绩效

发表时间:2020/8/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9期   作者:李佳
[导读] 摘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整顿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在矿业领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更是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可靠途径,有助于优化矿产开发结构、转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
        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黑龙江牡丹江  157011
        摘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整顿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在矿业领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更是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可靠途径,有助于优化矿产开发结构、转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对矿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要素;绩效
        1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要素分析
        1.1矿产资源禀赋条件
        矿产资源禀赋条件是矿山企业并购整合的基础。矿产资源是矿山企业重要的内部物质资源,是矿山企业的开采对象,是建设矿山企业的物质基础,是矿山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矿产资源状况对矿山的活动领域、范围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构成整合的根基,是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1.2技术
        技术是整合的前提条件。技术要素是指企业的技术装备、工艺、专利、专有技术和创新能力等。技术要素能够反映企业资本、劳动力资源的协同生产效率,同时能反映节约资源与生产要素的能力。就矿山企业而言,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能够提高采矿、选矿生产效率,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同时能减少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是技术要素的灵魂所在,是企业提高现有设备、工艺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拥有核心技术的重要手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有技术创新的企业就没有竞争优势可言。
        1.3人才
        人才是整合的核心。矿山企业并购时,整合主体的精力往往集中在矿山的储量核实、清产核资、采矿许可证等手续的变更等方面,往往忽视人才和文化因素。市场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整合主体应通过重奖等措施牢牢留住并不断吸引原矿山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留住目标矿山的关键人员对并购后的矿山发展壮大非常有利。
        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存在的问题
        2.1矿山企业并购后要素整合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整合协议的签订并非整合的结束,而只是矿山并购中期向并购后期过渡的开始,并购后的整合是并购成败的决定性环节。国外学者研究成果表明,并购不成功的比例很大,约占67%,其主要原因就是并购后的要素整合不到位;并购实践也表明,并购失败的概率要远远高于成功的概率,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并购后的整合失败,并购产生的价值创造恰恰源于后期的整合工作。可见,并购后的整合是决定并购成败的关键因素。只有整合到位,并购后的矿山才可能发挥更大的优势,实现利益最大化。据有关研究显示,我国企业并购的成功率仅在30%左右,而绝大部分并购的失败都归咎于人事、企业文化、制度、管理等要素的整合不力。
        2.2缺少具有指导意义的整合模式
        经统计,各地虽在整合中出现了很多种模式,但没有一种或几种模式能够有效指导整合工作。从整合手段上划分,各地的整合模式可分为行政整合、市场整合、混合整合三种整合模式;从类别上划分,有矿种整合、矿区整合、矿权整合;从地区划分,如个旧模式、迪庆模式、兰坪模式,鄂尔多斯模式、乌海模式、赤峰模式、甲乌拉模式等;从矿种划分,分为煤炭资源整合资源模式、金属类矿产资源整合模式、非金属类矿产资源整合模式;按矿区划分,分为同一矿区矿权整合和不同矿区矿权整合;按照矿业权种类划分,可分为探矿权与探矿权之间的整合、探矿权与采矿权之间的整合、采矿权与采矿权之间的整合等等。但这些整合模式不能上升到能够指导各地进行有效整合的理想模式。


        2.3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不合理
        资源储量是整合的基础。勘查程度低,造成矿区内资源储量、质量或者矿体赋存状况不清,影响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给整合工作带来了较多麻烦;整合实施方案过于笼统,对实施方案的审查流于形式,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难以组织实施。另外,整合手续繁琐,办理证照时间长。办理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等手续需两年以上,有的长达4~5年。大部分确定整合的矿区并没有完成整合任务,只是划定了矿区范围,其他要素尚未启动整合。上述问题的存在,制约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推进;同时说明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都有待深入探讨研究。
        3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几点建议
        3.1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要因地制宜
        整合后的矿山建设规模,应取决于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的储量大小、赋存状况和地质条件。对自然客观条件决定只适于建小矿的矿区不能勉强与其他矿区整合,要遵循地质工作规律,科学合理确定矿山建设规模。不能由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观确定,应由技术部门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当然,有的大矿也不一定要大开,特别是如钨、稀土等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进行开采。也不一定“一个采矿权设计一套开采系统”,应该强调采矿权人必须按照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布置开采系统。开采回采率等量化指标,也不一定搞全国统一标准,应允许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指标。回采率同矿体厚度、开采方式等因素有关,不能笼统认为小矿回采率就低,并入大矿回采率就会提高。
        3.2注重矿山人才和文化等多要素整合
        从我国目前矿山企业并购的实际情况来看,应注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合:一是制定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和有效的要素整合落实计划,使之成为矿山并购整合的行动指南;二是注重技术整合,使整合后的矿山企业在技术和设备方面有较大幅度提高,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三是重视人员整合和文化整合,注意调动被并购方员工的积极性,防止关键人才的流失,特别是矿山所需要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不论从数量还是质量都应得以满足,同时解决好并购方与被并购方员工的矛盾;并购后矿山文化的融合与升华至关重要,要做好并购后矿山文化的整合工作。此外还要认真做好组织制度整合、资产债务整合、生产经营整合等各方面工作,真正实现矿山企业并购的协同效应,最终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3.3整合探矿权,为优化矿山合理布局打基础
        近年来,全国固体矿产勘查市场呈现繁荣发展态势。其中不同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勘查布局不合理、探矿权设置不科学、对探矿权的非理性炒作行为难以监控等问题,既影响了矿产勘查的科学合理部署,也影响了实行整装勘查和找矿突破,还影响到今后开采布局结构,导致勘查与开采难以有效衔接。为进一步优化全国矿产勘查布局,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成矿地质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区,一个成矿区设置多个探矿权、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勘查区或不适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勘查项目等情形纳入整合范围。对探矿权实施整合,有助于对大中型矿产地采取整体规划、整体设计、整体投入等方式进行快速、科学、高效的矿产勘查工作,查明资源储量及质量;有助于实现勘查开采一体化,找矿、采矿统筹考虑,提高综合效益;有助于为创新地质找矿体制机制,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4结语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作为治理矿山企业“多、小、散”问题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的可靠途径,是调整矿产开发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力举措,对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付梅臣,吴淦国等.矿山旅游资源评价与开发规划研究[J].采矿技术,2018,6(3)
        [2]张福良.试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评价指标的建立与应用[J].中国矿业.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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