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要: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BIM机电管线综合的应用目的、应用流程,应用内容。规定BIM实施过程中BIM单位的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标准,使工作有法可依,工作成果统一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关键词:轨道交通;BIM;机电管综;提高效率
1 前言
1.1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机电专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涉及专业广
由于地铁车站机电安装项目涉及十几个专业,专业多且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管线冲突较多。
(2)综合管线排布复杂
管线布置空间小,规格不一、布置密集,特别是在设备区走廊,需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集中安装,引发相互干扰,协调工作量大。
(3)二维图纸的局限性
综合管线图纸比较纷繁复杂,不够直观,且局部剖面图纸表示的并不完善。传统各设备专业系统管线分系统在建筑底图上单独绘制,缺乏充分的沟通和写作,必然存在各系统之间的碰撞,从而导致项目实施阶段出现返工、浪费和工期延误等情况的发生。
1.2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机电专项实施BIM的意义
利用BIM技术,可以更为直观的发现各专业间的碰撞问题,能够看到具体的干涉位置,通过具体碰撞点位置的确定,由各专业协同分析解决问题,达到优化设计图纸的目的。
同时,可以利用BIM模型对复杂节点导出综合管线平面图和剖面图,将管综调整后的单专业图纸二次深化,传递给施工单位,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1.3BIM工作开展所需资料
用于BIM工作开展的工作资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1)提资内容:
联系单、图纸清册、设计图纸、图纸变更、尚未提资内容与原因等。
(2)图纸类型:
各专业图纸应包含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详图及设备专业系统图、图例、设备材料表。
(3)图纸内容:
图纸内容在满足相应规范要求的同时,应包含设备管线尺寸、高度、风口末端尺寸等几何信息。
2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机电专项BIM应用
2.1.1一般规定
(1)按图建模:
设计人应结合车站相关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完成BIM管线综合
(2)符合规范:
BIM管线综合成果应符合机电各专业设计意图,作为设计图纸的补充,用于辅助现场施工
(3)涵盖全专业:
车站室内BIM管线综合应包含设计范围内的所有专业。
(4)保温、吊架:
各专业管线利用BIM进行排布时,应考虑管线保温层厚度和吊顶厚度对管线综合和综合支吊架安装的影响
(5)检修空间:
各专业管线利用BIM进行排布时,在确保满足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合理减少翻弯,管综排布需保证留有检修空间,满足施工安装要求。
(6)实际需求:
城市轨道交通管线综合BIM模型创建应结合管线综合应用需求为导向,在没有业主特殊要求下,不宜过度翻模。
2.1.2 车站关键节点部位
车站关键节点部位的确定是因为这些地方管线交叉多、管线高程有变化,施工难度大,所以在管线综合BIM设计时应重点考虑。
重点部位包括:
(1)管理用房集中区域的设备公共走廊部位。
(2)设备区公共走廊交叉处管线变化复杂区域。
(3)公共区域出入口交接部位。
(4)轨行区与车站接驳点。
(5)站厅层设备区与公共区交接部位。
2.1.3公共区域管线综合的要求
(1)在地下车站站厅、站台公共区的吊顶内,管线综合布置应遵守平行布置的原则,即通风干管、电缆桥架及水管支架采用平行布置方式。
(2)站厅、站台公共区风管底标高应尽可能统一;站台公共区管线如必需上下重叠布置时,应充分考虑到强、弱电电缆引下所需路径。
(3)站台层公共区消防水管应远离站台门一侧布置
(3)站台层公共区送风管风口应避开站台门顶箱和灯带
(4)管线应避开楼梯、扶梯的敞口段,并考虑自动扶梯的检修距离
