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筑工程项目高效审批的问题及其对策 王春平

发表时间:2020/8/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2期   作者:王春平
[导读] 摘要:当前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繁荣和迅猛发展,不断的刺激我国政治和经济领域的结构性转变。
        易门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云南玉溪  651100
        摘要:当前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繁荣和迅猛发展,不断的刺激我国政治和经济领域的结构性转变。为了有效的适应当前新形势下有利于我国政治和经济社会进一步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前进的结构性要求,必须以建筑工程行政审批的完善为其主力军和发展方向,推进我国人民政府的转型和升级,诱发我国政治和经济领域的结构性改变,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要求。基础设施的工程建筑是当前我国基础设施建筑工程的建设重点和领域。虽然我国的政府近年来大力加强了国家的基础设施的建筑,逐步的完善了我国以公路和高速铁路轨道交通为主要代表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但是在基础设施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的审批过于松弛和管理过度低效,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建设进度。
        关键词:工程项目;审批;建筑;对策
        前言
        党的十八大会议之后,我国迎来了新一轮的工程和建筑高潮,对于工程建筑中各类项目的审批和服务的建设和管理也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国政府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以来已经历八次的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但现在建筑工程中各类项目的审批办理手续的繁琐和复杂程度已经逐步达到了高峰,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建筑工程的项目服务管理需要长期得到一个高效审批。
        一、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理论
        (一)建筑工程项目审批的概念
        建筑工程行政的审批制度属于建筑工程行政审批的一类,建筑工程行政审批的制度主要是工程的参建各方在项目工程实施的不同时期和阶段按照其规定,向政府有关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部门提出审批申请,而主管负责部门对审批申请进行一系列的审核或批复,这个流程就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
        (二)建筑工程项目审批的意义
        第一,建筑项目行政审批是政府合理配置资源的必然要求。建筑项目的实施主要涉及资金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其中土地是稀缺的、不可再生的资源,资金是一定时期内有限的资源。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建设需求,同一行业也有项目建设的优先权。为了协调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政府必须建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对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管理。
        第二,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是实现政府对公共安全保障的需要。建筑工程不是自然产物,是人工构筑物,对现有环境有一定的质量安全风险和影响。特别是建筑工程项目主要是为公众提供“衣食住行”服务,与质量安全、工程环保和社会治安密不可分。
        第三,建筑工程的项目审批是限制随意行为的一种重要方式。建筑工程项目的任性审批,一般是两种情形:行政领导的任性行为和行政相对人的任性行为。只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相互制约的审批分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项目的理性选择,避免因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
        二、建筑工程项目高效审批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审批流程不规范
        我国政府进行建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流程不规范,行政审批的方式和流程仍然普遍存在按规定步骤的走,一站式的服务,政务办公大厅和电子政务等新形式的综合性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尚未充分地建立和发展起来。政府进行建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方式和流程依旧是拿着审批相关的材料简单地去逐个审批部门分别进行了申请和报批,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也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的办公能力和效率。同时,大量的存在地方行政审批的部门和不同行政层级的审批行政管理部门之间,未完全形成统一的行政审批标准和模式,具体的审批实践操作和审批流程仍不明朗。


        (二)行政审批标准不明确
        建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标准不明确主要是表现为行政审批流程标准的差异化和模糊,其中差异化是指目前的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审批部门和机关对于特定待办行政审批事项的实行地方性管理和审批的政策和其审批法规的明显差异。目前我国的地方现存审批建筑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的标准是行政细则和审批的标准,在具体的行政审批实践中,各个行政地方的人民政府和各个地方性行政机关的审批部门和机关都会根据各地实际的状况制定其执行的细则和其审批的具体标准。但是一些对于地方各级政府而言,往往实践中会同时出现一些明显的偏向于制定和与实际工作脱节或与其现实行政细则有较大出入的行政审批条例。在实际的行政审批标准实施过程中,则会造成正常审批过程的滞后。
        (三)行政审批环节不协调
        建筑工程的项目审批过程非常复杂。申请人需要到不同审批类别的行政审批部门分别提交审批申请,重复提供审批材料,重复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建筑法和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申请人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工程项目的法律和行政审批。同时,各单位行政审批时限的不同、审批方式的不同等,都导致项目行政审批的制度和环节极其复杂和繁琐,而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很难实现各环节的有效合理协调和优化配置。
        三、建筑工程项目高效审批的对策
        (一)建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
        建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转变,实质上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表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对政府的服务职能和监督职能提出了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要求。以往的政府行政审批改革主要集中在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而只注重简化审批工作。具体审批对象的审批流程没有相应的深入分析和处理。要把现行建筑工程项目审批细化为资源类行政审批和技术性行政审批,储备和加强土地等不可再生资源审批,将技术性审批回归市场,逐步区分政府和市场的管辖权,而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和责任,是实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成功的关键。
        (二)建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的优化
        目前,我国政府积极倡导建设服务型政府,创建了“电子政务”。电子政务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并逐步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政府为公民提供优质服务,类似于西方社会契约的“委托代理”理论和中国统治者倡导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理念。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务大厅的建筑在空间布局上实现了行政审批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的科学分离,推动行政审批服务逐步向服务型、前置型、综合型、综合型、综合型、综合型方向发展,逐步弱化官僚主义不良风气的变化,逐步增加公开透明,减少寻租和寻租行为,同时实现政府决策、服务、监督职能的分离和制约。
        总结
        加快建筑工程项目的高效审批是政府转变的职能的一种体现。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在进行改革时,应该吸取之前的教训,总结前辈的经验,大胆稳定推动改改革。要从根本上为社会发展进行实质性的改革,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改革之后要让大众享受到改革的成果,改革的成果要能促进社会发展。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进行改革,让审批更为高效,这样才达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同时也能精简政府机构,进行高效办公,从而减轻社会舆论的压力,促进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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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刘烨.徐汇区建设工程审批业务流程再造应用探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0(7):1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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