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患者隐私保护与公共卫生安全研究

发表时间:2020/11/25   来源:《医师在线》2020年25期   作者:张玲玲
[导读] 近年来,我国医学事业飞速发展,诸多传染性疾病都得以有效防控,然而对传
        张玲玲
        鸡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  鸡东158200

        摘要:近年来,我国医学事业飞速发展,诸多传染性疾病都得以有效防控,然而对传染病患者的隐私保护并没有达到良好效果,比如重大传染性疫病发生后,由于隐私问题导致患者的生活、工作、学习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需要在隐私保护方面继续加强研究。本文从传染病患者的隐私保护现状入手,讨论传染病患者隐私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如何保护传染病患者隐私,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希望对有关研究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传染病患者;隐私保护;公共卫生安全

        在现代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治疗技术得到了进步,医院也在加强医德建设,对于传染病的防治来说,需要医护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患者加强同情、关怀,尊重个人的隐私。传染病流行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存在关系,所以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会存在冲突,隐私保护与公共卫生安全之间也存在博弈。
一、传染病患者的隐私保护现状
        目前,世界各国都对传染性的预防工作高度重视,疫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主要体现在传统的传染性与新型传染性共同威胁人类健康,比如肺结核、艾滋病等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传播,而当前的新冠肺炎也可以通过飞沫、唾液传播,导致该疫病在世界范围大规模扩散,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些疫情防控没有达到预期,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所以当前必须在做好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前提下对患者的隐私问题重视起来。目前对患者的隐私保护主要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但是依然存在隐私泄露的途径[1]。
        尽管当前传染病患者的隐私受到法律保护,但是部分患者为了一己私利或者其它目的会隐瞒疫病,使得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加大,个别患者甚至会故意进行病毒传播。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部分患者考虑到自身的学习、工作、交际等方面,或者担心受到社会歧视,所以故意对疫情隐瞒;另一方面,单位、学校或者家长考虑到工作、交际、升学等因素会过度对患者的隐私保护,甚至瞒报就医、发病等情况。此外,还有极个别的传染病患者利用医院保护患者的隐私作为盾牌,故意对疫病传播,比如艾滋病患者在不做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与多人发生性行为,或者SARS患者刻意来到聚集区和公共场所进行唾液传播。
二、传染病患者隐私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首先,法律惩戒空白较大。对于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来说,在积极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需要维护公众利益。不过目前我国只是对患者的隐私保护作出的规定,未能对过度保护患者隐私导致的公共安全事件主体责任确定作出具体说明。尽管在我国的《传染性防治法》中对隔离期未满或者拒绝隔离的病原患者、甲类传染病患者由医疗机构与公安部门配合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但是对乙类传染性和丙类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没有提出明确的规定。
        其次,公共卫生伦理意识淡薄。

公共卫生伦理主要是研究在传染性疾病防控中公共资源分配以及公共卫生干预问题,目前人们对公共卫生伦理的认识普遍不足,而相关的媒体对此宣传力度缺乏,导致人们普遍缺乏公共卫生伦理意识,所以在考量公众利益和个人隐私的过程中主要是向保护个人隐私上倾斜。
        最后,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缺乏。对于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来说,需要人们意识到其普遍具有传播性的特点,在人口聚集的工厂、学校等地区更加容易发生,如果不做好隔离措施就投入到工作或者学习中,就会进一步延长防控周期,也会对更多的人构成威胁[2]。
三、如何保护传染病患者隐私,加强公共卫生安全
        首先,完善政策与法规。在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中,依靠法律手段具有重要的作用,不过目前关于保护传染病患者隐私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法律建设还需要不断完善,比如需要对过度保护患者隐私导致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个人追究法律责任,还要对患者本人隐瞒病情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制度规范。此外,在疫情的防控工作中,需要意识到很多的疫情都可防可控,但是一些网络中失真的消息发布之后就会造成社会的恐慌,所以在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研究方面也需要加强舆情的法制建设。
        其次,追究民事权利责任。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隐瞒个人隐私或者对过度保护个人隐私的行为惩治可操作性差,力度还需要加强,如果患者不接受隔离治疗,导致接触者受到感染,需要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个人、家人、集体过度保护导致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也需要追究法律责任[3]。
        再次,强化公共卫生伦理知识。对于传染性疫病的防控来说,不论是医务人员还是患者,都需要意识到在公共卫生实践中存在伦理冲突,而出发点就是达到健康最大化目标。这一过程中需要坚持健康效用原则,做好目标人群的疫病防控工作,并且给承担相关风险或者损害合法权益的个人给予补偿。新时期,为了提升传染性疫病的防控质量,减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需要对公共卫生伦理知识进行宣传,掌握疫病发生原因、防疫现状,通过信息共享,达到群防群控的目标。
        最后,重视伦理在传染性疾病防控中的作用。要想达到良好的传染性疫情防控效果,需要让社会、自然与人相互促进,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比如在防控期间,广大医务人员需要加强自身防护,并且让患者感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避免让患者存在被歧视的心理。从患者的角度出发,也需要提升健康意识,为他人着想,积极接受隔离或者治疗,对于尽快消除疫情具有积极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在新冠疫情的防控中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在局部地区依然存在境外输入以及无症状患者等不确定因素,使得传染性疾病的防控面临严峻形势。从传染性患者的角度讲,自身受到感染的同时也会对他人安全构成威胁,所以需要兼顾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主动接受治疗与隔离,医院也要做好患者隐私保护。此外,从国家的层面讲,需要完善政策与法规,追究民事权利责任,强化公共卫生伦理知识,以此有效降低传染性疫病对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陈铁.公共卫生监测对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影响[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9,6(96):174.
[2]韩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护理安全管理应急对策探讨——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职业安全与健康:医护人员和应急救援者防护指南》[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20,30(2):190.
[3]汪邦芳,卢洪洲.高致病性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 ——以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为例[J].上海预防医学,2019,31(12):102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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