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防止民爆物品流失和涉爆案事件的发生,加强民爆物品管理尤为重要。在民爆物品管理中,民爆生产企业作为主体单位,要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又生产、销售、爆破服务等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制度,做到安全生产,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本文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
1 民爆行业现状原因分析
1.1 安全意识不强
企业的安全意识不够,往往“重生产轻管理”,思想放松麻痹大意,而且存在侥幸心理。不管是生产企业,还是使用单位,从上到下没有形成安全意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不落实相关的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就会出现违章操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也会被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爆炸物品被盗、被抢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层安全意识不强,就会疏忽安全管理,在资金投入、人员安排、制度制定等方面就会放松,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就会不按规定、操作执行,增加了安全隐患的可能。
1.2 制度落实不到位
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没有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不达标准。违反许可制度,私自转让、出借、转借、赠送、私藏民爆物品。没有落实备案制度,没有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相关的爆破作业活动,私自买卖爆炸物品、非法爆破作业。违反封闭管理制度,在运输、爆破作业环节过于疏忽大意,让非持证人员接触爆炸物品、增加危险性。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流于形式。发生民爆物品被盗、被抢未能及时报告,错过了最佳的侦查办案时机,等等。
1.3 防范措施不规范
封闭管理需要从生产、运输、存储、使用、销毁各环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运输车辆不是特种车辆,随车没有配备押运员;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也没有GPS监控,导致运输失控;储存仓库没有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措施,很容易造成爆炸物品被盗、被抢;没有进行110报警联网,发生突发事件,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掌握;视频监控未能无死角全覆盖,并且保持时间不够长。
1.4 安全操作不规范
民爆物品管理中形成的操作规程是多年的积累结晶,但是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未能得到很好的有效的执行,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在实际过程中经常出现“四超”,“四超”是指超员:超出定额安排人员;超量:超出核定存放药量;超产:超出企业核定生产能力和计划;超时:超出规定时间段生产和作业。实际生产中,作业单位重生产轻管理的想法会存在侥幸心理,很多时候管理者和工人嫌麻烦不按规定操作。不按规范进行生产和爆破作业,不按规定运送爆炸物品,并且雷管炸药混放;进入仓库不按规定着装、不消除静电;仓库爆炸物品不按相关高度和尺寸摆放;让无关人员参与爆破作业,往往这些人会不听指挥,违章操作;在雷雨天气下强行爆破作业等。这些都是违规操作,预埋下重大的安全隐患。
1.5 监管人员水平不足
其一,管理人员不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很多工作没能做到细致、全面,没有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其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足。业务水平不扎实,缺乏管理经验,经常的人员变动使新进人员需要学习适应的过程,民爆管理也需要学习一定的专业知识。其三,安全管理人员政治素质低。未能认清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者自身素质不强,在生产、销售、服务等各环节中监督执行相关的制度和措施不到位,任由其放松管理、思想麻痹、措施不到位,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
2 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对策
2.1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法律和安全意识
监督管理部门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年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安全意识,确保资金投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应该树立“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遵守相关制度和安全措施,按章操作安全生产。
2.2 加强专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首先,配备完善的机构和足够的管理人员,提高工资待遇和打通晋升空间,做到高新养廉,从上层解决此问题。其次,加强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不能放松,经常组织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服务人民意识,让反面教材时刻敲响警钟,抵制糖衣炮弹的腐蚀,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后,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加强学习民爆相关方面的业务技术知识,做到术业有专攻。
2.3 做好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从业人员是民爆物品作业环节中重要执行者,管理好从业人员对民爆物品的管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说的从业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爆炸物品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其中作业人员是指能够直接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主要指爆破四大员即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于民爆物品从业人员管理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把好政审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严格限制思想扭曲、心理变态的人进入民爆行业,把好事前监督关。
2.4 规范经营活动,提升防范能力
按照相关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资金等,确保符合从业资格。在人员、制度、项目、设备等方面做好相关台账,落实相关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各项制度、做好各项防范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时,能够通过各项措施有效的控制事态恶化;事故发生后,能有效控制影响范围,抢险救灾。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生产过程中应做到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尽早解决。
2.5 加强作业项目动态监管
首先,加强事前监管,确保作业项目的合法性、爆破作业的必要性、爆破作业单位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相应等级的资质单位才能对相应等级的爆破作业项目进行设计、施工、评估、监理等工作,同一作业项目需要由不同的爆破作业单位分别承担设计、施工、评估、监理等工作,各作业单位相互协调,共同完成作业项目。其次,加强动态监管,事中监管贯穿整个项目周期,监管部门要不定时进行实地检查,对有效期满需要重新提交手续的按规定进行,对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进行核实、核准,有必要进行重新评估、审批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比如,安全距离发生了变化,周围环境发生了变化等。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作业,并完成最终的项目归档工作。
结束语:
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下,监督管理部门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谁主管、谁负责”思路,按章办事、从严落实相关制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民爆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生产理念,落实相关制度措施,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各种管理举措,从而达到对民爆物品的有效控制,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为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蒋荣光.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基础[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8.
[2]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执法手册[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