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建筑遗址的现状与保护

发表时间:2021/5/31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0期   作者:谢妍
[导读] 摘要:古建筑遗址拥有着丰富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在历史长河中保留下来的古建筑,记录着古建筑的演变历程,打上了传统文化的烙印。
        西安市古代建筑工程公司
        摘要:古建筑遗址拥有着丰富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在历史长河中保留下来的古建筑,记录着古建筑的演变历程,打上了传统文化的烙印。但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古建筑遗址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大肆进行商业开发,对原有的古建筑和古建筑文化造成了破坏,使古建筑遗址失去了原有的历史文化特色。为转变这一现状,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历史文化古建筑遗址的保护工作,对古建筑进行保护性规划,以维持和修复古建筑原貌为基础,适度配合建筑改造工程,确保古建筑形成统一和谐的建筑风格,彰显古建筑遗址历史文化底蕴。
        关键词:古建筑;问题;保护;措施
        引言
        历史文化古建筑要大力开展建筑规划保护工作,将建筑作为传承和彰显历史文化的载体,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古建筑遗址要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充分挖掘古建筑遗址的历史文化资源,对建筑进行整体规划,确保古建筑遗址既能够保留原有的历史风貌,又能够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从而带动区域旅游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1古建筑遗址的相关概述及其重要价值
        古建筑往往具有一定的历史年限,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受风吹雨打以及社会因素等综合性的影响等,再加上后期缺乏必要的保护管理举措,往往容易造成古建筑的损毁以及破坏。残存古建筑就是指留存至今,格局不完整且规模较小的古建筑遗产,一是强调原有建筑格局缺失;二是强调建筑本身规模小。其主要包括格局被毁之后残存下来的单栋或部分古建筑,如一座大殿、一段城墙或一处牌坊等。从残存古建筑的概念可以看出,残存古建筑的整体规模是比较小的。残存古建筑的材料以及技术等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残存古建筑具备较强的历史特色,是某一历史阶段生产力以及生产资料的集中体现。通过对残存古建筑的科学保护等,尤其是科学精准的分析以及研判古建筑的建设材料以及建设技术等,均能够科学全面地研判其所具备的科学价值。依托于残存古建筑来实现历史追溯。残存古建筑的结构虽然有所缺失,但通过对残存古建筑的科学保护以及精准考察等,同样可以从不完整中推算其整体面貌,从遗留下来的建筑中寻求答案,从而研究出其建造年代和历史沿革,追溯其历史。
        2目前古建筑遗址保护中现存问题
        2.1建设性破坏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水平逐年提升,人口数量也随之逐渐增多,人们对于城市发展的需求也不断提高。一些地区打着“保护”名义,在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中,对古建筑遗址超载开发、破坏性迁移,破坏了历史信息,损坏了文物完整性和真实性。
        2.2古建筑遗址保护意识淡薄
        现在人们对古建筑遗址的价值,普遍存在认识不足、保护理念不清晰。在城市建设中明确古建筑的保护理念,提高对古建筑遗址价值的认识,是十分必要的。当古建筑遗址遭到破坏时,大多数情况下不会给予保护措施,这也加重我国古建筑遗址遭到破坏的程度。
        2.3部分地区对古建筑遗址过度保护
        在个别地区日常保养维护工作中,由于过度维修、过度使用、管理不善对古建筑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2.4保护和修缮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古建筑遗址的维修中存在了太多的不确定性,病害通常是在揭瓦亮椽、大木构架裸露后方可发现,原设计中无法估量,且在修缮中要尽可能做到“原形制、原材料、原工艺、原做法”,故保护专项资金往往不足,使古建筑遗址不能得到及时、完善的修复。
        3古建筑遗址的保护措施
        3.1增加宣传和动员的力度
        在古建筑遗址的保护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宣传动员工作,思想意识的提高是根本。对保护工作的开展和动员,需要非常多的人去了解和知晓这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达到最好的效果。在建国初期和更早的时间里,我国参与保护古建筑遗址工作的专家非常少,但改革开放后,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取得的部分成就还要归功于很多志愿者的参与。发扬与宣传保护古建筑遗址的意识,是解决古建筑遗址受破坏问题的根本方法。国家对于古建筑遗址的修缮与保护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对古建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非常重要的,强化保护意识,提高全民参与度,才会使我国古建筑遗址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得到支持与认可。
        3.2以最小干预原则保护古建筑遗址
        保护性建筑设计应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尽可能减少对遗址本体的扰动及对原有形态的改变。必须干预时,附加的手段只用在最必要的部分,并减少到最低限度。采用的保护措施,应以延续现状,缓解损伤为主要目标。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地保持古建筑遗址的真实性,使其历史、文化和科学信息能够完整、真实地展示出来,并传递给后人。如果对古建筑遗址加以过多的干预,就会对古建筑遗址造成无法逆转的破坏,而其蕴含的珍贵历史、文化、科学信息也会由于修缮者的过多干预而真假难辨,甚至荡然无存。
        3.3积极实施就近保护,全面凸显古建筑遗址的特色
        在古建筑遗址的保护以及环境景观再利用的过程中,为更好地加强对古建筑遗址的保护作业,不断优化古建筑遗址的保护成效,必须积极依托于就近保护的科学原则,同时全方位凸显古建筑的特色以及整体风格。一方面,在古建筑遗址的保护以及环境景观再利用的过程中,应该充分立足于区域内的发展特色,始终遵循就近保护的科学原则。在具体的保护工作中,部分地区为了所谓古建筑遗址的充分利用,往往将古建筑遗址进行一定的迁徙,形成一个古建筑遗址群,以此实现经济效益。但这种保护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弊端和不足,很难真正实现对古建筑遗址的科学保护。为此,在古建筑遗址的保护过程中,应该采用就近保护的科学方式。
        3.4拓宽古建筑遗址保护资金来源
        古建筑遗址文化保护的资金在投入与实际需求之间仍有很大差距。保护资金渠道单一,主要来自财政性资金、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经营收入,以及少量的社会资金投入与个人出资等。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古建筑遗址保护中,是对古建筑遗址保护工作的有力支持。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古建筑遗址传承了我国历史文化与精神,是弥足珍贵的财富资源。在社会经济水平高速发展的今天,强化民众的保护意识,少干预和就近保护原则,提高古建筑遗址保护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加大古建筑保护资金的投入,共同促使古建筑遗址在城市化进程中充分发挥其历史价值意义。
        参考文献
        [1]张须芳.研究古建筑修缮的原则与施工管理的问题[J].居舍,2020(01): 23.
        [2]张媛文.古建筑保护现状以及有效对策分析[J].遗产与保护研究,2017, 2(07):55-56.
        [3]吕颖琦.关于古建筑保护现状的调查分析——以山西地区为例[J].中外建筑,2017(06):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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