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问题及发展策略探析

发表时间:2020/9/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1期   作者:张全
[导读] 摘要:土地整治是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和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
        河北资环勘测工程有限公司宽城分公司  河北承德  067600
        摘要:土地整治是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和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通过土地整治,可以更好的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协调人地关系,为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本文通过对目前土地整治工作中的生态建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析发展策略,以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地整治;生态建设;发展策略
        引言
        当前中国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生态建设方面,也形成了以地域分异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学理论为主要依据的发展理论。然而在实际的土地整治工作中,受到人员观念素质、管理水平与管理体系、生态产业发展水平、生态技术进步程度等多方面制约,导致当前土地整治工作中的生态建设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1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问题
        1.1土地资源损毁
        矿山开采的主要方式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其中矿山的露天开采,直接对土地资源造成破坏,这种开采方式,大量的废石废土占据土地资源,破坏了土地表面的植被,同时露天开采主要以清除地表非矿土壤为主要方式,直接改变了土壤结构,占用毁坏了原有土地,同时还会诱发地质灾害。另外一方面,矿山的开采也破坏了原有的地貌景观,导致岩石裸露,原有的生态绿地变为秃山,形成丑陋的山体景观,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而地下开采方式是将矿物从地下挖掘至地表,开采过程中,地下的内部压力平衡受到破坏,使地下的岩层发生变动和位移,在矿山开采前,矿区绝大部分都有植被覆盖,而矿产项目在开采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等都会对周边的土地资源造成影响。
        1.2土地整治工作缺乏实践性
        土地恢复工作必须利用系统的生态协调和治理观念。在某些地区,土地开垦人员不能遵守当地的自然规律,盲目地追求在土地开垦中应用高标准化和设计要求,同时,土地开垦期间整体上缺乏系统性的思考,从而严重破坏了山区、河流、森林和湖泊的生命系统,导致当地自然景观和生态文化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土地整治过程不能仅仅为追求高标准和设计要求,尤其是不能忽视自然景观和生态效益的协调。
        1.3土地整治工作中新型材料和技术的普及度不高
        在现阶段,土地整治工作是一项巨大、复杂而乏味的工程,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不仅需要将新材料和新技术引入有关设施,还应该促进形成多样化的综合技术。传统的土地整治工作旨在增加项目区的耕地面积,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干预下,土地复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整治和周边环境保护的多方面治理。新目标的实现就需要众多新材料和技术的支持,以使土壤修复工作更加顺利。例如,植物措施布置后,可以使用保水保肥的新型肥料,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对周边生态平衡的破坏和影响,并且可以优化和恢复已经受污染的土地。在土地修复工作中大量使用环保绿色的新材料和新技术可以保护农业用地和周边环境,不仅可以完成土地恢复工作,还不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系统。


        2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的发展策略
        2.1深化系统性思维,完善生命共同体的建设
        在矿区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必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建设的格局产生破坏,同时还可能对当地生态系统多样性造成破坏,所以在进行实际的工作时,必须要把“生命共同体”作为基本的理念,要把这里的每一处绿色生命看成一个整体。这就要求整治工作必须要尊重、保护、敬畏环境,要基于生态圈的完整性进行问题的考虑。所谓生命共同体的观念在土地整治工作中体现在每一个阶层之间的联系。这就需要国家加大对这方面的重视,建立一级一级的绿色基础网络,并对其中土地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整治,例如:在生态整改建设工作中应注重景观的保护,构建合理的格局,同时也应该专注对土地的生产力、土地生态走廊等方面的整改。
        2.2完善土地整治工作的新型材料和技术的普及
        在土地整治工作未来发展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整治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完善,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例如熟练使用、掌握生态学、景观整治学、土地整治规划学等内容。同时通过进修等方式学习到行业内新材料、新技术的利用方式,再结合土地常见的整治方式对整治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形成科学完整的土地整治工作方案,并要对具体的生态型土地采用合理的整治方法,同时利用宏观层面的空间格局调控和微观层面的规划、内部景观设计等方法结合使用,以便对当地的生态景观和生态要素进行保护。
        2.3完善生态立法,提高生态管理意识
        发展土地整治中的生态建设,就要学习先进国家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发展经验,将生态保护作为重要的发展内容,列入到《土地整理法》当中,从法律层面促进全民生态建设管理意识的提升。一方面,土地整治部门要加强与环境保障部门、农业部门、工业部门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联系,扩大自身在生态保护立法中的主动性,使整个土地整治工作在生态保护的整体目标中进行。另一方面,土地整治工作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生态建设工作的宣传,自上而下的对生态建设重要性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在整治工作的管理体系内部进行知识培训。从绩效管理、人员管理、思想意识管理几个层面入手,提高土地整治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与生态建设意识。
        2.4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土地整治建设步伐必须做到稳健,既要兼顾矿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兼顾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矿业开发建设工作的开展。这就需要在矿山建设中做到科学地规划和合理地布局,尤其是在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土地资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只有确保其得到可持续的利用,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凡是人类已经利用的,以及未来可预见的可能被利用的土地均属于土地资源。其涉及范围较广,既有经济方面的,也有自然方面的属性,其中经济方面的为社会属性,而自然方面的为自然属性。但是均属于人类生产的基本资料和劳动的基本对象。所以,土地资源具体的就是能供农业、牧业、林业以及其他行业所利用的土地,其可以从“质”“量”两个方面来定性,在具体的利用中,按需强化对其的改造。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矿产行业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国家应对矿产行业的生态环境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及生态环境修缮与保护措施,减少采矿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矿产资源能够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也能造福子孙后代,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廖兴勇.重庆丘陵山区土地整理模式及其关键技术研究[D].西南大学,2012.
        [2]杨伟.基于区域特色模式的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潜力评价研究[D].西南大学,2013.
        [3]李建春.银川市耕地变化与基本农田空间布局优化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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