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技术在社保信息化服务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20/5/9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6期   作者:才明超
[导读] 新媒体具有多媒体特性,可以让信息通过文本、音频以及视频等不同的方式加以呈现
         摘要:新媒体具有多媒体特性,可以让信息通过文本、音频以及视频等不同的方式加以呈现,能够让用户获得更好的阅读体验。移动终端相对来说非常的便捷,用户能够通过移动终端不受时间与地点的限制来获取信息,同时也更加的符合碎片化阅读的需求,并且也使信息的传播更加快速。另外,移动终端各种应用的不断创新与发展,让用户拥有了更丰富的阅读方式,可以实现不同用户的各类个性化要求。
         关键词:新媒体技术;社保;信息化服务;应用
        
         1在社保信息化服务中应用新媒体技术所面临的问题
         1.1信息系统缺乏系统连续性
         “金保二期”系统上线后,不论是系统的性能,数据的完整性、还是外围设备都实现了较大的进步。但是,如何保障信息化建设在比较高的起点上,继续保持发展的势头,还要不断的完善。应该建立一套从方案前期调研、方案制定和论证,以及后期维护的系统化管理制度,既考虑到长远的发展利益,也应考虑如何用最少的资金来满足需求,促进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1.2网络建设覆盖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近几年社保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之所以发展比较快,主要得力于各地方局域网的基础建设,因此在地方内部实现各部门的联网比较容易。但是,在纵向上与其它省市社保经办部门联网,横向上应与工商、银行、财政、医院和药店等相关部门联网,目前还不能实现全部资源交换与共享。这样无法实现社会保险各种前台业务的计算机网络规范化管理,例如目前异地转移、就医、生存认证等经办业务就无法通过网络化管理来实现。
         1.3新媒体平台功能定位不清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部分社保机构部门已经建设了或者正在建设一些新媒体平台,但社保部门的在建设新媒体信息化服务时,没有很好的根据各平台特性来区分各平台需要实现的功能,而是所有平台建设的内容都基本一致。一方面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另一方面一些服务功能因平台特性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甚至造成一直无人访问或使用的局面。
         1.4新媒体平台的活跃程度较低
         对于已经建成的社保新媒体平台,整体活跃程度较低。一方面是不少社保经办机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消息内容没有严格把关,有些内容粗制滥造,可能会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同时信息的更新不够持续,不够及时,最新的消息还是几个月前的,管理人员想起来就更新一下,连续的政策文件或解读也没及时更新到位,这在一定的程度上都影响新媒体平台的使用,影响活跃度。另一方面新媒体平台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足。平台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不高及职业素养的不足,造成平台不能发挥自身的优势,对平台的整体运行效率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也影响了社保新媒体平台的活跃度。
         2在社保信息化服务中应用新媒体技术的实施策略
         2.1明确新媒体各平台的功能定位
         对于已经有了新媒体平台的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进一步根据平台特性来定义平台功能的实现,比如说信息查询、政策新闻、政策解读、咨询建议等功能使用微信平台更方便、更简单;因为绝大多数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都在使用微信,而且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智能手机中的微信应用程序会一直处于运行中,这样会更便于阅读和信息查询;涉及到较为复杂的业务办理类的功能显然社保APP应用或微信小程序更为合适,更能满足业务办理类的设计需要及安全使用。对于还未进行新媒体平台建设的社保机构在信息化规划时就应充分考虑不同业务类型在不同新媒体平台上的分类实现,充分发挥各新媒体平台的特性。
         2.2从统一化服务到个性化服务
         不同的用户自身需求具有多样性、差异性,所以社保经办机构在提供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化服务工作时,要想获得用户的及时关注及长期使用,需要给用户提供符合其切身需求的服务内容及简便的服务方式;同时通过和新媒体技术的融合,来实现个性化信息的推送,这样能有效避免统一的、大而全的服务,能够达到更为个性化的显著的效果。


         2.3规范业务流程
         一要优化业务流程,对处理环节相一致的业务进行合并,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要规范办事程序,对各类业务的办事程序制定明确的秩序,各个环节紧紧相扣,相互制约,不要因人而异,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更改办事程序;三要对于刚刚上线的“二期”系统,对经办人员的操作权限按照角色分类,这样极大的下放了经办权限,这样就要在经办中,严格执行“双岗复核”,避免越权办事和推诿扯皮的现象;四要充分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参保职工能够及时了解掌握系统的工作流程,更好地服务于参保职工。
         2.4不断完善网上个人信息查询系统
         随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及互联网技术的深入人心,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已经不再局限于到经办机构办理业务。部分、甚至全部业务将在网上进行,简化办事程序,缩短了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的业务处理时间。参保个人可以在任意时间、地点登陆本系统,对本人的账户信息、待遇信息、医疗信息等进行查询;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安全可信的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促进社保事务的透明公开,不再有时间空间的限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
         2.5加强信息保护与安全管理
         加强社保新媒体平台在建设过程中的信息保护和安全管理,提高建设单位及人员的安全意识。一方面在新媒体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等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控机制,从数据安全、应用安全、链路安全、服务器安全等各方面做好设计;另一方面在事后加强信息安全审计,对关键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日志记录。以保障社保信息数据的安全以及个人隐私数据安全。
         2.6拓展新媒体服务方式
         围绕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民生需求,主动设置议题、挖掘宣传亮点,不断探索社保信息化服务媒体的新思路、新渠道、新举措,继续做好内容、体裁、形式、手段的创新,利用最前沿的新媒体技术来丰富和引导社保新媒体的发展。比如利用VR、人脸识别等技术来探索新媒体在社保经办信息化服务中的新方式。
         2.7规范信息系统制度保障建设
         信息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是保障社保系统高效、平稳、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在制度保障方面,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逐步完善:
         一是在每一项有可能涉及信息系统变更的政策决策时,要求有信息技术人员的先期参与,评估该政策在技术上的可行性,评估政策管理成本与政策实施成果的性价比,建立社会保险政策制定与信息系统升级的协调机制,新政策的出台和制定要充分考虑到与信息技术的相适应性,以实现两者的最佳结合;二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加大信息化技术培训的力度,造就一支信息化建设所需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三是完善建立信息化管理联动机制,即将行政管理、信息技术和业务经办形成互动机制,业务经办人员是直接面对参保人员,在熟练各种业务的基础上,及时捕捉新的管理服务要求,反馈给行政管理和信息技术部门提出改进要求。
         结论
         新媒体技术的出现及其不断的发展,使用户的阅读方式在近几年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人们的思维方式。新媒体使得社保经办机构发布信息和公众接收信息的速度、频率和效率,都大幅度提升。新媒体技术使社保的经办效率得到的大幅提升。社保经办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并进行全面融合,改变信息的传播和获取方式,创新自身的服务模式,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提供更贴切的服务。
         参考文献:
         [1]金婷.浅析政务新媒体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电子政务,2018(08).
         [2]邓丹.新媒体环境下图书馆服务的创新与发展[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7,29(02).
         [3]姜宝虎.政务新媒体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对策探讨[J].新媒体研究,2018,4(05).
         [4]江凌,徐雨菲,颜欣雨.当前自媒体乱象及其治理路径探析[J].新闻爱好者,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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