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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企业党建工作实践中,如何将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全新的公司治理机制?这是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期的国有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结合近年在国有企业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关键词:企业党建;公司治理;
1 通过制度保障和组织架构设置,确保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发挥领导作用
1.1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要求
通过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制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细化党委会具体议事范围、决策流程和议事标准,确保企业党委工作开展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是在企业组织架构设计中,从职能结构、部门结构、职权结构等不同维度,设置完善党建工作部门和岗位,明确企业党建工作的职责权限和范围,以匹配的组织战略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助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2 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研究决策权限边界,落实国企决策的党委会前置程序
就党委会前置程序而言,列入研究讨论的议题应限于“三重一大”范围,不能管得过宽过细。党委不应干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更不能以党委会代替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会议。
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党委会重点应该是判断议题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和服务于企业发展大局。比如:对于重大项目投资,应重点判断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及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等相关要求,而非以后的市场前景和投资回报;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点研究其合法合规性,而非效率和效益性;研究讨论重要干部任免,应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选人用人的标准和流程,把好“德才兼备”关。
为更好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研究决策权限边界,企业应通过研究制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等方式,或在公司《重大事项权限核决指引》中明确“三会”的边界,对需要进入党委会前置程序的具体事项加以明确。
1.3 充分发挥纪委作用,组织协同公司监事会、审计、风控等监管功能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国有企业纪委工作的首要职责。
在企业的具体实践中,纪委工作常常被虚化,而对于同样具有监督功能的监事会、审计、工会、风险管理与控制等部门,往往都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单打独斗”。由于企业监管机制缺乏系统性、联动性,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为从源头上和过程中防腐、反腐造成了很大障碍。
要解决企业监管工作这种看似面面俱到、实则效用不高的现状,应充分发挥纪委对公司监事会、审计、工会、风控等监督力量的组织协调功能,使各类监管互助互补,真正形成监管合力,筑起一条不能腐、不敢腐的监管高墙。
1.4 通过职代会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结构衔接,提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性
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的领导下,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平台。在企业改革中,要用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员工参与企业管理提供有效平台,最终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发展的和谐统一。
作为国有企业,要遵循和维护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实现现代企业制度下职代会制度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结构的有效衔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实现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协调发展。
1.5 工会群团活动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效融合,助力企业员工成长
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工会群团组织的优势,树立“党建+人才培养”的理念。企业工会和团委应通过组织开展各类知识和技能竞赛,以训促赛,以赛促学。通过工会群团活动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效融合,全面提高职工的文化和技术素质,适应改革转型期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
打造企业文化,还应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将企业文化理念根植于制度之中,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在制度形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委、董事会和主要管理者的决策作用,形成企业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分工落实、员工广泛参与的文化建设体系,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团队文化,以更好地适应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环境。
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是国企党建在制度设计上的重大创新。对于改革转型期的国有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探索出一条合适的、管用的企业党建之路,真正使党建工作成为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