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地建筑对绿色建筑中的场地生态环境要求的应对 李林

发表时间:2020/6/1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4期   作者:李林1 杨晓龙1 黄栋2
[导读] 摘要:杭州市某坡地地块地形为山地,现场坡度情况复杂,坡向凌乱,无法进行常规设计。设计团队在深入理解浙江省人民政府“建设山上浙江,发展生态经济”的政策背景基础下,采用点式供地,精心设计,实现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并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中“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的要求,为项目实现绿色建筑打下了良好基础。
        1.浙江科技学院;2.蓝城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0023
        摘要:杭州市某坡地地块地形为山地,现场坡度情况复杂,坡向凌乱,无法进行常规设计。设计团队在深入理解浙江省人民政府“建设山上浙江,发展生态经济”的政策背景基础下,采用点式供地,精心设计,实现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并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中“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的要求,为项目实现绿色建筑打下了良好基础。
        关键词:坡地;绿色建筑;场地生态环境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处杭州市某村,地形为山坡地,项目用地原为村庄和农用地,该工程规划建设成一个集居住、生活、社区商业等功能于一体的配套设施齐全的居住社区,用以安置为满足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后而拆迁的住户,新建建筑面积10万㎡左右,容积率为1.0,建成后用于安置周边村庄的居民,以推进该地城市化进程、优化市区空间结构、节约利用土地
        2、地形分析
        项目建设用地地形为山地,现场坡度坡向情况复杂,极少有平地,甚至有部分土地坡度大于40°,无法直接利用。尤其是不同坡度的地块间杂,很难找出整片平坦土地,且如进行挖填,方量数极大,是经济上不允许的,必须充分利用坡地。(图1)
 
        图1项目坡度分析图
        3、绿色建筑中的场地生态环境要求
        由于浙江省全部新建项目都必须满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项目拟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条目,包括“1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植被等,保持场地内的生态系统与场地外生态系统的连贯性;2采取净地表层土回收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3根据场地实际状况,采取其他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等三款。
        4、设计思路
        设计拟满足绿色建筑中“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条目,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减少土石方量,从而减少建设过程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由于项目位于城乡结合部,在“建设山上浙江,发展生态经济”的背景下,本来就计划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4号)中“按照宜建则建、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结合低丘缓坡地形地貌特征……实行点状布局、垂直开发”。设计不进行大量开挖填方,而是通过仔细比对,选择适宜建设的小块场地,进行点式布局,把几栋建筑组成小组团布置在场地原有生态中间,基本保留原有植被、水体、山体、地表行泄洪通道、滞蓄洪坑塘洼地等。
        设计采用了变形的鱼骨式布局,取消大组团,只以几幢建筑组合成的小组团为基本单位,以道路串通整片用地,建筑为沿道路分布。由于坡地建筑的特性,组团也非常规设计,建筑以6-10户的小组团式布局,用地红线为点状红线。设计充分考虑到农民生活习惯和各级政策需求,各建筑均带有原地形存在的菜园和果园,果园布局充分利用组团间高差,在基本不调整原始坡度的情况下完成设计,大大减少了施工费用和工期。(图2)
 
        图2典型组团布局图
        总结
        通过保留原有地形及地形上的菜园、树木,既打造出符合农村环境的特色景观,又满足了还迁农民的生活需要,同时还满足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的得分项要求,可谓一举多得。
        参考文献
        [1]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4号)[Z/OL]. (2018.6.30)[2020.3.10].http://www.zj.gov.cn/art/2018/7/10/art_1228999670_32562.html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 2016)[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
        作者简介
        李林(1972-),男,浙江科技学院讲师,硕士
        杨晓龙(1976-),男,浙江科技学院讲师,博士
        黄栋(1983-),男,蓝城控股有限公司,设计师
        基金项目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杭州市坡地及山地建筑设计原则研究》(Y2015 33503)资助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浙江省新建民用建筑实现绿色建筑的难度研究》(Y201328210)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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