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林业分类经营理论在我国林业中的运用

发表时间:2020/3/3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19期   作者:张喜强
[导读] 现代林业经济改革进程中,林业分类经营发挥着持续推动作用,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
张喜强
        国有中牟县林场  河南郑州  451450
        摘要:现代林业经济改革进程中,林业分类经营发挥着持续推动作用,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林业经营根据森林主导功能及所产生的产品属性,采用规律性的新型林业经营体制。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对于满足日益扩大的生态需求与经济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林业;分类经营;意义
       
       
        林业分类经营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模式,主要发挥某一林种的经济效益,同时兼顾其它方面效益。由于经营体制不顺,产业单一,林业分类经营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再加上严格计划的约束,近几年来,在实现造林绿化后,国有林场不能很快转到高效林业方向上来,从而造成林场效益下降,经营风险承受能力降低,经济上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因此,如何搞好林业分类经营,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对生态公益林实施有效的经营和保护成为当前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的必要性
        1、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部门经营自主权有限,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服从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实施经营,林业不能彻底走向市场。实施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国有林场实现森林分类经营后,其商品林经营完全属企业生产行为,一切经营活动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积极性,亦可避免林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种效益的受益主体往往不是森林经营者,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分类经营不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国有林场的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成为林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经营对象。由于没有产出,林场不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施有效经营。因此,在未实施分类经营的情况下,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的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明确了责、权、利关系,利用宏观调控能力,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投入,可使其不再成为经营单位的经营负担,有利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时最大限度发挥。
        二、当前我国林业分类经营的主要问题
        1、规划设计忽略所有者利益。我国的林业经济覆盖了国有森林、集体所有林以及部分私有林。在此基础上,一些国有或集体所有森林实行了承包和租赁,进一步增加了整体行业的复杂程度。而在具体实施林业分类经营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对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进行明确合理的总体规划。但是,在总体安排和规划中,很多地方政府通常一味要求大力建设生态公益林,这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所有者的经济利益。究其根本来看,是因为林业部门的规划理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没有很好地适应林业分类经营的新观念。由此,导致部分总体规划与所有者之间产生了利益矛盾。而这种利益矛盾的产生,可能会导致林业市场资源难以实现合理配置,从而无法有效贯彻市场导向观念,不利于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保障。
        2、目标树种合理化选择难度大。林业分类经营的实施目标是为了满足林木产品和林业多种效益的双重需求。通过对小面积林地采用集约化经营,能够培育出经济市场所需的林木产品,同时兼顾大面积天然林的培育保护工作。

而在此过程中,目标树种的选择就成为了林业经营的核心环节。选择的目标树种要符合当地的林地状况,适合培育,能够快速生长,并且具有较好的加工增值性能。为了实现永续利用的林业经营目标,我国在过去的阶段培育种植了一定数量的人工林。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种植培育,发现满足商品需求的林业树种数量较少,林业经营的后续发展动力不足。例如:东北地区考虑到气候问题,多种植培育落叶松,但是落叶松这种树木后期生长较为缓慢,且加工性和商品价值较低,导致落叶松的实际用途狭窄。可见,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气候特征,选取兼备生长性与增值性的树种,逐渐成为我国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的一个主要难题。
        三、推进我国林业分类经营的措施
        1、加大林业分类经营投入,创造良好的现实条件。我国实施林业分类经营需要具备坚实的现实基础条件,具体来说可以分为3 个层面。加大林业分类经营的经济投入。经济基础是决定一切的关键,在建设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业时,充足稳定的投入是必要条件; 降低对天然林的开采程度,加大对天然林的保护程度。同时,在木材生产方面,确保商品林业的优先等级可高于公益林,充分保障林业分类经营的经济效益,从而降低天然林对木材采伐的经济需要; 优化当前林产工业的产业产品结构。目前,我国林木市场仍然偏重开发利用天然珍贵树种,对加工利用产品的开发程度较低。对此,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发展经验,针对当前的商品林业建设需要,开发相应产品。此外,还应重视技术与公众意识等方面,为林业分类经营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林业分类经营顺利实施。
        2、坚持科学发展观,设计林业分类经营战略。当今世界最为关注的就是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问题,由此衍生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自然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林业发展而言,坚持可持续发展,可以传递科学发展的思想认知。同时,在决策者制定相关政策时,可持续发展要求林产品生产需保障森林的再生能力,从而实现林地生产力无退化目标。林业可持续发展也可以看作一个目标,要求人类尊重自然,重视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并且有利于森林的多种生态效益与生物多样性维持。实际上,在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下,林业分类经营要制定实施规划,规划推进过程分步骤、分层次。按地域和环境特征要求,设计林业分类经营规划,坚决执行退耕还林、退耕造林战略。结合林产品的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规划决策,认真筛选适合的目标树种。推进过程要分步骤、分层次,优先保护天然林与治理大江大河源头,逐步开展环境治理、生态体系构建等工作。在扩大森林面积的同时,确保生态平衡的质量。
        3、提高林地生产技术的研发力度,提供坚实技术保障。林地生产是实现分类经营的关键所在,为此应提高对林地生产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强对树种培育和选择的研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多样,所以很多区域的物种生长具有独特特征,而某些适合在本地生长的林木,经济价值和商品价值却不高。以北方为例,干旱寒冷的环境,非常适合种植落叶松,但是落叶松的后期生长期较长,市场经济性较低,因此即便大面积种植落叶松却难以保障当地的林业经济效益。对此,应针对我国的地域气候特点,研究适合不同地区生长的不同树种,同时考虑生长特性和商业价值。
        近年,很多国家都开始重视针叶林引发的森林改良问题,我国也应引起足够重视。早些年我国以第1 代以及第2 代针叶林为主进行种植,引发不少土壤肥力下降问题。而采用针叶林和阔叶混交林,能够有效减少病虫害影响,同时确保林地生产力。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提供专项资金,深入研究改进和丰富商业森林物种,为林业分类经营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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