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2
摘要:近年来,国家颁布了许多扶持农民的政策,在这种背景下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户通过承包土地、耕种土地来获取收入。但是,在进行土地承包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农村土地纠纷中的常见类型及特点,研究这些节分形成的原因以此来提出解决措施,从而可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关键词:土地纠纷;问题;发展思路
引言
土地纠纷通常发生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承包以及土地租赁过程中,在土地改革过程中一定会出现土地纠纷,如果不能顺利解决这些问题将会给土地改革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为了推动土地改革进程需要及时解决土地纠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土地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农村土地纠缠常见类型
(一)侵权纠纷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土地方面执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承包过程中会出现侵权纠纷,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与土地频繁变动、调整等活动有关。在土地变动过程中会有许多人难以继续保留原有承包权,在没有经过村委会允许的前提条件下,占用其他农户的土地,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
(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规定可知,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会出现违规违法的行为,这种行为主要表现为应该分到土地的人没有分到土地[1]。例如,婚丧嫁娶,嫁人的女同志在父母家原有的土地已经被收回,但是在公婆家并没有及时进行分地,户口变动与土地变动并没有做到一致。
(三)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产生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农户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进行买卖。除此之外还与发包方不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有关,发包方为了执行法律法规对其自身的要求会进行越权发包。
二、常见土地纠纷的特点
(一)涉及纠纷人数多,纠纷处理难度大
在农村地区,土地是农民的安全感的来源,农民会将土地视作自己的“亲儿子”,因此,在土地方面发生纠纷一般涉及的人数会非常多[2]。在某些案件中会出现农户明知道会败诉还要继续打官司的现象,严重的会出现因为土地纠纷而导致人员伤亡的现象,出现上述情况会使调解工作难以开展,最终纠纷便解决不了。
(二)纠纷明显季节性,有明显时间性
据相关调查发现,发生土地纠纷的时间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与农作物的播种时间有关。在农耕地比较多的地方发生的土地纠纷主要发生在春耕的时候。笔者猜测这可能是因为如果错过春耕时节会使得农民一年都没有收成,发生纠纷时会因为纠纷能不能及时解决最后发生抢地种植或者破坏别家农户作物的情况。除了这一时间点,在村委会换届的时候也是发生土地纠纷比较多的时间段。由于纠纷发生的时间有规律可循,所以相关部门在解决这些纠纷时也具有时间特点,通常土地纠纷会在种植农作物之前解决完,从而可以保证农户能够正常进行种植工作,减少矛盾激化的现象出现。如果没有在播种之前解决完土地纠纷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农户已经种植了农作物,那么需要保护好农作物的幼苗,杜绝破坏幼苗的事件出现。
(三)村委未按法规处理,公开度、透明度不够
在土地发包过程中会出现没有按照《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的现象。特别是在承包过程中存在不签合同的现象。部分村落土地在流转过程中并不按个人承包的机制,而是采取竞标机制,在竞标过程中不能省略必要的步骤,不能该公开的时候不公开,如果出现不公平竞争将会给农村发展带来较大的阻碍。
三、纠纷形成的原因
(一)农户法制意识增强
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地方政府应上级政府的指导在各社区中开展普法活动,群众了解的法律知识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增多,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近几年国家还会借助一些媒体手段来进行普法,越来越多的农户开始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土地发包方管理不善
镇政府、村委会是农村土地的主要管理者,这几年土地试点工作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历史遗留的土地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土地纠纷问题在这一阶段难以得到完善解决,最终导致各种各样的纠纷出现。
(三)农村土地收益不断增强
土地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农业收入提高。目前我国为了振兴乡村,推出了各种各样的惠农政策,农业发展水平在这一时期得到迅速发展[3]。例如,在农村地区实施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实施这项政策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还能缩短城市与农村的差距。农民种植的收入比以往高了许多,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对于土地的重视程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地步,荒废的土地在这个时候也被农户开发来用于农作物的种植。人们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最终导致土地纠纷越来越多。
四、解决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土地纠纷问题主要由侵权、合同构成,在处理这两方面的问题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一)依法管理土地,维护农户切身利益
农村在对承包地进行管理时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执行,在开展管理工作之前需要对存在的土地进行普查,详细了解土地情况,掌握有关土地的基本信息,这对于管理工作的开展十分有利。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行事,杜绝因为管理不善而导致土地纠纷的事情出现。在进行管理时要将农户的权利放在首位,承包土地时严格按照土地承包制度进行相关工作,在这期间出现纠纷要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处理。村集体的土地在被征用时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以此来弥补农户的损失。
(二)能及时调解的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仲裁
发生土地纠纷时应该及时进行调解,尽量做到发生的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4]。对于难以调解的纠纷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解决。另外,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将纠纷扼杀在摇篮之中,对于不接受调解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仲裁也不能解决相关问题只能通过诉讼来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在出现纠纷时应该及时找到最有效的解决途径。法院在审理有关土地纠纷的案件时需要遵守两项原则:一是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格规定的事情需要根据法律进行判决,二是对于国家法律没有进行规定的事项需要与有关部门进行商议,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之下,根据农户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判决,在解决完以后需要当事人撤诉。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纠纷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在土地价值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农户对于土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相关部门应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参考文献:
[1] 汪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比较研究——以两起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为个案[J].农业经济,2016,000(011):79-80.
[2] 李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 ——以山西省阳城县为例[J].房地产导刊,2017,000(023):235.
[3] 崔振龙.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流程与技术应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000(020):1488-1489.
[4] 王家庭,舒居安,赵一帆.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概念、分类及演进特征——基于政策文本的量化分析[J].经济问题,2017(10):1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