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湖州 313000
摘要:最近连续学习了郭敏老师的《兰海高速事故并非偶然,历次整治为何不起作用?》和官阳老师的《由兰海高速事故反思如何防范长下坡公路事故》两篇文章,颇受启发。本人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也接触过几起长下坡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日常参加道路设计审查和道路事故勘察遇到的一些问题,也想谈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希望本文能够为预防和解决长下坡路段的交通安全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交通管理;长下坡路段;兰海高速事故;民警的角度
Analysis of Lanhai Expressway accide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ffic management police
CAO Jian-li
(Huzhou Traffic Police Branch of Public Security Bureau,Huzhou 313000,China)
Abstract:Recently,I have continuously studied "Lanhai Expressway accident is not accidental.Why does the previous remediation fail to work?" written by Mr.Guo Min and "Reflections on how to prevent the long downhill road accident from the LAN Hai Expressway accident" written by Mr.Guan Yang and was inspired.In my daily work,I got in touch with several traffic accidents occurred in long downhill.Therefore,I would like to make a few comments on some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daily road design review and road accident investigation.This paper is expected to provide some useful reference and help to prevent and solve the traffic safety problems of long downhill sections...
Key words:Traffic management;Long downhill road section;Lanhai expressway accident;The perspective of police
0 引言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尤其是西部地区,山区占比较大,在现状条件下,长下坡的设计将很难避免。从交通安全角度来讲,长下坡下设置收费站等情况应尽量避免,但长下坡下设置交叉口和信号灯、长下坡段发生车辆停车(如车辆故障、事故)等情形肯定还是会继续存在。所以如何解决长下坡路段的交通安全问题,还需要很长时间的研究论证和逐步改善。
1应将道路交通安全评价机制成果及时转化为规范补充来作为道路设计和审查的依据
郭老师在《兰海高速事故并非偶然,历次整治为何不起作用?》一文中提到“我国的道路安全评价常将道路是否符合规范当作安全评判标准,实际上道路符合规范和实质安全是两回事。道路符合规范而实质安全不足的情况并非鲜见,以规范为衡量标准的安全评判,并不是真正的安全评价。”在日常管理中我们也确实遇到很多这样的案例,明明设计各项指标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但在建成投入使用后却经常发生事故,除却驾驶人违法、天气以及偶然等因素,也发现了一些设计缺陷。如我市安吉境内的S306省道梅园路至老安康线段,该路段位于山区,坡长 600多米,纵坡6%左右,长下坡段尽头有信号灯交叉口(老安康线交叉口)。自2015年12月投入使用以来,至2017年10月,已发生交通事故173起,其中追尾事故108起,车辆越过中央隔离带5起,尤其是2017年10月30日,在老安康线交叉口发生一起15车连续追尾的事故,所幸未造成大的伤亡。根据现场踏勘和调查(数据在缺乏专业测量工具条件下取得),纵坡坡度和坡长基本都满足规范要求。通过现场驾车反复测试,发现在距离路口约450米处存在一处“S”弯道,我们认为纵坡和小半径曲线的重合,驾驶人基本把注意力都放在把控方向盘上,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短距离内突然出现交叉口(且红灯时有一定长度排队),已经超出了一般驾驶人的心理预期。经测量,驾驶人能发现排队车辆并及时采取制动等措施不到50米的距离,制动距离严重不足,极易导致车辆追尾甚至冲向对向车道。也就不难理解该路段平均每3.8天就要发生一起追尾事故的原因了。
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里虽然对各级公路的平纵断面设计、线形组合设计、停车视距等都有要求,但规范里较多使用了“不宜”等字眼,并没有很明确的界限规定。而且上述案例中竖曲线、小半径平曲线、长下坡下设置交叉口等多种情形加叠的情形更是没有明确的安全指标要求。在目前设计人员还基本是以规范为设计导向、缺乏实际道路管理经验的现状下,个人觉得是很难避免类似问题的。
