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分析

发表时间:2020/7/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7期   作者:马小龙
[导读] 摘要:本文通过对职业病危害评价体系与安全评价体系整合的必要性进行分析,从相关法律的缺失、专业人员的缺失、两项评价体系的执法人员缺少联合执法的机会等方面,提出解决两项评价体系整合的几点建议,希望可以为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及安全防护提供参考作用。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宁夏总队  宁夏银川  750021
        摘要:本文通过对职业病危害评价体系与安全评价体系整合的必要性进行分析,从相关法律的缺失、专业人员的缺失、两项评价体系的执法人员缺少联合执法的机会等方面,提出解决两项评价体系整合的几点建议,希望可以为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及安全防护提供参考作用。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安全评价
        职业病危害评价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效果、相关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做出的综合评价。安全评价是指应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被评价单元中存在的可能引发事故或职业危害的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其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提出危险防范措施,改善安全管理状况,从而实现被评价单元的整体安全。
        想要合理的划分评价单元,首先要对评价范围进行确定,确定评价范围,需要明确评价内容。职业病危害评价内容包括:对职业病危害的识别和评价、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效果、其他相关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做出综合评价,并提出补充措施和建议,以控制和降低职业病危害程度的全过程,一般包括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再根据工作环境、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发生根源、对人体的危害、危害程度和接触方式进行总结描述,项目位置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等对职业危害程度的评估。针对以上问题,按照工作环境的卫生要求改善工作;对职业病发生的概率进行控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对个人职业病防护设备进行统一的配备,保证质量,做好职业卫生方面的预算。
        本文就这两项评价体系整合的必要性、整合的困难和如何使两种评价体系更好的整合做出了分析。
        1 职业病危害评价体系与安全评价体系整合的必要性
        1.1 两种评价体系在评价的类型和实施的时间上基本一致
        经过分析发现两种评价体系在实行的时间和在评价的类别上是基本一致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是通过对作业现场的调查,分析出现场存在何种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价的。评价的危害因素是可能会对工人造成危害,并根据分析结果得出使用何种防护措施可以有效的对职业病进行预防。对于安全评价来说重点在于分析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工人经常使用的和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可燃、易爆的物质或用品,并对管理制度和工艺设备也会做出安全评价。辨别出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这些安全隐患爆发的可能性和造成的后果作出分析,并对预防措施给出相应的建议,从而保证工程安全有序地进行。对预测的结果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另外两者都是在项目建设之初对整个建设项目从不同方面进行预测,使问题提前暴露,避免在施工及生产过程中发生,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本文就这两项评价体系整合的必要性、整合的困难和如何使两种评价体系更好的整合做出了分析。
        1.2 两种评价体系之间存在着许多的重复工作
        虽然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和安全评价管理已经隶属于两个部门,但是由于其工作性质上的重叠,造成了双重管理的问题存在。职业病危害评价在进行时要经过资料查询、现场调查、评价等几个步骤,而恰恰相同在安全评价体系的工作中也需要这几个步骤。另外两种评价体系在报告的形式以及评价内容上也有重复之处。两项评价体系开始都是需要收集资料,例如都需要收集工程的选址资料、布局方面的资料、生产工艺资料、设备数量及布局资料等。现场的调查工作也有相同之处都是要找出对安全不利的因素,并将这些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并预测出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最后给出建议和防范措施。
        1.3 重复执法造成了时间上的浪费
        监管工作可以分为两种,其中之一为对中介服务结构的管理,主要针对其资质和评审过程的深化,另一种为 企业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日常管理。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在工作对象上具有同一性的特点,即两者面对的对象为同一主体。除此之外,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多相似的执法部分,这就给企业带来了诸多不必要的麻烦,造成了重复执法的情况存在。正因如此在实际实施过程之中,有些内容双方容易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对于工作的职责范围有争议,尤其是在一些需要审批的部分,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就会造成项目进度受阻,造成了工期延长。与此同时,对于部分被监管企业而言,受到了来自两个部门的监管,这也会造成工作流程的繁琐,不利于高效率为人民服务。


        2 职业病危害评价体系与安全评价体系整合存在的几点问题
        2.1 相关法律的缺失
        当前我国关于职业病危害评价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整合方面的相关法律还不健全,两种评价体系整合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使得整合工作畏首畏尾,找不到较为明确的方向。
        2.2 专业人员的缺失
        由于职业病危害评价体系相关的工作人员与安全评价体系相关的工作人员各自为政,使得目前既精通职业病危害评价,又精通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严重缺失,即便是有人对两项评价体系工作了解也不是很精通,并不能很好的胜任。
        2.3 评价报告没有及时查新
        从业人员在撰写评价报告的时候往往都是参考以前的模板,对最新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关心程度不足。有些更新之后的法规可能和之前的完全不同,没有参阅最新标准编写的报告看是合乎情理,实则相反。有些生产企业的不合规的地方都会被撰写人员认为是合理操作,上诉种种都将导致报告单的不准确性。
        3 解决两项评价体系整合的几点建议
        3.1 加强法律建设
        想要将两种评价体系完美整合还必须有相关的法律为基础,这就需要我国加强在这方面的法律建设,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这一过程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断探索和积极改进,使此项工作有法可依。
        3.2 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建设
        所有的工作想要有序地进行,人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将两种评价体系整合工作还需要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所以相关职能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为这些人员进行举办相关的学习培训活动,另外两项评价体系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学习,使自身对两项业务都能熟悉,从而为两种评价体系的整合提供人员保障。
        3.3 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这两项评价体系有诸多的重复工作,因此相关的执法人员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相互之间要彼此配合,互相学习,积极沟通。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升工作效率,还可以使项目建设单位减少经济损失,加快项目建设的步伐。
        3.4 提高监管部门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我们知道职业病危害评价以及安全评价都是由国家的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但是我们通常把监管工作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然后进行的资质管理工作,同时也要进行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以及开展有关专家的遴选以及管理工作,第二就是根据有关的项目企业所进行的预防以及过程监管工作,同时还有事故查处等一些比较日常的常规监理工作。因此,从事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专业人员应当首先对法律知识又充分的了解,只有监管人员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法律专业知识才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监管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评价工作。同时,要求监管人员在对企业进行监管前要对相关企业有充分的了解,深入企业基层了解劳动人员的工作环境后再根据搜集到的信息制定切实合理有效的监管方法,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结语:
        职业病危害评价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是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当中两种重要的评价体系,将两种评价体系很好的整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这两种评价体系的整合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只有将存在的问题彻底解决,才能使两种评价体系完美融合,这样就可以更好的为企业项目的安全建设做出更好的评价。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典型事故案例[M].青岛:青岛市新闻出版局,2018.
        [2]高大军.王晓义,试论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评价的整合[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8(07):26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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