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装保卫部 广西柳州 545002
摘要:稳定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社会稳定更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特别是在当前“扫黑除恶”活动的开展,就是为了社会的稳定。而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做好维稳综治工作不但能够使企业内部形成和谐的企业氛围,同时对企业周边的社会稳定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文结合柳钢维稳综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提出了按照市场经济和企业改革发展对维稳综治工作的创新思路。
关键词:新常态;企业;维稳综治
一、柳钢在维稳综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柳钢是广西最大的钢铁联合生产企业,围绕钢铁产业链按照“做优做精钢铁主业,做大做强多元产业”的发展思路,在深耕钢铁主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房地产、医疗养老、钢材制造与加工、信息服务、商贸餐饮、现代农业等多元产业,逐步呈现出钢铁主业与多元产业“两翼齐飞”的新格局,企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柳钢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朝着“一个千亿、两大基地、一个产业群、三个推进”的奋斗目标稳步实施。在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进程中,维稳综治工作为企业的做优、做强、做大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一)建维稳综治架构,促责任落实
柳钢武保部切实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设立综治办,落实一把手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的党委书记或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负责人,并设有治安综治维稳联系人,保证层级管理机构健全。制订相关的工作责任制,与各二级单位分别签订综合承包书,将维稳综治、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都列入单位年终考评的内容。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促工作成效
年末岁首定期组织治安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厂区的生产经营和治安秩序,有效遏制各类案件,有效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今年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柳钢集团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出动警员100余人次,对37个二级单位、57个外委施工单位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大排查、大走访”,对近年来已调解的纠纷进行仔细梳理,对有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的线索进行回访、排查,加强对柳钢厂区维稳综治动态的了解和重点人员的掌控,做到明情况、管大局。
(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生产稳定
维稳综治的日常工作主要是抓好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将各类薪资、医患、工伤等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预防为主,及时化解,避免事态、矛盾激化引出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促进柳钢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此外,在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公司60周年厂庆等敏感期、重大节日、大型活动期间,部署警力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严密监控厂区涉稳人员,实行动态监控,每日零报告制度,防止出现上京、上邕事件的发生,确保大局稳定。
(四)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促人文关怀
为做好厂区综治重点人员的思想帮教和跟踪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员工违法犯罪率,不断提高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制定《柳钢厂区综治重点人员管理办法》,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或参加邪教、会道门、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组织活动的员工列为综治重点人员列管对象,定期到列管员工所在班组(科室)、或所在社区、家庭进行表现调查摸底,掌握列管员工现阶段的思想、言论、情绪、行为以及工作有无异常表现,定期帮扶教育和跟踪管理,秉着“不放弃、不歧视”的思想,循序渐进地做好被列管员工的思想转化工作。
(五)强化普法教育,促依法治企。
柳钢始终坚持依法治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结合柳钢的实际,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设总法律顾问,为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中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部的作用,加强各项经营活动的法律审核把关,使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部能够真正参与到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中,有效防范公司重大经营法律风险。
二、国有企业在维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已成为了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内部维稳综治工作的有效性建设,也作为一项标准衡量企业整体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目前而言,大多数国有企业的执行力和维稳的有效性建设还不够全面,仍有较多的问题有待解决。
(一)基层基础薄弱,综治维稳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各厂、二级单位由于其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等问题,负责综治维稳工作的人员都是多项工作兼职,造成其没有充分发挥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作用。企业内部的各单位虽有建立有维稳综治的组织机构,但因多数人员并不了解相关政策,业务能力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部分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部分单位对综治维稳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维稳综治工作是全靠专业职能部门,企业要以生产经营为核心,以提升效益为目标,尤其是维稳综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程,因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只依靠一个部门和少数人是远远不够。
(三)企业内部不安定因素趋于增多。企业内部维稳综治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随着经济发展模式的转换、多元化增多,政企矛盾、劳资纠纷、岗位调整等原因影响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使得企业内部的不安定因素呈现复杂的局面;二是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的因素增多。特别是经济领域的一些违法传销组织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及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职工、群众参加,通过发展人员,缴纳费用维持运作,蒙蔽性、欺骗性极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维稳综治工作的对策建议
维稳综治工作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对于企业而言,大到经济市场的良好环境、小到企业内部的稳定,都离不开维稳综治工作的落实,因此只有从思想深处坚持树立维稳综治的基础,才能促使企业心无旁骛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一)理清工作思路,打牢稳定的思想基础
综治工作就是要凭借各方面的综合力量来防范,采取法治、德治、思想政治等综合手段,及时有效地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促进和谐,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发展。只有打牢“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的思想基础,树立平安创建是发展和稳定的更高目标,才能使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得以升华和拓展。
(二)加大考核力度,落实维稳综治工作责任体系
要落实好维稳综治工作就必须落实好工作责任;要全面提升“全员参与、全面排查、全过程控制”工作格局的形成并发挥重要作用。要将责任完善和细化,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要建立维稳综治组织网络,把党政领导干部维稳政绩考核纳入考核、提拔等方面。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内部治安打、防、控网络建设,逐步加大综治建设力度,以综治建设推动企业内部稳定。
(三)增强全员意识,切实提升维稳综治防控能力
维稳综治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干部职工配合与否以及基层综合治理的管理能力。因此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报道当前社会、厂区的治安动态,曝光犯罪分子的手法、特点和现状,普及相关安全知识,传授各种自保防范知识。以案说法,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白维稳综治工作与自身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二是要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的纽带作用,要深入到职工中去,充分了解职工的困难和疾苦,与职工及时沟通,顺应广大职工的意愿和呼声,积极排查内部存在的隐患。三是要增强基层构建维稳综治防控的能力。维护内部稳定,基础在基层,着力点也在基层。要大力构建治安防范监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员工违法犯罪信息通报系统,及时掌握员工在工作外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拘留、强制戒毒、刑事拘留等)的情况,达到约束员工管理自身行为的目的,从而逐步减少员工违法犯罪率,提升企业形象。
(四)加大排查力度,扩大普法面,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妥善排查调解矛盾纠纷,是保持单位内部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因此,一是要建立健全的信息排查制度,及时了解职工的所需所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单位内部稳定;二是要基层单位建立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提高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组织协调,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与此同时,要严格落实普法工作,引导企业职工能够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明确法律的红线,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的言行,降低企业员工违法乱纪的发生,减少矛盾纠纷,为企业打造出一个良好、稳定的内部氛围,促进企业维稳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综治维稳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的不断探索,不仅可以实现员工队伍的稳定,也可以为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因此,只要我们持续重视加强综治堆稳工作。就-定能不断创造新业绩,共同建设稳定和谐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