规范是设计的依据,但应该是随着道路和交通的变化及时地进行更新和补充。规范是对既往理论实践成果的汇总,目前多年修编一次的现状,往往很难满足道路交通发展日新月异、道路形势千变万化的今天,但超越规范,设计和审查部门也难有更可靠的依据。而同时,现有建成道路在使用后出现较大问题,都会邀请权威专家、技术鉴定部门、事故管理部门等组成调查小组进行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如果能将这些实践中查找出的问题原因和经验值在进一步论证后及时转化为理论成果和现有设计规范的补充,汇编成册,不仅可以作为道路设计的重要参考,也能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审查部门的重要依据。
2 将紧急情况下避险车道的使用作为货运驾驶人考试内容之一
兰海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17公里有5处避险车道,密度并不低,仍然难以拦截失控车辆,未看过现场不敢说是否提示不明的问题。但从另一个角度讲,是否也存在驾驶人在车辆制动失效失控的危急情形下,看见了避险车道但根本不知道避险车道的作用或是即使知道也不敢使用的可能。现事故尚处在调查阶段是否存在上述可能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如果我们能在货车驾驶人培训中将避险车道的功能和如何使用作为必学内容,并增加实践操作考核。那我想,一旦遇到此类情形,驾驶人首先第一反应就是寻找避险车道紧急避险。就像我们普通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首先要踩刹车一样。让货车驾驶人知晓并敢用避险车道,个人觉得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3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计的统一性
从“兰海”事故和安吉S306事故反映出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是不熟悉路况、不能及时预见前方道路信息的外地或初次经过该路段的驾驶人。如果道路建设投入使用后,不熟悉就易发生事故,这说明道路的功能是有缺陷的。道路尤其是公路,它面向的是不特定主体,但它提供给驾驶人的信息应该是确定的、可预期的,能提醒驾驶人及时作出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的。从现实情况来看,各地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基础上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特色化。如事故危险点段的警示标志就有图形、文字等多种形式,图形和文字也是五花八门,各有特点。有一定的警示效果却因为形式上的不统一、不严肃,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这种效果。以危险路段为例,如果可以明确规定,间隔一定距离设置电子警示牌,内容可以为:“前方xx米陡坡(提示内容也可为:急弯、车辆排队、事故等),安全车速xx km/h以下,实际车速xx km/h,请立即减速”,并配合测速抓拍系统和语音警告系统,在避险车道前方合适距离应设置醒目标志“避险车道,紧急情况使用”等标志。这类标志和设备的配套设置属于强制性规定,各地统一且属于必须遵守类标志。标志设置规范严肃了,驾驶人才会有敬畏感,做好充分心理出预期并谨慎采取措施。
4 完善道路设计资料存档制度
事故发生后,查明事故的真实原因犹为重要,可能是设计规范的缺陷、设计人员的主客观因素、环境天气等外在因素、驾驶人的操作失误或违法行为、或是行政力量对设计、建设和使用的干预影响等,更可能是上述几种原因的综合。在实际事故原因认定中,驾驶人的操作失误或违法行为、环境天气等因素比较容易调查和确定,而其他几种因素就相对比较难了。以设计因素为例,在一般的事故中是很难获取到道路的原始设计资料的,是否由于设计错误或失误造成更是难以认定。当然我也非常赞同梁康之老师“分析事故原因不是为追责,而是为了悲剧不再重演!”的观点,调查设计因素在事故中的作用不是简单地只是为了追究设计人员的责任,而是想通过调查弄清现行规范是否存在缺陷、设计人员是否存在疏忽或错误,从而及时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查明事故真正原因是对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尊重和保护,因此建议道路验收投入使用后,完整的原始设计资料应进行整理归档,在必要时提供免费调档查询,这既可以为后期事故调查提供搜集相关资料的必要途径,对道路建管单位、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进行有效监督,也可以发现现行规范中存在的漏洞、缺陷和错误,及时进行补充修改。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官阳.由兰海高速事故反思如何防范长下坡公路事故[EB/OL].交通言究社 2018-11-05.
[2]郭敏.兰海高速事故并非偶然,历次整治为何不起作用[EB/OL].交通言究社 2018-11-07.
[3]梁康之.分析事故原因不是为追责,而是为了悲剧不再重演[EB/OL].交通言究社 2018-11-14.
作者简介:曹建丽(1979-),女,浙江湖州人,本科,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技术,Email:491812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