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管理策略

发表时间:2020/8/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0期   作者:黄洲琼
[导读]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必要执行政策之一,其内容涵盖了土地管理、农业经济发展、全面文化发展、以及农民主体生活等多方面的建设性问题,是一项系统建设工程。
        身份证号码:45252319770701xxxx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必要执行政策之一,其内容涵盖了土地管理、农业经济发展、全面文化发展、以及农民主体生活等多方面的建设性问题,是一项系统建设工程。也就是说,三农政策下的相关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进程道路中首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即土地管理问题一直关系着农民生存与农业建设,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大计。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土地管理;问题;举措
        前言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强加强土地管理十分必要,这不仅由于三农问题关系着国家农业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同时三农中的土地规划问题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体。也就是说,三农建设进程下土地管理问题已经成为重点问题,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程步伐的加快,-些亟须迫切解决的问题以逐步凸显,如土地利用不当或受其他外部因素及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问题逐步激化,进而给农民生活带来困扰。由此可见,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管理问题直接关乎到农民自身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着国家国民服务经济的发展与国家基本建设。
        1、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意义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加强土地管理十分必要,这不仅由于三农问题关系着国家农业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同时三农中的土地规划问题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体。也就是说,三农建设进程下土地管理问题已经成为重点问题,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程步伐的加快,一些亟须迫切解决的问题已逐步凸显,如土地利用不当或受其他外部因素及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问题逐步激化,进而给农民生活带来困扰。由此可见,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管理问题直接关乎到农民自身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着国家国民服务经济的发展与国家基本建设。
        2、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的问题分析
        2.1土地管理严格控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
        每个地方的新农村建设方案有所差异,在土地管理的方案和针对性有所不同,有很多不同的建设项目,然而很多的项目建设部门为了加快这些项目的建设步伐,某些项目的土地用地报批上施行了“特殊”措施,这一举措与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条文不相符合。在此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好依法管地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成为乡镇国土管理工作的首要问题。
        2.2农村土地所有权法规条例界定不清
        我国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条款主要存在于《宪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等几部重要法律之中。这几部法典都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然而,这些法律中或者只是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未明确所有权主体,或虽然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却存在多重的权利主体法律界定,造成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司法实践上的巨大困难。
        2.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土地建设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土地建设既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同时也给土地管理以及合理保护土地资源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在土地管理与建设中,应当加大对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资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不断地解决经济建设与土地资源保护协调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难题。随着所遗留下来的耕地不断地面临被抛荒的噩运,保护耕地任务也将更加艰巨。
        2.4农村土地整理中涉及农民自身权益时,农民无法获得保障
        农村土地整理会涉及到一部分的土地所有权调整,因此一些原有利益的格局会被打破,在农村整理项目中,一些农村的宅基地占地面积较大,且存在一些村民到城市买房置业,房子闲置无人居住,一些村民在马路边随意建房。

在执行农村土地整理项目时,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以节约土地资源的利用时需要一些农民将自己的旧宅腾出拆迁往往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虽然农村土地整理中对村庄房子进行改造和迁移是为了改善农民原有居住条件,且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由于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很容易对农民的自身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和侵犯,农田和房屋对于农民自身来说是社会保障功能的一种体现,土地整理对部分农户自身的利益造成损害时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进行调整,对农民宣扬农村土地整理优势,帮助农民群众了解土地整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惠民”。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的策略
        3.1加大报批力度,完善用地手续。
        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应当加大审批力度,不断的完善用地手续,对于已上报还未下批的要加紧督促,其它还未动工的,用地手续尚未完善的要在动工之前加紧完善,总之,争取在所有项目开工动土之前用地手续全部完善,不出现丝毫漏洞。
        3.2建立制约体系机制,确保征用土地范畴合理
        现行农村土地体系管理机制下,农业用地如果被国家征用-般所实行的模式是“国家征用-政府批租”。而在当前产业化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如果一直 沿用这种体系管理模式势必会使得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并使得征用的农业土地征用范畴制约职能作用弱化。因此,当前形势下,应当维护土地征用所应具备的公共权益,如果是政府用于国家设施建设及公益事业而必须征用的土地,可以合理设置征用土地范畴及规模,避免或严厉打击非公益性质的征用土地行为发生。也就是说,在满足土地集体所有权益及国家所有权平等地位的基础之上,大范畴的地方土地使用就不再仅仅单纯依赖国家土地,而应当建立明确市场机制,由市场形成宏观调控,从而才能保证土地供需的制衡,真正体现农民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3.3健全农村土地整理机构与监管小组
        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应建立专项领导小组,由土地整理项目中参与到的国土、财政、工业、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的成员组成,土地项目的整理实施机构应遵循统一指挥、分工协作、高效、责权对应等原则,建立相关专业的人才库,各部门成员按照自己的职能对土地项目整理进行规划管理,积极推广先进技术进行整理研究,提高农村土地整理整体业务水平。
        3.4将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由于农村建设与发展空间规划较多,但由于各个部门在规划时缺乏政府统筹协调,导致各个部门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各自为政,虽然是同一规划要素,但是空间和布局却有着很大差异,导致规划方案无法顺利实施。这样不仅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同时也会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从而拖慢了新农村建设进程。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作为平台,将行政村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根据整治对象经济、社会、自然条件、新农村建设发展求,开展项目活动。根据土地生态平衡原理,在当地政府统筹规划下,整合各类涉农规划,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农村生活条件,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结语
        若想保证我国农业良好发展,加强分析土地整理的产生、内容和效益势在必行,其是提高我国经济水平的基础,也是提高我国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基于此,相关部门需加大对其的重视程度,让其实效性在我国农业未来发展中发挥至最大化,为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贾晓燕.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整理症结及对策[J]. 建筑学研究前沿. 201(13)
        [2]杨立伟.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J]. 基层建设. 2013(24)
        [3]姜宝平.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研究[J]. 建筑实践. 2019(22)
        [4]张永锋.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J].防护工程. 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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