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出行安全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期待。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履职行为,建立权责清单,深入交通运输领域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在安全生产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管理运输企业,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成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重点。
关键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思考
1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1.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制建设逐级弱化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部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构由综合运输部门负责,综合运输部门负责业务涉及面广、多,导致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所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上到下逐级减少,下沉到基层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几乎都为兼职人员,身兼数职,导致对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理解和落实不到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和效率。
1.2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落实难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部门多、人员多、内容广,影响因素更是复杂,压力和责任巨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作为交通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级别上一般等同或低于其他二层机构职能管理部门,配套拥有职权不匹配,导致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难度大,不敢创新,监管成效不明显。交通主管部门的“三定方案”中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比较模糊,又缺少具体的规章和制度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对怎么管、如何管,缺乏行之有效的参考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大打折扣。
1.3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量薄弱
从国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结果看,交通运输追责风险高,工作压力和责任大,在政府安全管理中属于高风险领域类别,这也间接导致难以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安全管理队伍结构不稳定;从事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素质高低不一,缺乏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系统的理论学习,业务水平不高,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少之又少;缺乏安全的生产管理车辆和设备,综合安全管理部门需要接触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工程管理、港航管理等领域,公车改革后车辆上收,缺少必要车辆和相应设备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落实困难,特别是基层一线交通主管部门。笔者所在广西贺州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安全生产经费20万元,到县区及交通运输部门未有明确专项安全生产经费,经费都从公共经费支出,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项工作经费落实相对困难,导致监管效能大打折扣。
2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2.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明确和压实责任,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行业的监管部门,一定要保持警醒,防止惯性思维,绷紧安全这根弦,守住安全红线,使之成为心理自觉和行动自觉。(1)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观念。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及各种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形成遵守安全法规的习惯。(2)强化对行业监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涉及行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或重大决定,制订符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的具体措施或方案,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定期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及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3)配齐力量,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在工作分工和人员配备上,由第一副职分管安全工作,充实安全部门的人员队伍,用专业人员干专业事,并保证其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最为关键的是要用制度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并压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包括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在内的安全责任体系的整体落实,要严格落实到人到岗,真正构建起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
2.2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主要包括道路运输、公路建设及养护、路政管理、汽车维修等方面,其中“两客一危”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重中之重。(1)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2)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要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检查抽查和政府挂牌督办等方式,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把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作为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根本任务。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企、管五方面要素,突出基层、基础和生产一线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不留死角和盲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照等手段,依法监督运输及生产经营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3严格执法,强化日常监督,深化行业整治,规范经营行为,建设平安交通
(1)强化源头监管,严把许可准入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严控制交通运输的经营门槛,从企业进入、人员资质、车辆条件、资质等级、道路验收等方面加强审核,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市场准入。特别要加强道路运输的“三关一监督”工作,突出抓好“两客一危”的运输安全工作。(2)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道路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路畅通。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营运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控,严防群死群伤以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严格执法,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3)做好退出关。对不符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人员、车辆等,要坚决责令退出运输市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4)突出重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节假日前后等重点时段和雨雪冰冻等特殊季节的安全检查,突出重点路段、重要桥隧的关键部位以及重点安全隐患的治理检查,突出对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安全检查,提前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结语
近年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力促进了交通运输安全的健康运行。但是,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如何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是交通运输行业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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