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研究

发表时间:2020/12/30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第22期   作者:刘玉轩 吕鑫
[导读] 本文将结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作出具体分析
        刘玉轩 吕鑫
        临漳县消防救援大队 河北 邯郸 056600
        摘要:本文将结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作出具体分析,并提出有创新性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最大程度的避免火灾事故,促进企业的健康生产。
        关键词: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措施研究
        由于我国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使得劳动密集型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有些企业的安全意识仍旧停留在较浅层次,在生产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严重的安全问题。近年来,浙江、广东、山东等省市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连续出现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这不仅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沉重一击,同时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促使相关部门与企业必须引起消防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并结合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出科学的消防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最大程度的规避火灾风险。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大多依靠消防救援机构来检查厂区内的消防设施与消防能力,但是存在消防救援机构单打独斗、执法难落实的问题,使得企业内部一些隐患无法得到有效整改,有些企业在排查出消防隐患后也会因为影响经济利益而被动应付,这也就造成一些隐患长期存在无法进行彻底整改。这一现象必须引起社会有关部门的深思:如何才能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执法力度,从根源上整顿企业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整治措施有待完善
        当消防部门发现企业存在的消防隐患后,在整顿过程中也会受到较大阻力,有些企业一意孤行,将消防救援机构提出的关停、罚款等整改措施视为一纸空谈。这是因为现行的整治措施过于单一乏力,并且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无法从内心深处认同,也就无法积极配合。因此想要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就需要创新整治措施,实现消防救援机构与企业的互动,消防救援机构也要改变罚款、关停等被动的执法模式,而是要创新消防管理思想与方法,将事后整顿变成事前服务,不断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管理意识,引导企业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为职工普及消防基本常识,从而不断提高他们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化被动为主动,让企业职工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消防的重要意义,从而以身作则,主动整改生产中所存在的消防隐患。
(三)整治过程困难重重
        随着安全生产理念的不断深入,绝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都能够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主动做到消防隐患的自查自纠,并落实第一责任人,尽最大努力保证生产安全。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仍旧有一部分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或是历史遗留问题,或是资金紧张,这部分企业没有条件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也没有充足资金进行消防整改,虽然他们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对消防隐患严防死守,但是有些突发情况仍旧不可避免,仍旧随时可能产生重大的火灾事故。这一问题也必须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与此同时,虽然国家加大了对企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力度,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也使得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雷声大、雨点小,无法在实质上解决企业的隐患问题。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创新措施研究
(一)强化联合执法力度
        在新冠疫情大背景下,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各个部门团结配合联合作用,使得我国抗疫战争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消防安全管理也同样如此,政府一定要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促使其主动作为,最大程度的确保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的有序落实。一方面来说,消防、应急、公安、工商、卫生、开发园区等机构要结合各自的管辖范围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具体摸排,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另一方面来说,相关管理部门要在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过程中做好带头作用,一旦发现隐患要配合消防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例如对一些食品加工厂,就需要食品管理部门与消防部门的联合作用,对于物流仓储企业,交通部门就要做好牵头作用,不断提高联合执法力度,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无缝对接,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去。与此同时,公安部门也要发挥出基层优势,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防救援机构也要改变改变传统被动处理的局面,而是要做到主动服务,配合企业的实际生产,提供更为完善的消防技术服务与消防设施服务。
(二)经济约谈与行政手段共同作用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经济与社会意义,但是专项整治需要牵涉到大量人力与物力,单靠单一的行政手段很难有效落实,所以在联合执法下也要多举共用,利用经济约谈配合行政执法。相关部门要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政府也要与个别企业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强制企业必须完成整改规定;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发挥发改委、金融与保险等部门的作用,利用经济手段促使其承担相应责任并实施整改。
(三)制定完善的应急制度、及时排查隐患
        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旦出现火灾事故将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所以消防救援机构必须随时做好处理火灾的准备。首先,必须加大排查隐患的力度,引导单位自查自纠,争取第一时间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其次,消防救援机构也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方案,提高应急指挥能力;最后,消防救援机构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危险化学物质、厂区结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人员结构作出具体了解,定期开展消防演习,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火灾应急能力。
        综上所述,随着劳动密集型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随之而来暴露出来的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这也就要求消防救援机构必须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力度,最大程度的保证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安全生产,在根源上避免火灾的出现。
参考文献:
[1]章元春.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研究[J]. 武警学院学报,2016,32(02):64-66.
[2]王晓. 我国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A]. .开展消防科技创新 促进社会公共安全[C].:,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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