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发表时间:2021/7/15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40卷8期   作者:汪卫红
[导读] 城市工程与人们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城市工程服务于人民,
        汪卫红
        身份证号码:32128219741023****
        摘要:城市工程与人们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城市工程服务于人民,建筑关系到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只有加强城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才能提高城市工程质量,优化社会的环境,丰富人们生活。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引言: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并对当地企业的质量进行良好的监督和管理来提高市政工程质量。当前,我国城市工程监理仍然存在依法缺乏监督渠道,缺乏对城市工程质量产生影响的强制性城市工程监理等问题。为此,必须完善城市工程监理体系,优化城市工程监理策略,有效提高城市工程监理质量,确保城市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弊端
1缺乏对员工的相关培训
市政工程涉及有许多方面的内容,大多数建筑公司缺乏相关的培训。企业领导者没有足够的精力来培训员工的相关技能及安全生产,因此培训可以是一种简单的形式。例如,有些公司没有为新员工提供安全培训,因此可以自己进行工程工作,并且由于附加的成本控制,存在一种现象,即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多项任务,没有相关安全知识的员工在工作中会面临安全风险,无法及时对安全事件做出响应,也无法识别逃生机会,从而导致重大安全事件。
2业主企业急功近利
鉴于城市工程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工程项目的风险由政府承担,使业主可以盲目地紧跟工作进度并加快建设进度。施工方案的赶超 让施工过程没有遵循标准要求,尚未形成完整的管理机制,管理体系不足,甚至业主都任务质量问题应该在监管部门的肩上,,因此忽略了项目的质量,城市工程中的质量控制导致不符合标准的工程出现。
3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
当前,我国大多数地方政府项目在建设中普遍缺乏工程建设标准,这主要我国的建筑工程法律不能满足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需要。在地方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很多新技术和新材料被使用,并且由于建设规范和技术水平之间的差异,地方政府的建设主管很难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城市工程中的建筑质量。当前,我国城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仍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指南》作为规范性文件,但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指南》中仍然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4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意识不强。
工程项目的建设通常是通过招标选择的,城市工程也是通过招标选择的。由于城市项目的短期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对城市项目质量的控制相对较弱,在土建工程的招标过程中,高资质建筑公司有权施工该项目,而建筑公司则转包或分包,地方政府项目的质量保证不足。另外,随着建筑业不断发展及调整,原来的分包商发展成为合同经营者,对项目质量的管理和控制非常不利,再次扩大了问题。
5监督处罚力度不够
现行的城市建设项目普遍存在监督管理水平低的问题。一些城市建设项目只注重施工技术和施工进度,忽视质量监督管理,即使发现不正当行为,处罚力度也很弱,威慑作用也不够,而且,由于大多数城市工程项目是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政府项目,因此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将会进行更多的纠正和处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项目的施工质量。此外,参与某些城市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对监督的重要性缺乏了解,使监督行动简单化,没有实施正式的监督执行规则,监督工作没有发挥实际作用。有些监理人员态度不认真,素质低劣,由于缺乏责任心,无法担任项目监理人的角色。
        二.提高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措施
1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监督
在设计与城市工程相关的图形和技术时,设计部门应努力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并结合我国城市工程现状,采用新技术,建筑材料及设备。

如果设计单位在城市工程设计阶段覆盖特定的国家,则在设计之前,有必要对不同工程计划进行比较,找到最佳的城市建设技术措施,并结合相关部门和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设计和施工图完成后,设计部门将数据传输到施工部门,然后将其转换给施工人员,以了解设计文档和施工图的深度,并传达关键技术要求以减少施工错误,提供高质量,有效的施工,以便施工人员能够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
2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监督
在实施城市建设的过程中,监理根据公司现行的国家及地方市政工程技术标准及城市技术设计技术的标准,对城市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监理的责任不容忽视。在监督城市建设项目质量的过程中,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缘由成为其他建设单位的建材供应商,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建设组织文件,对地方政府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监督的范围不止包括重大项目,还包括子项目。在执行城市建设监理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合格的监理工程建设部门必须在每个施工现场分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和合格的城市工程专业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在土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独立,在监督工程质量的过程中必须保持公平正义,不能接受有关单位贿赂。
3加强政府对建设各方的责任,严格开展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
只有忠实履行职责,才能保证施工质量,为此,应对施工方进行监督:一是有效加强项目建设者和建设单位的力量,有效,自觉地履行主要质量责任,承担工程勘察,项目质量监督和设计管理的主要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和项目经理的管理和责任。在开始项目建设之前,负责人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各方都必须签署“对项目质量的终身责任书”和“授权书”。项目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用来评估义务或不合规情况。当确认没有履行职责时,对各方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主要责任部门以及相关个人主管进行了约谈,那些缺席或尚未履职的人员将记录在不良记录中,将及时发布在政府部门的网站上,如果违反法律,将受到依法进行相关行政处分;三是进一步加强参与方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有关各方的质量监督和建设,有效促进质量监督人员的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控制。第四,“企业自我检查是基础,项目监督是关键,企业责任是关键,政府监督坚持“保证”的质量管理原则。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质量体系结构的完整性,是否实施了项目质量安全责任制。在各个层面上,是否都发生过质量和安全问题,是否可以依法直接调查责任人。
4施工材料质量监督
在城市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有关人员应提高对材料管理和控制的认识,严格控制材料质量。材料成为城市工程发展的基础,直接影响城市工程的质量,所以,选择施工材料时,有关人员必须根据城市工程的建设内容和要求,科学地选择和发送材料,到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材料的质量,确定材料后,有必要说明材料使用过程。如果施工人员没有按照材料要求科学地使用材料,不仅造成施工材料的浪费,而且不能是材料发挥作用。所以,在使用建材时,管理人员必须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以确保建材的有效运用。
5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监督
施工单位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和建筑业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过程的设计必须按照现行的规定进行。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技术,使用的材料数量和施工设计规格,购买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的技术质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与国家和购买者有关的技术标准。有必要定期接受相关的严格检查和技术参数记录,在完成所有城市民用建筑项目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自愿组成相关技术人员,以严格审查项目质量,并确保已完成的设计项目的质量完全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结语:城市工程是我国建设工程的核心项目,质量与人们的生活质量有关。因此,为了确保地方政府项目的质量,需要良好的质量监督。面对城市工程监理的问题,监理部门加强了监理,建设单位加强了自我管理,各方提高了质量控制和监理的意识,以确保和提升城市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裴肇玲.城市综合开发中市政及庭院道路施工质量与经济效益分析[J].商业研究,2000(6):154-156.
??[2]文璟毅.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问题及改进措施探析[J].中国住宅设施,2018(4):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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