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推进国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7期   作者:盛丽萍
[导读]
        成都建工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市  610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会议中强调:“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但是当前党建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国企党建与生产经营“两张皮”的问题仍旧存在,如何将国企党建更好的与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是当前国企党建工作的主攻方向,也是国企能否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作用的关键一步。可以从明确工作重点、主动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和创新工作方式三方面持续发力。
        一、明确工作重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在中国,坚持党的领导是一切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长期的政治发展和改革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而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本身的经济属性就说明了国有企业的发展不是属于哪一个个人,它的每一项决策、每一步发展都是应该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就成为国有企业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
        强调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并不是说党介入到具体的企业运营中,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党章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主要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因而,推进国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第一步就是党建工作要找好努力方向,明确自身工作的重点,明白国企党建工作是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展开的。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针对当前国有企业中存在的重视企业生产经营,弱化党建工作的发展态势,国企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的政治、思想、组织优势,迅速遏制此类错误思想的存在。首先,必须明确国企的政治优势。国有企业大多涉及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本身就拥有私企不可能拥有的政治资源优势,其可以凭借先天优势快速发展壮大,新中国建立初期国企的这种优势体现得最为明显。再加上与非国营企业管理者最多只能作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参与政府决策的局面相比,国企领导人是直接具备政府官员的身份的,这种身份优势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转化为企业竞争力。其次,必须明确国企党组织的思想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本身就肩负着宣贯国家大政方针,把控企业思想态势的职责,针对出现的对国企党组织的误解,应当自觉予以抵制,认识到自身思想工作的不足,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思想工作。最后,必须发挥国企党组织的组织优势。企业的目的是为了盈利,盈利的获得需要全体员工的努力。国企党组织应当发挥自己的组织优势,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企业内部的创造力和活力,动员广大职工鼓足干劲,拧成一股绳,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二、主动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从本质上看,国有企业的管理是两种委托代理关系的交叉。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老三会(职代会、党委会、工会)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管理企业。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企业,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这两种委托代理关系之下形成的中国特色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特点就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嵌入到公司治理结构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首先,坚持并优化“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原则。在长期的国有企业实践中形成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旧三会之间的矛盾,减少彼此冲突,降低内耗,在理顺党委、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之间的关系上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一原则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管理者兼任党委职务时如何增强对其的监管,如何确保兼任者能够平衡生产经营和党建工作之间的职责等。

今后,应当进一步坚持这一原则,同时应当采取诸如职责划分、权力清单、绩效考核等方式优化这一原则,从组织架构上与生产经营进一步融合。
        其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国有企业的干部所具有的不同于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政治地位,就决定了对国有企业干部的管理必须纳入党的干部人事管理中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具有多方面的好处,对党而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有利于选拔合格的领导干部,形成良性的选才任能氛围,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对国有企业本身而言,党管干部并不是一句空话,党对干部的选拔是有标准的,要求在选拔干部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有利于实现企业内部干部人事管理的高效率、规范化、制度化,并且有利于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管,在管理人员头上竖起经营监督和党委监督的两把剑。
        最后,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原则。国企党组织本身肩负着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任务,这是我党长期坚持群众路线的体现。国企党组织不但会动员职工为了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也会维护职工的正常利益诉求。现代企业发展中,劳资冲突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的优势,在劳资双方之间找准定位,站在职工立场上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缓和劳资冲突,增强企业凝聚力。
        三、创新工作方式
        如何将国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更好地结合起来,一直是国企党建工作的努力方向。在以往的实践经验中产生了诸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网上学习平台”等工作原则或工作方式。这些原则方法带来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如何在不断变化的工作实践中更好地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结合起来,就需要开辟思路,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一方面,对于传统工作方法而言,是否可以探索新的工作方式。例如,针对企业党员分散于项目、不易聚集的特点,是否可以将原有的面对面党支部会议形式改为网络在线会议,减少分散党员的奔波劳累。针对纸质学习资料不易携带的特点,是否可以将学习资料做成电子版,以签到阅读的形式督促相关人员学习。当然,其实有些新的工作方式当前已经处于推广阶段,那么下一步应当继续完善,避免使其流于形式。
        另一方面,是否可以结合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例如,在将我们的微信平台宣传功能做得更好的基础上,是否可以探索在其中增加新的功能,例如“两学一做”微课堂、“习近平系列讲话回顾”等,使得微信平台能作为更有效的党宣平台。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
        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开展工作是国企党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应的,对国企党建工作的考核也应探索与生产经营的考核同步。当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已经意识到党建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考核的重要性,但就实际而言,党建考核评价体系的完善程度与企业生产经营的考核评价体系并不同步,除了考核评价体系的探索起步较晚之外,部分是由于企业党建工作的考核指标并不明晰,大量“软指标”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对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产生挑战。为落实“两手抓、两手硬”,目前大量国有企业的考评管理上,已经将国企党建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中,在年度和任期考核中,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经营业绩考评体系,与班子评价、干部任免、薪酬待遇、评先评优等工作紧密挂钩,一定程度上确保党建考核的整体性、科学性、权威性。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当前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上,大部分企业的党建考核体系趋向模板化,强调基础指标,当然基础指标是保障国企党建的规范性,但对企业本身的特色亮点关注有待加强,应当在考核权重中适当考虑本企业党建创新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的活力,以党建工作助推企业中心工作。
        结语:做好国企党建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深刻把握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既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又规规矩矩地搞发展,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行政和党组织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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