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体系完善的措施研究

发表时间:2020/5/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期   作者:尚晓
[导读] 摘要:我国在农村土地征用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这导致对农村的利益会有影响。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济南  250000
        摘要:我国在农村土地征用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这导致对农村的利益会有影响。使农村土地管理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对土地建设带来劣势。因此为改善这种情况,应在保证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对我国土地状况进行整改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要对整体进行考虑,保证调控资源的整体开发。本文将在此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改进方式;措施分析
        引言
        我国在土地征用方面存在很多限制性的法律法规,因此,对于农村土地资源利用要进行科学掌控。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一般要进行综合性的思考,这是由于工程建设需要城镇和农村经济共同发展。除了要对国土资源进行必要的保护,还要对其整体进行把控。做到保证农民土地利益并进行合理分配。
        1土地征用存在的不足
        1.1征用的土地补偿范围窄
        对土地进行管理需要分析相关条例,部分条例已经不符合现有土地征收补偿的实际,因此也要对其进行修改和订正。对于条例的仔细研讨有利于对土地的使用进行补偿费用的调控。除此之外,对相关的其他管理控制与内容也要进行相应的探讨。但是目前土地管理补偿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是一些特殊乡镇需要在环境上达到一定标准,但是部分乡镇在这一标准上没有办法达到因此对其补偿的范围就比较窄,没有办法做到面面俱到。除此之外,对于土地征收的补偿一般只是对农民的土地附着物进行一定的补偿,并没有对农民的损失进行一个整体性考量,且大部分的费用都由乡镇集体进行管理,而不是直接由农民个人进行交接。
        1.2安置费用分配存在不足
        部分政府在对土地的安置方面,较粗糙没有进行细化,导致其在征用费用控制上没有得到合适的掌控。这种情况经常会导致对于土地安置费用整体控制没有达到管理基础,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能进行较好的调控。对于土地补偿费用的综合控制意味着,绝大部分的土地没有掌握在农民手里,农民没有对补偿费用进行一个亲身管理是安置费用分配方面的较大问题。农村对于村干部具有一定的控制权限,干部可以对资金进行使用和分配,以进行整体的控制与资源保障或者其他相关资金调配。但这种土地管理方式经常会存在一些弊端,发生村干部私自费用挪用的现象,这会使得在一定程度上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农民的利益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是土地安置费用分配不得当的重要问题。。
        1.3农村土地征用程序缺乏规范性
        土地征用具有一定的权限,对于土地整体进行调控可以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但是在一些土地征用的程序中,没有合理的进行设置,在调控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因此要对土地征用的行政和司法程序进行严格要求,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控与制定,以此来保证土地征用规范具有标准性。
        1.4土地征用机制不健全
        土地征用规范中对于土地征用的管理和控制存在一定的调控机制。这种调控机制是在整体上对其进行把握和分析,这在土地征用中是一个十分实际的问题。因此,提高对土地的资源控制,减少土地资源的随意支配,是调节土地征用费用的重中之重,在土地利用标准中要进行相应规定的制定,但由于目前土地管理中规范不够清楚细致,导致容易发生土地纠纷等问题,对于农民的切实情况没有做到保证[1] 。


        2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
        2.1或大征地补偿范围,并提高相应赔偿标准
        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需要多种方法进行互相补充,为了保障整体的征地范围得到发展,我国需要遵循一定的制度标准,其中要保障在制度进行实施时,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对于土地的整体调控可以加强土地利用,此种方式可以使得农民不仅在土地的附着物上得到一定补偿还可以对经营得到的平均收益进行合理分配。这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减轻农民的失业情况,也可以为农民找工作减小压力。
        2.2健全的土地征收程序
        对于土地的合理征收需要健全的征收情程序,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对整体土地征收的管理,对质量进行把控。相当于在土地征收的基础上,对于土地进行保障性调控。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可以将征收土地的相关利益人的整体利益进行平均合理的调控,使得在土地控制的基础上进行较为综合的分析。除此之外还会加强社会对其进行监督的力度,这样可以在根本上减少土地征用机制得不合理。土地征用机制不合理,对于保障土地的调控来说,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土地征收程序的健全方面要综合国家和我国现实的国情进行制定,不仅对整体进行调控还要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避免农民在土地征收方面受到影响。
        2.3土地补偿款分配的细化
        对于土地征收需要在相应地方人民政府办理一定的手续,以此来保证对土地的控制。从基础上来看,对于土地征收进行控制需要使各个项目都达到标准,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和提高。最后再进行细化,对程序的各个控制点进行合理管理,将调整好的控制点进行整体化掌控,所以对于土地的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要进行合理的分配。分配中不可以存在随意性,随意性打破了分配原则中的公平性,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带来不好效果。在制度上应该极大程度体现出制度的民主性。
        2.4对于土地征地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要想改善征地纠纷问题,就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进行调控。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保证裁决的公平性以及相应的土地政策合理的实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土地征收而带来的土地纠纷问题,对于土地控制的整体性进行调整可以加强土地在管理层面带来的最终效益。最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土地整体调整机制带来的某些失误。除此之外还可以将存在争议的土地整体控制方式归纳到监督制衡中。这样可以对土地整体的控制进行权衡,且保障土地管理中一些劣势,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土地管理中的最基本项目进行审查和监督,且在土地征收的利用途径上也要得到一定的突破,这样才可以在整体上保证土地的整体性调控带来的优势[2]。
        2.5土地征收调控的重要性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土地面积大,所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随着我国不断的发展,在资源控制上要得到一定的保证。绝大部分农业的生产都是要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在土地的管理制度上进行合适的调控,使得土地管理的制度保持创新性,且在制度变换上也要考虑到我国的现实问题,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最终达到在整体的材料控制方面进行调控。结合我国复杂的国情,还要在土地资源创新性上进行思考与分析,减少我国土地资源制度带来的不足。在此基础上还要选择合适的土地征用制度,土地征用制度的制定是经过众多专家对于现实的考量制定的,但是随着我国现实情况的不断改变,对于陈旧土地征用制度也要进行相应的制度变换[3]。这更加需要对于我国土地情况进行合理考察,才能制定出合适的土地征用制度。
        结束语
        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改善我国在土地征用方面存在的不足。但由于我国土地封面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在征收制度方面更改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对于相应制度的完善要考虑整体性和创新性,这样可以在改善劣势的基础上对资源调控能力进行提升。
        参考文献
        [1] 孙小伟地征地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J].建筑创新 2018,24(4):28~29.
        [2] 张丽剑.土地征收调控的重要性[J].科技家园 2017,23(4):29~30.
        [3] 李威力.健全的土地征收程序[J].国家科技 2019,64(4):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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