(5)所有管线必须避开大系统送风管的风口下方排布。
2.1.4设备用房走道管线综合的要求
(1)在设备管理用房走廊区吊顶内,综合管线相对位置的布置原则主要遵守“风上、电中、水下”的原则,局部风管较少或风管截面尺寸较小的部位可以遵循“电上、风中、水下”的布置原则。
(2)管线布置时,桥架宜布置在需要进入设备房间多的一侧。
(3)站台层轨行区两侧布置的管线、设备、吊架均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4)设备区走廊内,在无吊顶、无风口的情况下,排烟风管宜布置在所有管线最上方。
(5)日常操控及检修设备下方不应布置电缆桥架,单侧应保留不小于400mm的检修空间。站厅、站台层最上端风管距离顶板至少150mm的距离。
2.1.5净空分析与管线综合之间的关系
(1)除具体项目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标准站站厅层公共区装修面至结构顶板底高度为5.1m时,吊顶高度控制标高建议为3.5m;
(2)出入口通道吊顶高度一般控制标高为2.8m;
(3)站台层公共区装修面至结构底板高度为4.55m时,其公共区的吊顶高度控制标高建议为3.2m;
(4)设备及管理用房区内走廊净高控制为2.6m;
(5)设备用房内的吊顶高度不应小于2.8m;
(6)以上标高均不包含装修吊顶材料及龙骨,公共区装修要求暂按300mm考虑,个别情况可按250mm考虑,管理用房吊顶暂按200mm考虑,局部困难地方可按150mm考虑;
(7)当个别标准站层高减少时,其净高也相应的减少。双排柱的标准站公共区,两纵梁之间不宜布置管线,应考虑装修要求。
(8)车站各区域吊顶内管线在满足装修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应尽量抬高;
(9)换乘站和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车站,吊顶高度标高按各站具体要求控制。
2.2成果交付
2.2.1成果交付内容
(1)交付的管线综合BIM成果模型文件应为:
.dwg/.rvt/.pdf等常用的BIM软件的默认格式文件。
(2)管线综合BIM设计成果最终以电子文件形式给出最终成果文件,交付的成果文件的版本应是跟专业设计出图文件一致的版本。
2.2.2一般规定
(1)应提交分区域、分专业管线综合BIM设计图
(2)应提交分区域所有专业参考在一起的管线综合BIM设计合图
(3)应根据业主要求提交合约规定的轻量化的模型文件
(4)应根据管线综合BIM图分专业分别切成各系统专业管线二维平面图和典型断面的管线综合剖面图,并进行管线名称和高程的标注,形成管线综合二维图。
(5)管线综合BIM设计过程中的工作联系单、互提资料单、会签意见单、会签意见表等也应被视为管线综合BIM设计的成果。
(6)管线综合BIM单位应保证交付的模型的正确性,完整性,应与各专业各设计阶段出图的版本内容一致。
2.2.3BIM管综出图类型(平面图、剖面图)
(1)平面图绘制基本上以上面向下面俯视的原则进行出图,与设计制图常用习惯保持一致。
(2)管线关系复杂处及典型断面应有剖面图。
(3)管线在标高的转折点应有相应标高表示,放坡段也应表示出坡度值。
(4)建筑底图对管线来说就是一个位置的体现,起到定位作用,所以,建筑底图力求简单,不喧宾夺主。
(5)平面图比例尺1:100;剖面图比例尺1:50。
(6)标高(高程)应以每一层的装修完成面作为每层标注的基准标高(±0.00)且应在图纸中标出
2.2.4交付内容标注要求
(1)在城市轨道交通管线综合图中,多层管线上下重叠是普遍的现象,为了清晰表达上下层管线的关系,对重叠的管线采用引线分别标注,管线特别复杂处以及典型断面用剖面图表示。
(2)管线综合图的图例符号与专业设计图的图例符号应一致,避免设计和施工出现理解偏差
(3)不同专业应采取“填充、系统缩写”等组合方式进行区分
(4)风管和电缆桥架的标注,在平面图和剖面图中其标注形式应为:风道系统缩写断面宽度×断面高度(底标高);水管的标注形式应为:符号管径(管中心线标高)。
3 总结
BIM管线综合在不同的阶段解决的问题不一样,所以其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也不一样。要做到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前期成果得不到利用,提高工作效率。BIM团队和其他单位配合时,最终成果交付文件应作为设计单位的辅助,而不是替代,确保BIM成果能够得到高效利用。BIM管线综合成果应充分考虑施工间距,安装空间;避免为了保证净空而导致检修空间、管线间距无法满足施工要求,造成二次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