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校企深度融合、工学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发表时间:2020/1/7   来源:《中小学学校管理》2019年5月总第169期   作者:秦玉刚 凌鹏
[导读] 更应该有配套的制度机构保障,培养出适合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我国经济腾飞助力。
日照市工业学校 山东 日照 276800
  摘 要:本文首先分析中等职业教育典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找出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讨深入开展“校企深度融合、工学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速加大人才模式的改革力度,以真正实现更好更快地培养出适合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我国经济腾飞插上有力的翅膀。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 校企合作 人才培养模式
  一、典型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育模式
  1.订单培养式。“订单培养式”是指职业院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需求,与企业签订协议,与企业共同进行人才培养的办学模式。这种模式在短期内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学生入学即就业,这种模式被广为采纳。
  2.工学交替式。“工学交替式”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到企业实践交替进行。这种模式受到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欢迎,他们对员工技术要求不高,比较适合机械制造业、电子产品制造业有关的专业。
  3.顶岗实习式。“顶岗实习式”是学校指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并结合企业岗位的用人需求,与用人企业签订协议,学生在最后一年或最后一学期进入企业实习,这实习期既是学生的毕业顶岗实习期又是企业的试用期。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学生经过2年以上的学校学习,能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实习期间能用于指导实践。
  4.引企入校式。“引企入校式”是指学校通过了解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本校的资源优势,精心选择企业进行合作,共同建立校内实训基地或生产车间。这种模式能良好运行的关键点是要找到学生参与企业化生产的切入点。
  5.校企融合式。“校企融合式”是一种高端的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它是指通过将学校的相关专业与企业的培训中心相结合,通过一系列深度合作措施,共同培养与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相符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二、我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1.没有落到实处。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改革如火如茶的今天,许多学校并没有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进行认真的研究,简单地将些原本教学计划中的在校学习的课时改为企业实践的内容。带来不清楚企业的底细,与企业缺少沟通交流,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导致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不能真正落到实处。
  2.学校单打独斗。要想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落到实处,必须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

但目前是学校“热情高洗”,企业“爱睬不睬”,再加上没有政府的监督和政策的激励,企业只是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当成获利的工具。
  3.没有得到认可。受传统教育的影响,往往人们都认为只有考上高中升入大学才是正规的教育,职业学校的学生都是学习不好的,没有更好的办法才上职业学校的,于是父母不重视、社会不认可、学校无能为力,因此形成恶性循环,学生厌学、教师厌教、企业厌用,周而复始,即使有几个优秀的学生,那也是凤毛麟角。
  4.没有形成促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有效机制。企业为了快速地在学生身上获得价值,往往只对学生进行简单的培训,就将学生编入生产班组,作为一个纯劳动力使用,没有发挥政府的有效主导作用,促进校企真正的合作。
  三、开展“校企深度融合、工学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1.营造氛围,促合作。发展职业教育就要转变的观念,向德国学习,营造重视职业教育的氛围,拓展学校与企业通道,突出职业教育的特色,提高毕业生的质量,通过事实来证明,具有校企合作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带来的不仅仅是实现企业和学校共属,面且利已、利家,更利人,才能够改变家长、社会固有的认识。
  2.发挥主导,健保障。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职业教育法规,对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和办学主体进行界定,通过立法确定企业必须承担职业教育的义务。使我们的校企合作应逐步从学校本位为主逐步转向企业为主,真正变成校企合作、企业为主的教育体制,保证企业把职业教育作为“企业行为”来看待。形成有利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模式,有可操作的法律程序作保障的文件规定,使学生顶岗实习落到实处。
  3.搭建桥梁,明责任。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机构,赋予其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企业与学校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自责、权、利,引导、监督、落实校企合作的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促使双方达到共同的目的。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升学生素质的关键之一,也是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的亮点依托,更是解决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难的一个有效途径。政府应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不仅有指导,更应该有配套的制度机构保障,培养出适合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我国经济腾飞助力。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2]《中等职业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
  [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12——2020)》。
  [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国发〔2014〕19号)。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