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的相关探讨 张秀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7期   作者:张秀
[导读] 摘要:在园林绿化过程中,主要废弃物包括剪掉的树枝、草坪和枯草、残花、杂草等。
        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处  浙江杭州  310000
        摘要:在园林绿化过程中,主要废弃物包括剪掉的树枝、草坪和枯草、残花、杂草等。这些废弃物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也会加大火灾隐患。因此,在具体的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应注重这些废弃物的有效处置,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循环再利用。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再利用
        1 园林绿化废弃物永续利用的时代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倡导形成绿色消费、绿色GDP、绿色经营资源利用的理念,循环经济形成低碳的生活方式。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处理对于供给侧经济、“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开展垃圾分类的环保技术等方面有时代意义,符合生态文明的建设、科学发展的进程。对于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2 园林植物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分析
        2.1在土壤改良中的应用
        绿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植物,而植物的生长情况将会对绿地建设及其养护效果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植物的生长情况不好,很大原因是土壤质量不佳。在城市绿地土壤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城市土壤,因为城市居民活动对土壤的影响作用,使得城市土壤和一般形式的自然土壤存在很大程度的不同,其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都出现了明显转变,对植物的良好生长造成不利影响。
        因为园林植物废弃物在经过堆肥处置之后,会转化成腐殖质及可溶性的养分,将这些转化物用来改良城市绿地土壤,就可以收到非常好的成效。将这些物质添加到园林土壤中,可以为园林植物的生长提供更加充足的养料,进一步改善园林土壤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通过这样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园林植物的生长质量,使其更接近于自然植物的生长效果。不仅可以有效提升城市的美观效果,同时也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更加健康的生活环境,避免由于环境问题对城市居民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2.2在城市裸露地块有机覆盖中的应用
        在完成城市绿地建设工作之后,因为植物自身实际的生态需求,或者由于受到自然条件所造成的限制作用,通常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裸露地块。为了保障城市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美观度,就需要对裸露地块进行覆盖处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裸露地块的覆盖主要包括有机覆盖和无机覆盖2种,有机覆盖就是直接用草屑、树皮、果实外壳、麦秆等进行覆盖,无机覆盖则是通过煅烧陶粒、碎石、塑料片、树穴盖板等进行覆盖。相比较有机覆盖而言,无机覆盖更具科学环保效果,但是其造价很高,且会影响到土壤的通气效果。
        基于此,将堆肥处置之后的园林植物废弃物应用到城市裸露地块的有机覆盖中,不仅会有效解决传统有机覆盖所导致的二次污染问题,进而为裸露地块的植被生长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也可以较无机覆盖节约更多的成本。另外,将堆肥处置之后的园林植物废弃物作为城市裸露地块的有机覆盖材料,也会对扬尘及水土流失起到更好的阻止作用,以此来进一步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让城市环境更加优美。
        3 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议
        3.1建立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体系
        可参照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模式,设立或指定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机构,对园林绿化废弃物源头分类,优化收集方式,制定合理的收集路线,建造专门的处置站点。完善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体系,可提高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效率,降低处理成本,稳定产品性能。
        3.2优化利用方式
        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式应因地制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综合利用。

例如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城市利用方式可以堆肥为主,生产土壤有机覆盖物、花卉栽培基质、有机肥等,直接或间接的将园林绿化废弃物回归城市绿化。发展新能源的城市可以将园林绿化废弃物生产生物质燃料。畜牧业发达的城市可以将园林绿化废弃物用作青储饲料或与畜禽粪便堆肥。森林面积大,木材产出多的城市可利用绿化废弃物发展人造板材、木塑产业、造纸业等。
        3.3加大科研投入
        基于文献计量的分析统计,我国园林绿化废弃物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较早,但在后期很长时间内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进展缓慢,直至本世纪初才有较快发展,但研究投入与其他领域相比仍存在差距。如在科研基金方面,虽然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项目的资助,但大部分仍以省、市及高等院校设立的基金为主。研究机构方面目前仅北京林业大学针对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利用开展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核心机构分布少,我国有关园林绿化废弃物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另一方面,在已开展的研究中,还要加大科研深度和攻关力度,例如堆肥利用方式,研究较多的是堆肥条件、菌种的筛选,而对堆肥过程中机理研究及堆肥与植物互作关系缺乏深入探讨;高温热解和水解法存在高耗能、水解废液等问题,需要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设备性能,解决后续处理工艺等;生产有机覆盖垫及木塑复合材料,需对粘合剂种类进一步筛选,同时对粘合剂对植物生长的抑制机理进一步研究,使其既能达到产品性能要求,又对环境无毒害作用。
        3.4培育产品市场
        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农资产品,对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及产品进行政策补贴,对相关企业进行适当的税收减免政策或优惠贷款等,将园林绿化废弃物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名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园林绿化废弃物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支持产学研结合,提高企业生产能力,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形成产品优势。提高用户环保意识,改变消费习惯,培育消费群体。以政府倡导,媒体宣传、社区推广、全民参与的形式,加大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的科普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使用园林绿化废弃物产品的意识和意愿,使消费绿色环保产品成为新风尚。
        3.5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仍将园林绿化废弃物作为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置,还没有园林绿化废弃物管理的专项法律,仅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略有涉及。在地方立法层面,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制定了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技术规程或规范,但法律效力低,缺乏强制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已有的法律规制,存在立法理念滞后、法律体系不完善、管理部门权责不清等问题,因此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重构园林绿化废弃物管理法律体系,弥补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专项法律空白势在必行。
        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战略任务的必然要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立需以法律为依据,以政策支持为保障,以先进的处理技术为手段,由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全民参与,逐步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和共赢。
        结束语:
        推动线性经济向循环经济转变,凭借原材料可再生、可回收的优势,要实现循环经济的更快发展,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投资永恒的法则。需要依靠整个价值链的共同努力。使企业在园林废弃物的产业化、专业化上实现提速,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再生资源的产业链,拉动经济培育增长点,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管理效益,由粗放型向集约型低碳环保经济转变,把节约降耗环保与增效结合起来,发展可持续的循环经济,提高再生资源的永续利用。
        参考文献:
        [1]陈敏. 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的现状及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5(18):165.
        [2]江小珍. 略谈循环经济背景下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J].商讯,2019(19):174.
        [3]刘瑜,赵佳颖,周晚来,等.城市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究进展[J].环境科学与技术,2020,43(04):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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