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管理中的矛盾及措施分析 王湘辉

发表时间:2020/11/1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0期   作者:王湘辉
[导读]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提高,城市规划在大众视野中不断出现,逐渐成为人民的关注点。
        绥化市规划设计勘察测绘院  黑龙江省绥化市  152400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提高,城市规划在大众视野中不断出现,逐渐成为人民的关注点。经过改革开放和多年的经济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完善下,城市规划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土地资源的浪费、污染、规划不合理等,对城市居民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
        关键词:城市规划;国土规划管理;矛盾;措施分析
        1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的概述分析
        1.1城市规划概念
        城市规划是人文地理学的重要概念,是对城市空间布局和未来发展的总体规划,是研究城市产业结构布局、安排城市运行的规划;一般而言,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城市在经济、社会、文化与民生方面的协调发展需要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展开,城市规划也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综合治理的主要依据。良好的城市规划,能够更好地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各类资源配置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城市人居环境和促进产业发展,对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义深远。
        1.2国土空间规划的概念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我国空间资源进行合理安排的计划,是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行动指南,对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起指导作用。主要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等。通过对国土资源进行科学规划,一方面,可以满足我国国土开发治理的需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可以引领我国国土开发相关政策的制定,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现阶段,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正处于转型变革的关键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体系中承上启下,有力地支撑国家的转型发展,是规划变革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引擎,对我国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管理中的矛盾分析
        在城市规划和国土规划的实际管理工作中,两者之间的主要矛盾体现在规划的编制以及具体的实施目的、内容,以下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2.1编制
        城市规划的编制属于建设规划部门负责,而国土规划编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虽然二者所属的部门在职责分工上较为明确,但是二者在实际工作中的职能交叉点较多。而这两个部门为了考虑自身的利益往往在用地的功能布局和规模上存在较大的矛盾,相互之间缺乏交流,在信任和支持上较为缺失,导致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编制经常出现脱节、不一致、冲突的情况。
        2.2实施
        (1)管理目的差异。国土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管理层次是不同的,这两者的管理目的也自然不同。国土规划是对于国家的土地资源进行布局,所以是全面性管理。然而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工作,所以相对来说属于局部规划。总体来说,国土规划是结合社会需求,对国家土地资源的一个整体规划,通过对土地性质、用途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对土地资源做出合理开发利用。而城市规划相对来说就简单许多,主要是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对城市资源进行规划。(2)管理内容差异。由于两项规划的管理层次不同,主要管理内容也产生了差异。国土规划需要对土地资源的现状进行合理科学的综合分析,然后再对土地的发展作出合理科学的安排,对国土规划进行深入了解,然后给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城市规划的管理内容就是,在发展社会经济的基础之上,对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合理地利用。
        3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管理中矛盾的解决措施
        3.1尽量解决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
        合理进行国土空间规划,解决国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矛盾不仅可以高效利用城市土地,还可以促进城市可持续性发展,协调人地矛盾,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同时协调国土规划与城市规划也是我国法律的要求,所以在进行城市建设时,必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协调好国土规划与城市规划,从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2修改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两者的统一
        为了保证国土规划与城市规划中规划期限以及用地分类的统一性,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首先,结合两者的矛盾和联系修改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在对规划建设的用地控制指标进行落实确定前,应检查与国土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有不符,如有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并继续完善,从而能够更好地指导城市区域规划的编制,同时也能更好地指导和协调两者的编制与实施,充分发挥两者之间密切相连、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作用。然后,统一两者之间的编制方法以及编制程度等内容。也就说根据国土规划的规划期限,结合国民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把城市规划的规划期限也设定为5年近期计划和10-15年的中长远规划。
        3.3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明确城市规划地位和作用
        客观上,国家规划主管机构改革已经为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引领作用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当前正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已经提出了“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构架,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明确了“国家、省、市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市县及以下编制详细规划”。有鉴于此,本文建议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层面,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空间产品供给过程中的独特优势,其中城市总规发挥宏观的导控作用,城市详规发挥底层的管控作用。发挥城市规划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面的宏观的导控作用,是指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基于目前已经强化的“三线”为主底线约束和三大主导功能分区管控,加强城市总规,承担宏观的导控作用。城市总规要秉持综合性思维,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主要任务是回应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核心,资源环境空间约束下的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改善民生、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等核心要求和关切,确保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传递的刚性内容;在确定的底线约束和分区管控刚性要求之下,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做好“五个量”的管控,即“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在此前提下,“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种因素”,“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兼顾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城市品质提升、地方特色塑造等地方事务需求,为城市发展决策留有弹性,这部分内容可以由城市自主选择与决定,作为非法定/非强制的内容。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主要是指城市总规发挥宏观的“导控”作用,认识、尊重、顺应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4完善城镇体系规划
        综合评价城镇发展条件,制订区域城镇发展战略,预测区域人口增长和城市化水平。结合城镇体系等级结构和职能结构,规划城镇体系布局,平衡城镇土地利用总量结构,规划城镇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和控制区域城镇的合理发展与布局,指导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
        4结束语
        综上,在实际的运行管理上,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的主要矛盾是编制方面和实施方面的矛盾。为了协调两者的关系,化解两者的矛盾,需要在城市规划中让国土规划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并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科学的国土规划,高度重视国土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中的沟通与协调。在有效保护现有的有限土地资源的前提下,制定出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城市规划来引导城镇向着更加规范化、更加集约化、更加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促进土地、城市、居民和环境的和谐稳健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现代化社会经济建设的繁荣昌盛。
        参考文献
        [1]吴友良.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管理存在的矛盾及完善措施[J].住宅与房地产,2017(17):77-78.
        [2]张建荣,翟翎.探索“分层、分类、分级”的控规制度改革与创新—以广东省控规改革试点佛山市为例[J].城市规划学刊,2018(3):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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