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协调工作的感受和想法

发表时间:2020/5/9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6期   作者:黄晖开
[导读] 本文是自己参加监理工作这么多年与建设单位协调工作中的一些感受与想法
         摘要:本文是自己参加监理工作这么多年与建设单位协调工作中的一些感受与想法,1988年实行监理制度至今,监理行业在建筑市场上不能满足业主需求,或与业主需求难以匹配,甚至出现了取消监理的声音,而做为监理人,我们只有服务意识的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企业从施工阶段的监理向全过程咨询转变,才能得到广大业主的信任与理解,更需要市场进一步规范的完善以及行业的自律。
         关键词:建设单位;协调;服务;全过程咨询
         现在谈谈这些年来在监理工作中一些与业主的沟通协调的心得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服务于建设单位。
         因为双方有委托关系,那么有很多建设单位便认为监理要完全服从于甲方,而一个工程项目的开展涉及面广工序复杂,而我们的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监理服务提供的是工程技术、工程管理,不等同于完全听命于甲方。而坚持独立、科学、公平、公正、诚信是我们从来的基本原则。建设单位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同范围,我们监理应无条件给予支持配合,如果建设单位指令违反相关规定,强制性条文等,我们应当要说“NO”。我们应该主动热情服务的同时,贯彻宣传国家的相关规定及监理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取得业主的支持和理解。
         二、建设单位专业性水平不等
         相对于建筑行业,在五方主体中有些建设单位可能是最不专业的一方主体,他的行业是五花八门的,从而他的工作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和要求,有时候完全不同于建筑行业人员。施工单位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公司技术负责人,分工明确,管理体系健全。同样监理项目部有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公司技术负责人,巡查科人员等等分工明确,有公司管理体系,还有监理规划、细则等。
         其它等等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不一一阐述,而建设单位不可能有这样的管理体系及专业管理人员,当然建设单位有很多类别,但是多数情况下人员配置专业不能满足,甚至有些只是挂名一位专业人员作为甲方代表,而实际管理人员可能是完全未从事过建筑行业的人员,很可能变为外行管内行,胡乱指挥的一个现象。这种情况我们监理的专业性必须过硬,真正为业主起到监理的作用,从专业角度为业主分析利弊,团结协作,争取业主的支持,充分发挥监理作用。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分包,甚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实属一家的情况
         特别在很多议标项目上,建设单位自行选择施工单位,会选择自己认为熟悉信任的,甚至存在某种利益关系的单位。一种情况是把工程总包给某单位,然后又会分包定义为“甲方自理”。另一种是甲乙双方实际意义上实属一家,此时监理想独立、公开的开展工作,把握“度”的难度非常大,面对委托方(建设单位),被监理方(施工单位)如何配合,如何定位?而且这种情况,往往甲方更注重的是投资与进度,监理工作难度可想而知。这里暂不一一展开讨论这种情况,每个工程每个建设单位情况也不尽相同,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是我们的依据,坚持独立、科学、公正、诚信是我们的基本原则。
         四、建设单位缺乏对监理单位的认知
         建设单位对监理行业的认知也存在差异,有的甚至认为监理有只是走过场,只是因为政府法律法规程序上不得已请监理,所有的工程问题必须以甲方为主,所有决定全部不经监理,我是甲方我说了算。而有些建设单位确认为有了监理那么任何事情或责任全在于监理,任何小小的质量缺陷,监理都应承担所有责任。对监理工作内容不清楚,比如监理旁站,很多甲方认为工程所有工序都需要全过程旁站,也就是只要有施工一定要有监理人员旁站。我们每个监理都应与贯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理工作的依据、工作内容、程序,当然还需市场制度的完善,行业的自律,提升监理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改变社会和广大业主对监理的认知。


         五、监理单位自身原因与业主需求难以匹配
         随着国家建设战略逐步推进,装配式推广、新材料新工艺运用,全过程咨询的推进,监理工作的服务内容也不断拓宽,对监理从人员需求的综合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另一方面,应届毕业生选择就业时在建筑行业中选择监理行业的人员越来越少,当然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国家引进监理制度至今,社会对监理的认可度不够,监理行业从业人员收入相对(建筑行业)偏低。监理取费远低于国家标准,恶性循环。目前监理取费,根据投标工程基本也是在国家收费标准的4折到6折,议标项目更是低,恶性竞争以低取胜,有些项目监理取费甚至低于(备案管理)成本。一般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组建项目部人员时,要么人数不足,要么人员业务水平较低人员充数,不能满足工程监理工作开展需求。1988年实行监理制度至今,监理行业在建筑市场上不能满足业主需求甚至与业主需求难以匹配,也出现了取消监理的声音。
         六、探讨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以上种种问题,如何去解决,只能根据每个工程,每个单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抱怨牢骚是最没有力量的语言,我们只有服务意识的提高和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企业向全过程咨询与监理的转型,才能得到广大业主的信任与理解,更需要市场进一步规范制度完善行业的自律、协会的引导。
         6.1市场进一步的规范和制度的完善
         按照住建部《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培育监理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联合、向全过程咨询与监理方向发展,引导企业走全过程咨询与监理发展道路。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报告,强化各方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应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6.2行业自律和监理协会的引导
         当前行业中存在招投标低价恶性竞争,职责与权利不对等、人才引进难,以及监理服务质量与业主需求难以匹配等等问题。
         全面放开工程监理服务政府指导价后,随意压低价格,无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变成企业负担沉重,恶性竞争。一家企业也不可能独善其身,要整个行业共同努力,创造公平竞争,公开合理的市场环境,树立行业正能量,提高监理品牌形象,抵制低价竞争,监理协会也发挥积极的作用,对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的霸王条款合同的服务期限,履约中的随意罚款不等条款与有关部门协调,支持监理企业倡导行业自律开展“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评优加分的诚信评价”活动,抵制和减少低价中标项目,做好行业自律,规范监理标准,改善市场环境。
         6.3监理单位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向全过程咨询与监理转变
         监理单位从施工阶段监理向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管理服务的推进,是工程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是工程咨询组织方式改革的需求,国家政策持续支持下,我们只有抓住机遇,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改变现监理行业困难,突破行业发展瓶颈,全过程工程全生命周期的策划咨询、前期可研、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以及施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监管,施工验收保修等各阶段的管理服务。有利于增强建设工程内在联系,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让业主得到完整的建筑产品和服务。
         七、结束语
         我们现在面临业主不信任,不敢放权的问题。很大原因是我们没有充分为业主利益着想和自身业务水平能力的不足。我们监理人应当客户至上,质量为先,诚信服务。向国内外同行学习经验,取长补短。监理企业要建立长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引进高素质人才。要为员工创造深造学习的机会,提高工程建设,投资,合同管理,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努力转型升级做全过程咨询与监理。为新时代工程建设事业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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