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分公司 广西南丹县 547207
摘要: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在快速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我国工程行业发展十分迅速,通过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查出问题和隐患的剖析,从承包单位层面、发包单位层面和政府监管层面出发,查找分析了我国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管理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以促进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关键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外包工程是指发包单位与本单位以外的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由承包单位承揽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有关的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因行业的特殊性,工程外包已成为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的重要形式。由于各层面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其施工事故也呈多发态势。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是非煤矿山目前面临的重要任务。《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2号令)的实施,给外包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非煤矿山企业应及时探索适应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形成完备、规范、有效的管理模式,要不断总结、完善管理、减少外包工程施工事故。
1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忽视源头管理,矿山建设存在隐患
检查中发现不少民营矿山无正规开采设计,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矿山建设和生产普遍使用的是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采矿方案设计;有些矿山资源禀赋差、地质勘查严重不足,图实不符,矿山无法按设计要求进行开采。由此,留下大量隐患,甚至是无法整改的隐患。
1.2外包队伍安全教育和培训形式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外包队伍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安全意识薄弱且流动性大,工人上岗作业培训不到位,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具备风险和隐患辨识排查的能力,习惯性违规违章普遍;一些外包队伍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对新进施工人员未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等知之甚少或根本不了解。班组安全活动大都为了应付检查临时“闭门造车”、“造假”,安全活动中的“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更是子虚乌有。外包队伍负责人既不重视,也无能力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开展岗位培训,职工安全素质和技能低下。
1.3承包单位管理粗放
目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是承包单位的管理粗放。承包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不少项目部没有安全管理机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无证上岗现象普遍,安全责任制不健全,技术力量不足,没有隐患排查的常规机制,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现场管理不到位,缺乏技术保障措施,工人冒险蛮干、违章操作现象严重,造成外包施工呈现事故频发的态势。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有承包单位作业人员普遍的文化素质偏低。经问卷调查的23.16万外包队伍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约占35%,初中文化程度约占36%。除中石油、中石化等中央企业的外包队伍外,其他类型企业的外包队伍,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约占90%。大批小型矿山,如山东黄金矿业某金矿、新疆某铜镍矿、内蒙古某公司等外包队伍,初中以下文化程度高达96%。这些外包队伍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极差。内蒙古银漫矿业公司运输事故,也反映了从业人员素质差,长期在恶劣的条件下工作,不懂不会不敢维护自身利益的问题。
2对策与建议
2.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一是把好监管人员入门关,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培训,以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具有一定的职业素质和矿山专业技术知识,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二是加强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力求在机构、人员、资金及装备等监管力量上到位,解决因乡镇安监站安监人员无执法权造成的大量小矿山监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要强化法制思维,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现场执法检查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要严格挂牌督办和信用管理等措施,对重点工作执行不力、典型地下矿山和尾矿库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和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典型较大以上事故实施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要加强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公开,要加强上级监管部门对下级监管部门执法文书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执法闭环到位;完善各个非煤矿山安全电子档案,做到执法内容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切实提高执法透明度、公信力和威慑力;配备安全执法移动终端,实施精准执法、重点执法,切实解决重复执法、低效执法的问题。
2.2针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承包形式的多样化,建议国家规范非煤矿山工程施工和采掘生产承包资质许可条件,建立适用的法规依据
如《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应增加对企业和作业人员爆破资质的要求;《暂行办法》中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作业工程的资质等级要求使用的是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能满足采掘生产需要,应增补有关承包采掘生产资质许可条件,并根据承包采掘生产业务的性质,细化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采矿、地质、测量和设备等相关专业)和安全员的配置要求,并增加对企业和作业人员爆破资质的要求,以提高承包单位的专业能力和安全作业水平。
2.3建立外包工程承包单位的评价、竞争及退出机制
发包单位工程基本都是通过招标,以竞争的方式选择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施工单位。因此,攀钢集团在招标文件中,将安全作为选择评分的一个子项,并占有较大的权重,从而通过竞争来选择承包单位。同时,对于长期合作的单位,每年进行包括安全管理、安全绩效在内的评价,通过评价确定合作单位是否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是否具备继续合作的条件。对于在攀钢集团承接工程施工作业,并在承包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将进入公司的安全黑名单,退出公司合作单位的选择范围,同时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得再参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竞争。
2.4项目部管理
项目部是外包工程的直接、独立的管理单元,项目部是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的关键,政府监管和发包单位的管理应当首先从项目部负责人的管理入手,一是杜绝项目部负责人兼任的现象,然后在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上加强监管,要求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置齐全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检查,建立隐患排查的常规机制,注重培训工作,防止工人冒险蛮干、违章操作。
结语
总之,要想切实改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形势,必须解决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加强外包队伍资质管理是根本,将外包队伍直接纳入发包单位安全管理范畴是关键,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与安全培训工作是重要手段。只有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扎实到位,方可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最终真正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白光辉.关于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7(11):132.
[2]赵富全.某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探究[J].煤炭经济研究,2016,36(10):77-80.
[3]裴文田.基于安全生产双重属性的新常态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7,13(11):176-180.
[4]徐伟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对策措施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6,12(S1):12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