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政策的原因分析 贺丹

发表时间:2020/9/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1期   作者:贺丹
[导读] 摘要:阶段性的减免社保缴费是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太原市  030001
        摘要:阶段性的减免社保缴费是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是中央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等多种因素作出的重大决策,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企业更快复工复产。下面分析下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政策如何实施、出台的原因。
        关键字: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原因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0年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并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1阶段性减免政策出台的目的
        这次减免企业单位缴费,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职工个人权益不能因此受影响,这是制定政策的基本前提。我国社会保险遵循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缴费和待遇相关联的原则,个人缴费直接关系个人权益,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按照现行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都足额缴费,个人权益才能完整记录。这次因特殊情况出台的减免政策,特别规定了减免单位缴费部分,只要职工个人足额缴费,就不会减损个人权益。因此文件特别明确要求,企业要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
        (1)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
        (2)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3)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就业是天大的民生,要想保就业,就必须保企业。
        2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如何实施?
        2.1免、减、缓大三有力措施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2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各项社保待遇需按时足额支付
        为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通知》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省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对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确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来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2.3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1)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3)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4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3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政策的原因
        一是要严格依法依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在突发重大疫情这样一个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对社会保险费进行采取缓缴减免的措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是尽最大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纾解企业的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在研究过程中比较了多种方案,综合分析,认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效果更直接,针对性和实效性也更强。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半年的困难比较大,通过减免社保缴费,给予较为集中的支持,是顺应企业的需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初步估计,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比去年较大幅度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的力度还要大。同时,人社部也充分考虑了基金的运行情况,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能够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三是注重分类施策。从企业类型分,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以上,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但它抗风险的能力较弱。给中小微企业更大的支持力度,能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困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而大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强,但受疫情的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也遇到了困难,减半征收社保费,能对企业恢复生产起到积极作用。从地域上分,湖北省的疫情最重,企业受影响也最大,对湖北省企业加大减免政策的力度,给予特殊照顾和支持,有助于更好地帮助湖北的企业渡过难关。
        四是实行了减缓结合。困难时期要尽最大努力将社保的支持政策用足用好。在实施减免政策的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缓缴,这样可进一步减轻困难企业的经营压力。
        4结束语
        在遇到突发重大疫情的危急时刻,社会保险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社会减振器和民生安全网的作用,既要兜牢底线,也要支持经济发展,稳定和促进就业。危难之处显身手、该出手时要出手。保企业才能稳就业,稳就业才能有保障,形成企业发展与社保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我国阶段性减免3项社保单位缴费规模超5000亿元.2020-02-21.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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